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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海事局2016年度重点工作项目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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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9日 来源:温州督考网

项目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基本情况

2016年工作目标和进度计划

权重%

改革创新项目(亮点项目)

1

“平安温州海区”水上安全监管服务保障能力建设

根据温州海洋经济发展实际,积极争取国家投资和省级海事部门支持,加强水上安全监管和海洋经济安全服务的保障基本建设项目和海事执法船艇配备,创新、优化监管机制,提升海上执法的管控范围和快速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深化“平安温州海区”建设。

1.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水上安全保障项目建设资金(争取项目投资总额9000万,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步落实到位),完成温州南岳海事监管码头建设主体工程、启动温州南麂海事监管码头建设工程、争取温州海上溢油应急设备库建设项目立项。

2.率全省海事系统之先,探索海上流动执法单元建设,加强海上巡航值守和外海区、专属经济区巡航,有效提升现场管控范围和快速应急处置能力,2016年上半年承办全省海事系统海上流动执法暨“三化”建设现场会,2016年全年确保海上流动执法单元主力船艇每月巡航值守时间不少于100小时。

3. 率全省海事系统之先,试点主力船艇执法人员常态化24小时随船执法,实现重点水域、重点时段不间断监管,有力打击“游击”违章船。

4. 2016年9月前,指导市瓯飞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瓯飞一期工程施工现场建成全省首家船员现场培训基地,加强施工作业船船员的源头安全管控,确保重点涉水工程建设安全。

5.在市委市政府和浙江海事局的统一领导下,全力做好G20杭州峰会水上安保工作,强化现场管控,加强浙闽交界等外围水域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我局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和市水上防台分指挥部的综合协调作用,做好G20杭州峰会期间水上应急搜救和水上防台工作。

25

亮点项目

2

全国海事系统“水上安全知识进校园”示范点建设

我局作为全国海事系统“水上安全知识进校园”示范点,通过在青少年中普及水上安全知识,开展形式多样的水上安全课外实践活动,增进青少年对海洋、海权和海事的了解,“大手拉小手”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水上安全。

1.持续加强与教育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与瑞安市外国语少年海事学校等进行合作共建,探索系统化教学和教学互动模式,推动水上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常态化和制度化,并向全国海事系统推广。

2.依托浙江海事局温州海事监管基地、局执法船艇、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局政务中心等课外实践基地,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在辖区学校,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

3.组建水上安全教育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培育水上安全教育师资力量。

20

 

3

服务温州水上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水上时尚休闲产业发展

随着温州融入全省港口一体化新格局和“时尚化”战略的推进,大批重点涉水工程加快建设(现有在建项目56个),邮轮、水上飞机、内河休闲游艇等水上时尚休闲产业加快发展。2016年将针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建设和新兴产业发展,从技术支持、安全管理和产业配套支撑等方面入手,切实强化安全监管,提供优质服务。

1.配合市政府做好洞头状元岙开辟国际邮轮航线相关工作,对邮轮航线的进出港通航安全进行评审并提出安全建议,保障国际游轮航线的顺利开通,提升温州旅游业竞争力。

2.做好瓯江北口大桥等项目通航安全评估前期工作和许可审批等工作。联合项目部开展桥梁建设期间的安全研究,为海事监管服务和项目部的安全防范提供指导,为桥梁的建设保驾护航。

3.配合市政府做好《温瑞塘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出台以及配套的内河休闲船舶活动区域划定工作。

4.关注我市水上飞机项目推进进度,为场址选择提供意见,为水上飞机涉及水上安全方面开展相关的评审并提供技术支持。

5.根据《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实施要求,2016年上半年建成温州市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签订温州市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备忘录,并制定温州市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工作规则。

15

 

4

服务温州港口岸发展

作为口岸查验单位,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和上级海事部门支持,发挥专业优势,全力配合和服务乐清湾港区和状元岙港区邮轮母港的口岸对外开放工作,积极推进口岸服务设施和机制建设,切实提升口岸服务水平,助推温州港口岸发展。

1.全力支持乐清湾港区等水域、码头和状元岙港区邮轮母港的对外开放,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和上级海事部门支持,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提供有利于对外开放获批的专业服务。

2.全面推进海事口岸通关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进口岸预申报网上申报审批工作。

3.2016年6月前,组织专题协调乐清湾港区一期码头同乐清湾港区海螺码头的靠离船舶秩序,保障乐清湾港区一期码头对外开放后码头船舶进出港效率。

15

 

5

推进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和船舶污染控制,落实 “五水共治”相关工作

海事部门承担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等法定职责,同时作为我市美丽浙南水乡建设成员单位和创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我局将积极履行职责,立足职能,严格落实“河长制”和“五水共治”相关工作要求,力促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提升,强化船舶和港口污染控制。

1.推动市政府实施《温州市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建设规划》和《温州市船舶污染海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配合市治水办和市交通运输局督促各县(市、区)内各大吨位码头做好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能力建设。

2.依照《浙江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规划》要求,加强省级重点区域船舶污染防治,落实《乐清湾区域污染综合整治方案》,扎实推进乐清湾新、改、扩建和对外开放码头防污应急能力建设,加强拆船厂港区水域防污染管理和到港船舶生活污水、油污水和垃圾处置管理。

3.按照浙江省和温州市G20峰会环保及长三角控制区船舶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做好辖区船舶加装燃油质量检测、鼓励船舶进出港使用岸电或低硫燃油,加强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宣传,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做好内河船型标准化和老旧船舶淘汰工作。

4.积极参与“五水共治”,履行联系河道督察长职责,对鹿城区卧旗大河和瓯海区梅屿大河开展月度巡查,督促区、街道和村级河长落实河道治理责任和岸基治污重点工程建设;每季度整理材料向河长(陈作荣常务副市长)汇报“河长制”工作、工程项目推进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建议,配合河长明察暗访,督促区级河长级治水办落实整改措施。

15

 

6

水上客渡运安全管理

温州水网复杂,渡口多(占全省近25%)、渡船多(占全省近40%)、内河水路旅客运输量大(2015年占全省近50%),辖区客渡运安全基础薄弱,一旦发生水上客渡运交通事故,将造成 恶劣社会影响。2016年将重点提升客渡运安全监管与服务能力,实施远程监控、实名制、电子计数等多项创新措施。

1.选取客流量密集、存在安全隐患、符合安装和监控条件的重点客运码头和渡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CCTV),实施远程监控。

2.在重点沿海客运航线探索实施旅客实名制。

3.在江心屿客运码头、瓯北轮渡码头等重点沿海客运码头实施乘客电子计数。

4.进一步落实客渡船“一对一”监管机制,2016年5月份前修订完成温州海事局《客渡运安全监管与服务工作指南》,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客渡运监管服务的质量。

5. 配合市渡口办推进建桥撤渡、渡船标准船型、客渡船油补和安全挂钩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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