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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市直单位考绩法

2013年03月08日 16:01:04    来源:温州督考网    字体:

  为充分发挥考绩工作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推进“两海两改”和“三生融合·幸福温州”战略部署的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绩对象

  考绩对象为市直机关部门、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部分大专院校、部分科研院所及其领导干部,以及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在温省部属单位,共105家。

  考核分类别实施。20个部门单位、13个国有企业为A类单位,国有企业单独排名;其余单位为B类单位,B类单位分为5组,大专院校单独排名。

  二、工作绩效考核

  (一)A类单位考核项目设置。

  工作绩效考核设基本分100分,主要考核重点项目和“互学互比”。“五型”机关创建和综合评价实行达标制考核。(具体内容及赋分办法见附件)

  (二)B类单位考核项目设置。

  工作绩效考核设基本分100分,考核项目由“十大项目”、“互学互比”、“五型”机关创建、综合评价等四项内容组成。(具体内容及赋分办法见附件)

  (三)其他考核事项。

  1.市委市政府在年度中根据形势变化和实际工作需要部署开展的重要工作或专项工程,可按相关程序列入考绩。

  2.市直单位如年度工作被评为国家部委以上综合性工作先进的,A类考绩单位给予加3分,B类考绩单位予以其综合考核排名上升5位,上升5位后涉及到提档的,排名被挤后的单位不降档。市直单位本年度工作综合考核被评为基本合格的,如该单位获全国性综合先进或省综合考核前2位的予以上提一档。获得上级部门重大表彰事项或作出重大贡献的事项,是否予以加分,先由市直单位提出申请,报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3.A类考绩单位申报的管理创新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列入市直单位单项考核,该两项得分不计入A类单位综合考绩得分。年终市委市政府根据该两项考核排名得分分别评选单项奖。管理创新项目考核工作由市委政研室负责,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工作由市经合办(招商局)负责。

  三、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市直单位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设基本分100分,包括单位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市级分管领导评价、单位主要领导评价、民主测评等四项内容。(具体内容及赋分办法见附件)

  四、考绩工作组织实施和纪律

  (一)明确考绩责任。考绩工作在市考绩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市考绩办负责具体实施。市考绩办做好考绩的组织、协调和汇总等工作。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各县(市、区)考绩办牵头做好市四套班子领导及县(市、区)党政领导参与考核的组织服务工作。

  (二)突出过程管理。考绩工作要做到日常督查、年中评估、年末考核有机结合。市考绩办对被考核单位年度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实行绩效公示,年中对市直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半年度评估。

  (三)严肃考绩纪律。被考核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按要求报送各种数据和材料,经市考绩办汇总后在媒体上公示,公示后如有举报且经调查核实,存在瞒报、错报、漏报行为的,扣除该项得分,取消被考核单位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考绩办将随机抽样核实,如发现报送的数据和材料弄虚作假的,则取消该项目分值。考核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严格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做好相关考核和督查工作。被考核单位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市考绩办反映。

  五、考绩奖惩

  (一)A类单位。

  考核得分为95分(含)以上的,评为“优秀单位”;考核得分为85分(含)—95分的,评为“良好单位”;考核得分为75分(含)—85分的评为“合格单位”;考核得分为75分以下的,评为“基本合格单位”。被评为“优秀单位”和“良好单位”的单位,其“五型”机关创建和综合评价考核必须达标,如有一项考核不达标降一档。

  (二)B类单位。

  B类单位分5组,第1-4组分别先按照5%比例评出“优秀单位”,然后按照第1-4组单位总数的15%比例评出“优秀单位”,按照50%的比例评出“良好单位”,按照25%的比例评出“合格单位”,5%的比例评出“基本合格单位”。

  第5组大专院校组单独排名定档,评出“优秀单位”1个、“良好单位”3个、“合格单位”2个。

  凡发生“一票否决”情况的单位,取消“优秀单位”评审资格。考绩结果由市委、市政府发文通报,并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对“优秀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定档为优秀;对“基本合格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谈话,原则上不能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连续2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单位”,对主要领导提出组织调整动议。

  市直单位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排名全市后5位的领导干部,由市分管领导进行谈话;连续2年处于全市后5位的,提出组织调整动议。

  对被考核的省部属单位的考绩结果和排名情况,市考绩办将函告被考核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附件:1.列入考绩的市直单位名单

  2.市直单位考绩项目和赋分办法

  3.A类考绩单位2013年考核重点项目及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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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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