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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2016年度重点工作项目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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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9日 来源:温州督考网

项目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基本情况

2016年工作目标和进度计划

权重%

改革创新项目(亮点项目)

1

大力发展众创空间

大力推进各类创客空间建设。整合人才、技术、资本等各种要素,提供优惠便捷的创新创业服务,把众创空间建设成为低成本服务、便利化条件、全要素融合的开放式平台,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016年全市累计建成各类众创空间25家以上。鹿城区、龙湾区(高新区)、瓯海区率先各规划建设1家8万平方米以上的众创社区,争取年底建成1家以上市级众创社区。

1、1月,制定实施《温州市2016年度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

2、3月,成立温州市众创空间联盟,召开温州市众创空间联盟成立大会。启动2016温州创客大赛。

3、4月,推荐8家市级众创空间上报省级、国家级备案登记。

4、5月,举办2016温州市创客大赛初赛、复赛。2016年度市级众创空间认定15家以上。

5、6月,举办2016温州市创客大赛决赛。

6、10月,培育、认定市级众创社区1家以上。

16

 

2

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

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动激光与光电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加强激光技术在传统优势产业中推广应用。

2016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50家以上,新增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企业研发中心25家。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400家以上。

1、1-3月,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指导、发动工作;组织企业参加慕尼黑上海光博会,向国内外企业做好政策推介,促进产学研合作。

2、2月,推荐6家企业申报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推荐22家企业申报省级企业研究院,4月份公示15家。

3、3月,启动第一批省科技型企业申报工作。

4、根据省科技厅要求,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全年认定150家;根据省科技厅要求,做好省级企业研发中心申报认定工作。

5、9月启动第二批省科技型企业申报工作。

6、组织实施激光与光电产业集群重大专项5-10项,年底前发文下达。

14

 

3

开展省级科技大市场试点

开展省级科技大市场试点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培育发展科技服务业。促进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向社会开放共享,扩大创新券应用,支持企业开展检验检测、研发设计等科技活动。

2016年全市技术合同登记额达到20亿元,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增幅比服务业增幅高3个百分点,全市发放创新券1500万元。

1、1-4月,完成2016年网上技术市场建设服务采购工作,推荐15-20项成果参与省科技成果春季竞价拍卖活动;组织企业赴哈尔滨、重庆开展科技成果对接交流活动。

2、5-9月,组织参加北京科博会;开展技术经纪人培训,新培训合格技术经纪人50-70名;筹备中国﹒温州市科技成果交易会,征集20-30项科技成果。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温州市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

3、10-12月,新认定市重点科技中介机构5-8家;做好中国﹒温州科技成果交易会相关工作;申报5-10项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组织参加省网上技术市场活动周和深圳高交会;完成温州网上技术市场各项任务指标。

14

 

4

合作共建科技创新载体

开展科技合作交流,推进科技招商工作。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指导各类创新载体深化“政产学研资介”合作,发挥平台的技术交流、人才集聚、成果转移、项目孵化、创业融资支持等综合功能,实施对企业的精准服务。

1、积极引导全市各类共建创新载体创新体制,发挥平台对人才项目和资金的集聚功能,推动平台与企业深入开展合作交流,提升科技服务水平。全年组织调研科技型企业200家,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解决技术难题)120项,申请专利70项,引进初创孵化项目(青年创新团队或创业就业团队)30个,举办科技产业论坛峰会及资本对接会(培训)20场,参与建设创新载体10个,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10人,制定行业技术联盟标准1个。

2、推进科技招商工作,支持温商创新创业。全年引进省部级以上科研机构、大型企业研发机构在温设立分支机构8家;引导温商参与10家众创空间建设;引进激光与光电项目2个。

20(其中第2项占8%)

 

5

建设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总体目标和示范城市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鼓励和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2016年全市新增发明专利授权2056件,专利质押贷款5000万元,培育市级及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50家,查处专利违法案件1000件,培养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500名。

1、一季度:实施2016年知识产权培训计划,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园区、进高校“三进”专项服务活动及企业发明专利“清零”行动。

2、二季度: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成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申报国家、省市局各类项目。

3、三季度:印发新一轮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及知识产权(专利)工作“十三五”规划,争取建设中国温州(制鞋服装)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4、四季度:做好国家、省知识产权局对示范城市工作、执法维权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工作的年度考核。

14

 

6

创新科技金融结合机制

深化国家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建设,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搭建覆盖科技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多元化融资渠道。开展科技贷款工作,加大对科技企业信贷支持。设立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

1、开展科技贷款工作,缓解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新增科技贷款5000万元。

2、会同市财政局制定《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设立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指导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完善运行机制。

3、加大全社会科技投入,力争年内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例达到2%。

8

 

7

实施科技惠民工程

大力推进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深入实施种子种苗科技创新专项和科技特派员制度,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围绕“五水共治”和 “两美温州”建设重点领域,实施 “科技治水”项目。加快推进温州海洋科技创业园、浙南水科院建设。

1、实施种子种苗科技创新专项,9月份前确定一批种子种苗科技创新项目;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做好科技特派员的服务工作,结转实施一批科技特派员项目,发挥科技特派员队伍在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和精准扶贫中的作用。

2、按照“生态化”战略要求,组织实施一批“科技治水”项目,经专家评估等程序后9月前下达;积极参与温州海洋科技创业园运营管理,推进浙南水科学研究院建设,年内基本完成浙南水科院三年建设任务。全年组织开展科技下乡活动4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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