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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2016年度重点工作项目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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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9日 来源:温州督考网

项目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基本情况

2016年工作目标和进度计划

权重%

改革创新项目

1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推动瑞安、文成两个试点院和其他非试点院司法体制改革,认真细致抓好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工作,细化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职责清单,健全办案组织模式,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检察权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1.深化瑞安、文成两个试点检察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于今年6月份前后向全市检察机关铺开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工作。

2.细化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行政管理人员职责清单,健全批捕、起诉、职务犯罪侦查等不同业务部门的办案组织模式。

3.适应员额检察官制要求,建立扁平化案件管理模式,完善司法责任制,强化检察权运行和监督制约,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

20

亮点项目

2

认罪量刑协商制度

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有关精神,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轻微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在辩护律师在场、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由检察官与犯罪嫌疑人以及辩护人就定罪量刑等问题与进行协商,在一定幅度内向法院争取从宽处理,切实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体现司法宽容。

1.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公诉环节轻微刑事案件认罪量刑协商制度专题调研,并争取有关单位支持,达成相关工作意见。

2.在鹿城、平阳等基层院,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开展当事人自行委托辩护律师情况下的认罪量刑协商工作试点,并适时简化办案流程,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下,体现司法宽容、提升办案效率。

3.在鹿城、平阳等检察院全面试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认罪量刑协商机制,并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借助法律援助中心力量为其指定辩护律师。

20

 

3

民营经济检察护航

认真贯彻市委建设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检察护航行动,围绕企业关注的行政审批负面清单落实、融资担保刑民交叉案件处理、民营企业职务犯罪预防等方面加强法律监督,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立足检察职能,建立健全非公企业长效服务机制,严把涉企案件法律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式方法,研究制定开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检察护航行动方案。

2.开展涉企行政审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或负面清单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充分运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职能,推动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推动民营经济主体依法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3.开展融资担保刑民交叉案件专题研究和处置工作,审慎把握涉及刑事犯罪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防止恶化资金链担保链问题。

4.开展民营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针对企业内部易发多发犯罪问题加强法治宣传,开展企业“诚信发展•检察伴你行”活动,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20

 

4

平安维稳检察督责

主动融入以G20峰会安保为重点的平安维稳工作大格局,出台专项监督工作意见,积极查处和预防履行平安维稳职责失职渎职犯罪,通过检察约谈等方式督促责任单位依法正确履职,努力减少和预防平安维稳领域为官不为、为官履职不到位问题。

1.围绕G20峰会安保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检察机关专项监督工作意见。

2.按照市委政法委、平安办的工作部署,督促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平安维稳职责,对存在失职渎职苗头的积极介入调查,对构成职务犯罪的依法严肃查处,并通过检察约谈、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3.健全案件报备、挂牌督办等机制,依法稳妥处理影响平安稳定的重大敏感案件,加强对重点行业平安维稳形势的分析研判,切实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20

 

5

容错免责检察对接

结合市委关于推进城中村改造、拆违、重点项目“清零”等重点工作的部署,加强与改革容错免责制度的对接机制建设,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做到既精准打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又切实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改革创新者护航,努力营造敢闯敢干的政治生态环境。

1.严把案件法律政策界限,精准打击城镇化建设和拆迁领域贪污挪用、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保障重点工作依法顺利推进。

2.认真落实市委改革容错免责制度,研究总结涉及城中村改造、拆违、重点项目“清零”等重点工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经验,推进“三个区分开来”政策的细化具体化。

3.加大重点工作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针对发现的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当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强化法律政策宣传,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改革。

10

 

6

精准扶贫精准监督

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不断深化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努力做到全覆盖、无盲区的精准监督,努力推动上级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到实处。

1.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办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努力做到在精准扶贫中强化精准打击。

2.加强对惠农扶贫领域类案问题专项预防调查,查找重点项目和环节职务犯罪风险点,共同研究预防对策,以精准法律监督,努力保障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执行中不缩水不走样。

3.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促进基层群众对扶贫政策的了解,引导群众加强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