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能源领域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出台
7月9日,记者从温州市发展改革委获悉,《温州市能源领域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已出台,其中明确了我市能源生产领域光伏设备需更新1.52兆瓦、能源利用领域工业用能设备需淘汰更新1795台(套)等目标任务。通过系列举措,推动我市能源领域设备更新,着力打造能源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温州市发改委制订了这一行动方案。方案围绕“绿色、高效、安全、智能”目标,聚焦能源生产、输配和利用三大领域,加强强制性标准实施,倒逼淘汰落后产能,提升绿色节能发展水平。到2027年,实现主要高耗能行业和终端用能产品节能标准全覆盖,80%以上的能效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点领域、行业节能标准指标更加先进。
在能源生产领域设备更新方面,推动煤电机组三改联动、集中供热改造、风电设备更新、光伏设备更新和水电设备更新。明确推动投产超15年或单机机组容量小于0.15万千瓦的风电机组以大代小;推动投产超10年、板功率低于250瓦、能源转化效率低于18%的光伏组件以大代小;推动光伏逆变器智能化升级,提升发电效率和安全性能。
在能源输配领域设备更新方面,推动厂网输变电设备更新改造、配电网提升改造、电网智能化水平提升、石油储备设施升级改造以及燃气老旧管道和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明确到2027年底,完成小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30个以上、燃气厂站迁建改造8个以上。
在能源利用领域设备更新方面,推动工业用能设备淘汰更新、建筑节能改造和公共交通新能源化转型。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能效标准及淘汰目录,对企业不符合标准的用能设备要求进行淘汰更新。到2027年,对列入淘汰目录或不符合能效标准的设备全部淘汰,累计淘汰1795台套。同时,每年更新电动公交车50辆。到2027年,力争各县(市、区)主城区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95%,全市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90%以上,出租车新能源率达90%;推动老旧低功率充电桩换新500个。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为企业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做好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等要素的对接争取。加大土地和用能要素保障,鼓励设备更新采用节地技术和模式,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对不改变设备位置且更新后用地面积总和不大于更新前面积的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要素保障,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确保项目用能需求。此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严格落实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关于技术改造设备投资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等税费优惠政策。(记者 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