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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委办2016年度重点工作项目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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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9日 来源:温州督考网

项目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基本情况

2016年工作目标和进度计划

权重%

改革创新项目

1

完善市级功能区管理体制机制

完善市级功能区街道托管体制,进一步厘清市级功能区与属地区政府、街道在事权划分上的关系,强化市级功能区经济建设职能,打通阻碍各功能区升级发展的机制瓶颈,适时调整完善街道委托管理体制。

争取省编委办的工作支持,尽快批复浙南科技城机构设置;(2016年年初)

出台浙南科技城管委会三定规定;(4月底前)

进一步厘清市级功能区与属地区政府、街道在事权划分上的关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市级功能区经济建设职能,明确社会管理职责主体。(6月底前)

按照“审批不出区”的原则,进一步集中、整合、下放一批审批权限,方便为各类企业、人才办事,配合做好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试点工作。适时完善调整街道委托管理体制。(12月底前)

15

亮点项目

2

深化政府职能转移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李强省长重要批示精神,在总结试点和推广实施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实施力度,深化拓展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工作,以政府职能“瘦身”、“转身”力促政府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力争使这项工作全省领先,全国有影响力。

组织召开市政府职能转移工作推进会;(2016年年初)

实施第二批职能转移项目,优化职能转移程序,做好社会组织承接主体的遴选、推荐和工作评估;(1-12月)

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加强对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政策扶持、资金补助等措施的研究;(6月底前)

探索开展社会组织孵化器建设,在清理收回的办公用房中调剂部分房产用于社会组织孵化器建设,以阶段性免租或低租金等形式提供给发展潜力大、承接能力强的社会组织集中办公,培育政府职能转移示范典型;(6月底前出台相关意见)

在第一批、第二批职能转移目录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政府可转移给社会组织的职能事项,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温州政府职能转移“第五张清单”,并适时动态调整;(1-12月)

加强宣传报道工作,拍摄宣传片和宣传册,及时提炼反映工作进展和成果,树立职能转移和职能承接典型,努力形成较高的外部知晓度和美誉度。(1-12月)

15

 

3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以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整合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配置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机制,创新乡镇(街道)体制机制,强化乡镇(街道)统筹水平。

拟订市县政府《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实施方案》并报省政府批复;(预计2016年4月获批复,如省政府批复时间推迟,则以下进度顺延)

研究出台涉改单位人员编制的划转方案,抓好落实;(4月底前)

以市、各县(市、区)政府名义向社会公告第一批划转的处罚事项,并根据实施情况同步调整公布有关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5月底前)

制定市、县加强业务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机制;(8月底前)

出台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定”规定,合理设置行政执法机构和编制配置;(8月底前)

根据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情况,进一步理顺市、县、镇(街道)三级行政执法职责关系,强化行政执法属地管理,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力量;(6-12月)

创新乡镇(街道)体制机制,指导各地探索建设乡镇(街道)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四个平台,切实提升乡镇(街道)统筹协调能力、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能力。(6-12月)

15

 

4

推进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

根据省政府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有关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省编办领导批示精神,积极探索我市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工作。

开展我市各类事业单位登记情况调研。(1-3月份)

拟定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1+X”政策文件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意见。(4-6月份)

拟定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1+X”政策文件报批稿,报省编办同意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组织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1+X”政策文件贯彻实施。开展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指导。(6-12月份)

15

 

5

完善权责清单工作

根据中央、省委有关精神,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的意见(浙政办法〔2015〕110号)》文件,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工作,加快推进我市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

推进权责清单延伸覆盖。组织编制乡镇(街道)、功能区权责清单工作,会同发改部门梳理部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统一纳入部门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板块对外公布。

深化部门权力清单工作。在继续开展省市县三级纵向比对规范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同级部门间横向比对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简政放权以及我市综合执法划转情况等做好动态调整。

完善部门责任清单工作。将部门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列入部门责任清单;对部门具体工作事项进行进一步的清理规范;理顺新出现的职责交叉问题;修订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编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

上述工作计划于5月底完成,并纳网对外公布。

纳入正常工作管理,做好总结评估工作。(12月前)

10

 

6

建立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

根据省政府要求,以12345市长热线为基础,整合建设集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等为一体的统一、便民、高效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通过建立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的业务闭环,优化职能资源配置、再造行政管理流程,推动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体系的重新构建。

明确职责分工,市府办、市编委办、市信访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报省编办,同时抄送省信访局。(3月底前)

督促各县(市、区)完成热线整合调研和实施方案制定,报市编办。按照职责分工,市府办研究提出市级部门政务服务热线整合方案;市信访局对机构职能和设置提出调整意见;市编办按程序做好机构编制事项的调整工作。市编办、市信访局加强对县(市、区)工作指导,并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督查,按省规定时间全面完成整合工作。

做好政务热线整合总结工作,及时向省有关部门报告平台建设运情况,并提出下一步完善提升的思路建议。(12月前)

10

 

7

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研究出台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动态调整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提升机构编制效能;做好市属高校、公立医院事业编制备案制管理,探索在民办事业单位中开展编制报备员额管理,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对全市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按照其承担的职能和类别进行汇总分析;借鉴外地市在民办事业单位中开展编制报备员额管理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拟订有关文件。(1-3月份)

在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征求市级有关部门及县(市、区)编办的意见,出台《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动态调整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温州市民办事业单位非财政供养民办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和人员人事管理暂行办法》,并做好具体实施工作。(4-10月份)

做好市属高校、公立医院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等有关事项的批复工作。(1-12月份)

10

 

8

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借势借力,从严从实强化机构编制监督管理,探索创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工作实效。

依托实名制平台,核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信息数据,督促县(市、区)做好实名制信息数据的自查自纠,迎接全省专项检查。(1-6月)

加强与组织、审计部门的联动,借助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工作载体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1-12月)

适时开展县(市、区)控编减编执行情况督查,确保按时完成省下达的控编减编工作任务。(1-12月)

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效性研究,研究制定《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管理办法》。(7-12月)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