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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通知)

温委办发〔2012〕19号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城区街道(镇)“两无三化”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鹿城、龙湾、瓯海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城区街道(镇)“两无三化”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月30日

温州市城区街道(镇)“两无三化”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为扎实推进“六城联创”和城市转型发展破难攻坚大行动,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奖惩机制,加大对无属“六先拆”的违法搭建、无明显疮疤(以下简称无违建、无疮疤),洁化、绿化、亮化的工作考核力度,即“两无三化”工作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根据“六城联创”活动目标考核要求,坚持注重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奖惩措施,充分发挥街道(镇)主阵地作用,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拆除违法建筑、“祛疤栽花”、洁化、绿化、亮化等活动,不断提升市民生活品质,促进城市转型发展,为建设“三生融合•幸福温州”营造整洁优美、文明健康、和谐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考评对象

  下列33个街道(镇)列为考评对象:五马街道、松台街道、滨江街道、南汇街道、双屿街道、仰义街道、藤桥镇、七都街道、状元街道、永中街道、蒲州街道、瑶溪街道、海滨街道、永兴街道、沙城街道、海城街道、天河街道、星海街道、霓屿街道、灵昆街道、景山街道、新桥街道、茶山街道、南白象街道、梧田街道、丽岙街道、仙岩街道、娄桥街道、潘桥街道、郭溪街道、瞿溪街道、泽雅镇、三垟街道。

  其中洁化、亮化考评分别分二类进行考核。

  (一)洁化考评

  第一类:五马街道、松台街道、滨江街道、七都街道、状元街道、景山街道、星海街道、霓屿街道。

  第二类:南汇街道、双屿街道、仰义街道、藤桥镇、蒲州街道、瑶溪街道、永中街道、永兴街道、海滨街道、天河街道、沙城街道、海城街道、灵昆街道、南白象街道、茶山街道、郭溪街道、丽岙街道、仙岩街道、梧田街道、新桥街道、潘桥街道、娄桥街道、瞿溪街道、泽雅镇、三垟街道。

  (二)亮化考评

  第一类:五马街道、松台街道、滨江街道、南汇街道、状元街道、蒲州街道、瑶溪街道、永兴街道、永中街道、海滨街道、景山街道、梧田街道、新桥街道、娄桥街道。

  第二类:双屿街道、仰义街道、藤桥镇、天河街道、沙城街道、海城街道、郭溪街道、丽岙街道、仙岩街道、南白象街道、茶山街道、潘桥街道、瞿溪街道、泽雅镇、三垟街道、星海街道、霓屿街道、七都街道、灵昆街道。

  永嘉县瓯北镇、乌牛镇的亮化工作考核由该县进行,市联创办适时进行暗访督查。

  三、考核内容

  (一)无违建。主要考核“无违建道路”创建、月拆违面积、拆违率、拆后清理、十大拆违机制以及日常长效监管等落实情况,并根据拆违工作推进情况,由市“六先拆”办公室对考核指标、考核内容等进行调整和完善。

  (二)无疮疤。主要考核辖区范围内当月“祛疤栽花”十大项目完成情况、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拆围去丑”、市政公用设施破损状况整治以及造成视觉污染的违建点、烂点、污点、乱点整治等情况。

  (三)洁化管理。主要考核辖区内环境卫生状况、拆围去丑、拆违清脏、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长效保洁机制建设和落实等情况。

  (四)绿化工作。主要考核辖区内绿化状况、绿化项目建设、绿化养护长效机制建设和落实等情况。

  (五)亮化工作。主要考核功能性和景观装饰性照明设施完好率和亮灯率;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橱窗完好率、亮灯率和文字、图形等规范情况;数字城管受理的各类亮化问题处置情况;各类照明设施按规定时间启闭情况;亮化工程建设实施情况;市区百佳户外广告创意、店招店牌、橱窗等评选情况。

  四、考评方式

  考评方式包括实地考评、暗访测评和民意测评:

  (一)实地考评。由各职能部门分头负责,市文明办负责无未批实体围墙、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的实地考评;市城管与行政执法局负责无违建、无疮疤、洁化、亮化以及绿化管养情况的实地考评,市园林局负责绿化建设项目实地考评;市工商局负责橱窗、店招店牌亮化的实地考评。考评情况于每月25日前汇总报市文明办(联创办)。

  (二)暗访测评。由市联创办牵头,组织“两代表一委员”、新闻媒体、职能部门等,不定期联合对考评街道(镇)进行暗访,实施综合暗访评分。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并书面通报。测评情况于每月25日前汇总报市文明办(联创办)。

  (三)民意测评。突出市民满意度测评,组织“六城联创”绿化、洁化千人监督团对考核街道(镇)进行日常监督。在媒体开设曝光台,发动市民通过电话、拍照、手机短信、手机彩信、微博以及网上留言等形式进行监督举报。由市统计局牵头组织开展市民满意度入户调查。每月汇总市数字城管、热线的监督情况,经核实的各种监督举报情况、市民满意度测评情况,按比例计入考评分。

  五、赋分比例

  考核评分以百分制计,即无违建占30分,洁化工作占25分,绿化工作占25分,亮化工作占20分,无疮疤按工作成效加分。各考评方式赋分占比分别为实地考评占60%、随机暗访占30%、民意测评占10%(亮化工作考评赋分占比按温委办发〔2011〕144号文件执行)。

  无违建难度系数和绿化工作难度系数均为1.0;洁化工作,第一类街道赋难度系数1.0,第二类街道赋难度系数1.15;亮化工作,第一类街道赋难度系数1.1,第二类街道赋难度系数1.0。

  六、计分方式

  (一)无违建月评分:当月实地复核考评分。

  (二)无疮疤评分:根据工作成效,以加分形式计分,最高加8分。

  (三)洁化月评分=(实地考评分×60%+暗访考评分×30%+民意测评分×10%)×难度系数。

  (四)绿化月评分=实地考评分×60%+暗访考评分×30%+民意测评分×10%。

  (五)亮化月评分=(实地考评分×80%+暗访测评分×10%+数字城管考评×10%)×难度系数+亮化评比加分。

  (六)月评总分=无违建评分+无疮疤评分+洁化评分+绿化评分+亮化评分。

  (七)年度总评分=每月考评累计得分。

  七、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整个考核评比工作在市“六城联创”活动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进行,由市文明办(联创办)牵头抓总,做好组织、协调、督查及结果汇总等工作。市城管与行政执法局、市园林局、市统计局、市温瑞塘河保护管委会、市工商局等部门单位和新闻媒体以及各区、功能区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实施步骤。考评工作做到一月一考评,一月一排位,一月一通报,“两无”与“三化”进行分别排名与综合排名,并在媒体上公示。各街道(镇)年度内每次考核累计得分的平均分为年度最终得分,并以最终得分排出最终名次。

  (三)结果运用。按照《温州市城区街道(镇)绿化、洁化工作考核评比办法》(温委办发〔2011〕12号)执行。

  附件:温州市城区街道(镇)“两无三化”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

温州市城区街道(镇)“两无三化”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分值

评分细则

无违建

违法建筑拆除

按照“违必拆、六先拆”的要求拆除违法建筑;完成当月十大典型违法建筑拆除与交办拆除任务;拆后及时清理垃圾、恢复原状、应绿化及时绿化;深入推进沿河“两拆两绿”,骨干河道、重要河道沿线无违法建筑。

15分

按当月拆违面积和累计拆违率排名赋分,累计拆违率评分按累计核实拆违面积与全年应拆违面积之比赋分。

5分

十大典型违法建筑与交办拆除任务每发现一件未完成的扣0.2分。

清理利用率评分按已清理垃圾利用的件数与当月实际拆违件数之比赋分。

沿河“两拆两绿”按违法建筑的拆违率赋分。

长效机制落实

巩固拆违成效,有效落实违法建筑整治查处长效工作机制,新建违法建筑按规定及时有效制止和拆除;无违建道路、河道的创建率。

10分

新建违法建筑及时查处率按有效查处的件数与当月新建违法建筑件数之比赋分;已完成主、次干道两侧总长度与应创建总长度之比赋分。

无疮疤

按期完成“祛疤栽花”十大项目,对辖区的违建点、烂点、污点、乱点等“疮疤”进行有效整治,清除视觉污染;有效整治不规范户外广告设施,按期完成规定广告设施整治任务;“拆围去丑”做到应拆尽拆、宜绿尽绿,做到辖区内无未批实体围墙。

8分

祛疤增绿以点为单位、其他类型疤以路为单位,每完成1处加0.2分,其中祛疤增绿视面积加0.2-2分,累计不超过5分。

户外广告整治按当月清除量计算,1000平方米为1分,每增加100平方米加0.1分,最高加3分;4月份开始发现一处应拆未拆的每处扣0.5分。

有未批实体围墙的每100米扣1分,分值在“无明显疮疤”考核分中扣除,扣完为止。

洁化

环境卫生

状况

辖区内无垃圾堆积和卫生死角,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清运处置,无垃圾焚烧现象。道路保洁基本到位,公共场所无明显果皮、纸屑、烟蒂、污水及废弃物堆积,居住小区内楼道整洁、无垃圾、杂物堆放,农贸市场保持场内及周边环境整洁。

15分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辖区内公厕、垃圾坞、垃圾箱等环卫基础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坞、垃圾箱、垃圾收运站等公共卫生设施保持完好、洁净,周围无废弃物,地面无明显污迹。

5分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

长效保洁

机制建设

和落实

长效保洁机制基本到位,按照道路清扫保洁规范划分等级,落实辖区内道路清扫保洁任务,做到主要道路连续性清扫保洁,其他道路定时清扫保洁。临街、临河单位、商店实行“门前三包”、“河前三包”。

5分

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绿化

绿化养护

绿化养护长效体制机制完善,绿地养护和管理到位,没有占绿、毁绿等行为发生;行道无缺株、枯枝和残疾树;该绿能绿,绿化到位,保持长绿,无大缺损,没发生在树上悬挂物品、借树搭棚等妨碍树木生长行为。

15分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

绿化建设

严格按照《2011-2012年温州中心城市绿地建设计划》要求,推进绿化项目建设,完成各区、功能区下达的植树绿化任务,并对现有绿地景观进行改造提升;做好沿河“两拆两绿”,完成年度沿河绿化任务。

10分

按质按量完成年度绿化任务,2012年3月12日前完成任务的考评系数为1.2,4月5日前完成任务的考评系数为1.0,5月30日前完成任务的考评系数为0.8;沿河“两拆两绿”按绿化完工率(完工面积/总面积)赋分。

亮化

功能性和景观装饰性照明设施完好率和亮灯率;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橱窗完好率、亮灯率和文字、图形等规范情况;数字城管受理的各类亮化问题处置情况;各类照明设施按规定时间启闭情况;亮化工程建设实施情况;市区百佳户外广告创意、店牌店招、橱窗等评选情况。

20分

按温委办发〔2011〕144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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