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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通知)

温委办发〔2012〕78号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五型”机关创建考核办法》的通知

市直属各单位:

  《2012年度“五型”机关创建考核办法》已经市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17日

  

  2012年度“五型”机关创建考核办法

  为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监督和导向作用,深化“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加快推进政府转型,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五型”机关创建活动的要求和《2012年度市直单位考绩法》精神,结合“五型”机关创建活动的特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列入市直单位考绩的104家单位(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以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机关全面推行即办制的实施意见》(温委〔2011〕5号)、《关于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1〕61号)为依据,重点考核《关于印发〈2012年深化“五型”机关创建工作要点〉的通知》(温五型领〔2012〕2号)规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所取得的工作成效。

  三、考核项目及赋分

  考核项目由日常考核、年中评估和年末考核三部分组成。考核总分值400分,其中日常考核120分、年中评估80分、年末考核200分(其中即办制年度考核100分)。

  (一)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赋分120分,以此为基数,按以下考核方式、内容和规则,采取加减分的办法,计算出日常考核基础得分,按单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第一名得120分,其他考核对象日常考核得分=该单位日常考核基础得分/第一名日常考核基础得分×120分。

  1、动态考核

  (1)节点工作完成情况。对照《2012年深化“五型”机关创建工作要点》中规定的时间节点工作(详见附件2),未按时完成的,每一例减2分,最多减20分。由创建活动各牵头单位进行考核。

  (2)工作落实情况。在日常工作调研、检查、指导过程中,对照《2012年深化“五型”机关创建工作要点》中规定的工作任务,具有示范推广意义的工作每一项加2分,工作不落实每一项减2分,最多加减20分。由检查指导组评价。

  (3)特色工作和典型经验。创建特色工作和典型经验在市级以上交流、推广、报道的(不包括信息、简讯),市级每篇加1分,省级及以上每篇加2分,最多加10分。由市创建办根据各单位提供的原始材料进行考核。

  (4)参与支持配合创建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创建工作每一项加2分,不参与支持配合创建工作每一项减2分,最多加减10分。由市创建办评价。

  2、明查暗访

  组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特邀督查员、新闻媒体、市民代表等人员组成明查暗访工作组,对创建工作进行明查暗访。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及社会影响,按2分、5分两档减分,最多减30分。由明查暗访工作组进行评价。

  3、投诉追责

  (1)群众投诉情况。已经查实的投诉事项,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社会影响及被投诉单位的解决力度,每一事项按2分、5分两档减分,同一事项多次被投诉的减5分,最多减10分。由市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和市府办“12345”市长热线办公室收集群众投诉情况,明确分档减分标准,并作出评价。

  (2)媒体曝光情况。因机关作风效能问题被各级新闻媒体曝光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及社会影响,每一事项按2分、5分两档减分,最多减10分。由市委宣传部收集相关情况,明确分档减分标准,并作出评价。

  (3)责任追究情况。发生责任事故或党员干部受处分,根据追责问题的严重程度及社会影响,每一事项按5分、10分两档减分,最多减10分。由市纪委(监察局)收集责任追究情况,明确分档减分标准,并作出评价。

  同一事项同时被投诉、曝光及追责的,不重复减分,按最高项减分。

  (二)年中评估

  年中评估赋分80分,按以下考核方式、内容和规则进行评分,计算出基础得分,并按单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第一名得80分,其他考核对象年中评估考核得分=该单位年中评估基础得分/第一名年中评估基础得分×80分。

  1、阶段性工作督查

  由市创建办牵头组织实施,以集中汇报、实地查看、情况报送等方式,对“五型”机关创建情况进行阶段性工作督查(详见附件3)。阶段性工作督查分值30分,分优秀(27-30分)、良好(23-26分)、合格(19-22分)三档,由督查组根据工作力度、完成质量、创新程度进行总体评价并量分。

  2、重点工作评估

  重点工作包括机关文化建设、实施服务创新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学用转化、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等五项内容。重点工作评估分值50分,每一项内容各10分,分优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6-7分)三档,由专家、学者、领导和一线工作者组成评估组,根据工作力度、完成质量、创新程度逐项进行总体评价并量分。

  (三)年末考核

  年末考核赋分200分,按以下考核方式、内容和规则进行评分,计算出基础得分,并按单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第一名得200分,其他考核对象年末考核得分=该单位年末考核基础得分/第一名年末考核基础得分×200分。

  1、考核组考核

  年末考核包括总结、审核和评分三个环节,考核内容为责任型、服务型、效率型、学习型、廉洁型机关建设等五个项目,总分值100分,每个项目20分。考核按以下步骤进行:

  (1)总结。各单位要对创建工作从基本情况、工作特色、主要问题等方面进行总结,尽量用数据和实绩说明,字数在5000字左右。

  (2)审核。由年末考核组成员对各创建单位报送的总结材料及必要的原始资料进行审核。

  (3)评分。在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基础上,由考核组根据年末考核内容(详见附件4),每一项目分优秀(18-20分)、良好(15-17分)、合格(12-14分)三档,由考核组逐项进行总体评价并量分。

  2、即办制考核

  即办制考核分值100分。由温州大学地方政府绩效管理研究中心组织人员根据《即办制落实情况动态考核办法》(详见附件5),按照查阅原始记录、比例抽样、综合计算、排序赋分等步骤得出各单位即办制落实情况动态考核得分。

  四、考核结果评定及运用

  综合日常考核、年中评估和年末考核三方面情况,计算出各单位年度考核成绩,即“五型”机关年度考核得分=日常考核分+年中评估分+年末考核分。考核得分由市创建办汇总,按市直单位考绩要求报送市考绩办。根据考核结果,按一定比例评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并给予奖励。凡发生“一票否决”情况的单位,取消先进优秀单位评审资格。

  五、考核实施

  “五型”机关创建工作由市直机关工委牵头考核,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考绩办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各相关考核实施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职责,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列入“五型”机关考核的市直单位分类名单

  2、2012年创建“五型”机关时间节点工作

  3、阶段性工作督查重点内容

  4、年末考核内容

  5、即办制落实情况动态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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