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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避灾安置场所建设情况通报 (截至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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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1日 来源:温州督考网

一、工作进展情况和主要做法

2017年,根据省、市民生实事要求,全市今年需新增避灾安置场所400个,各地自我加压计划新增449个。截至6月19日,根据各地数据上报统计显示,全市避灾安置场所安全检测率、规范化建设率、挂牌率均已达100%,共计投入建设资金为3518.8万元(其中省补1568万元;县排1950.8万元;市级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予以补助),已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具体进展情况详见附表。

(一)领导重视,机制保障到位。一是组织保障方面。市、县两级领导高度重视,5月10日张耕市长牵头召开全市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工作推进会,制定时间倒逼机制,各地均承诺于6月15日前完工;苗伟伦副市长多次赴重点县(市、区)开展督查指导;各县(市、区)领导除将该项工作列入县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外,同时也纳入党政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政策保障方面。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下达2017年避灾安置场所建设任务的通知》(温民救〔2017〕15号),明确建设任务、统一建设标准、明晰建设具体要求,为各地避灾安置场所建设提供有力指导。三是资金保障方面。争取省补资金1600万元,按每个4万元的补助标准给予建设支持,同时市级财政安排1500万元,按每个3-5万元的标准进行配比,确保各乡镇(街道)、村(居)有足够资金开展建设工作。

(二)加强指导,跟踪督办到位。一是督查到位。市民政局牵头开展避灾安置场所专项督查,先后分6个批次派出督查组37个、共165人次,赴11个县(市、区)检查避灾安置场所近100家。二是跟踪到位。建立了工作动态周报机制,建设进度实行“一周一通报”。通过对进度的动态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指导,及时帮助基层解决困难和问题,做到每天有变化、每周有进度。三是指导到位。市民政部门集中力量分片工作指导,严格按照省民政厅下发的两个标准要求,并结合我市自然灾害特点,统一制作了《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工作指南》和《避灾安置场所督查验收标准》。同时,重点打造避灾安置场所“示范点”样板,全市共建成示范点42个,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领示范作用。

(三)多管齐下,统筹联动到位。一是提前谋划、自我加压。除承接省下达建设任务外,我市结合灾害多发的特点,自我加压超额完成省定任务49家。其中,文成县制定避灾安置场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并克服资金、用地等方面的困难,今年拟新增避灾安置场所72个(超出省市任务数33个),得到了省委车俊书记的批示肯定。二是加强排查、保障到位。将避灾安置场所选址建设与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有效结合,既避免避灾点选址在地质灾害隐患点上,又能确保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周边群众的安全避险。三是统筹协调、共同推进。民政部门牵头,住建、国土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各级部门协同作战,把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同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文化礼堂、倒房重建、危旧房改造等建设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做到资源统筹、联动推进。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标准,全面开展评估验收工作。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开展避灾安置场所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安全检测率、规范化建设率、建设挂牌率“3个100%”的要求,于6月20日至30日期间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做好市评估组下月对各地建设结果的抽查检查。

(二)规范管理,确保主汛期发挥作用。2017年新增的避灾安置场所功能更齐全,设置更人性化,并且覆盖全市449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在主汛期将发挥更大的作用。下一步,各地要把避灾安置场所的日常规范管理作为工作重点,落实属地主体责任,统一流程、规范管理、明确责任、有序运转。

(三)统筹规划,全面构建安全避灾保障网。为做到“防御在前、关口前移”,针对现有避灾安置场所存在的问题,各地要提前谋划、统筹规划,以三年时间完成避灾安置场所“新增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任务。在今年完成“新增一批”的基础上,明后两年将对全市已建3000多个避灾安置场所进行改造和提升,全面构建覆盖全市的安全避灾保障网。

附表

全市避灾安置场所建设进展情况汇总表(截至6月19日)

地区

下达

任务(个)

排摸

选址(个)

工作进展情况

资金投入(万元)

计划完成时间

安全检测

通过情况

规范化建设完成情况

挂牌建设

完成情况

数量

合格率

(%)

功能设置

物资储备

制度建设

数量

完成率(%)

共计

其中

数量

完成率

(%)

数量

完成率(%)

数量

完成率(%)

省级

市级

县级

鹿城区

31

32

31

100

31

100

31

100

31

100

31

100

186

124

0

62

已完成

龙湾区

3

9

3

100

3

100

3

100

3

100

3

100

28

0

0

28

已完成

瓯海区

18

20

18

100

18

100

18

100

18

100

18

100

170

90

0

80

已完成

洞头区

7

10

7

100

7

100

7

100

7

100

7

100

32

15

0

17

已完成

瑞安市

37

37

37

37

37

100

37

100

37

100

37

100

260

118

0

142

已完成

乐清市

46

51

46

100

46

100

46

100

46

100

46

100

484

168

0

316

已完成

永嘉县

123

143

123

100

123

100

123

100

123

100

123

100

451

400

0

51

已完成

平阳县

28

28

28

100

28

100

28

100

28

100

28

100

171

81

0

90

已完成

苍南县

40

67

40

100

40

100

40

100

40

100

40

100

346

156

0

190

已完成

文成县

39

48

39

100

39

100

39

100

39

100

39

100

660

160

0

500

已完成

泰顺县

74

111

74

100

74

100

74

100

74

100

74

100

728

256

0

472

已完成

浙南产业集聚区

3

3

3

100

3

100

3

100

3

100

3

100

2.8

0

0

2.8

已完成

合计

449

559

449

100

449

100

449

100

449

100

449

100

3518.8

1568

0

1950.8

已完成

备注:1、安全检测、规范化建设、挂牌建设均实现100%即为全面完成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工作。2、市级安排补助资金1500万元待验收完毕后下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