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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通知)

温委办发(2013)34号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全市功能区、中心镇和街道考核办法》的通知

附件1

列入考核的功能区、中心镇、街道名单和分类

 

类别

考核对象名单

备注

功能区

A类

(都市型功能区)

乐清经济开发区、乐清湾港区、乐清柳市新区、乐清北白象工贸区、瑞安塘下新区、瑞安滨海新区、瑞安江南新区、永嘉上塘中心城区、永嘉瓯北城市新区、永嘉三江商务区、文成大峃城市新区、洞头大门海洋经济示范区、平阳昆阳中心城区、平阳鳌江新区、平阳万全现代产业新区、泰顺罗阳中心城区、苍南灵溪新区、苍南龙港新区

18个

B类

(生态型旅游功能区)

永嘉楠溪江风景旅游区、文成百丈漈-飞云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平阳北港生态休闲旅游区、泰顺廊桥-氡泉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

4个

中心镇

A类

(工贸型)

大荆镇、陶山镇、马屿镇、桥头镇、桥下镇、水头镇、萧江镇、金乡镇、钱库镇、宜山镇

10个

B类

(复合型)

藤桥镇、泽雅镇、淡溪镇、清江镇、湖岭镇、高楼镇、岩头镇、沙头镇、珊溪镇、巨屿镇、玉壶镇、百丈漈镇、腾蛟镇、泗溪镇、彭溪镇、雅阳镇、仕阳镇、三魁镇、矾山镇、桥墩镇

20个

C类

(生态型)

芙蓉镇、仙溪镇、雁荡镇、大若岩镇、碧莲镇、巽宅镇、枫林镇、岩坦镇、鹤盛镇、南田镇、黄坦镇、西坑畲族镇、峃口镇、山门镇、顺溪镇、南雁镇、司前畲族镇、百丈镇、筱村镇、马站镇、赤溪镇、藻溪镇

22个

街道

A类

(城区街道)

滨江街道、南汇街道、五马街道、松台街道、永中街道、蒲州街道、状元街道、瑶溪街道、景山街道、新桥街道、娄桥街道、梧田街道

12个

B类

(城郊街道)

七都街道、双屿街道、仰义街道、海滨街道、永兴街道、郭溪街道、潘桥街道、瞿溪街道、南白象街道、丽岙街道、仙岩街道、灵昆街道、海城街道、沙城街道、天河街道、星海街道、三垟街道、茶山街道、北岙街道、东屏街道、元觉街道、霓屿街道

22个

C类

(县市街道)

乐成街道、城东街道、城南街道、石帆街道、白石街道、天成街道、安阳街道、玉海街道、锦湖街道、乌牛街道

10个

附件2

功能区重点考核项目和赋分办法

一、A类(都市型功能区,总分400分)

 

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赋分办法

牵头责任单位

1.固定资产投资

200

1.固定资产投资率(100分)。

固定资产投资率={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辖区常住总人口×所在县(市)人均GDP]}×50%+{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辖区用电量×所在县(市)单位用电量所对应的GDP]}×50%。其中功能区范围内的市级以上政府投资按40%比例折算。

按实绩赋分。根据投资率进行排名并计算考核得分。第一名得100分,其他单位得分=该单位投资率/第一名的投资率×100。

市统计局

市发改委

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40分)。

增长率=(本年度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上年度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上年度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100%。

按实绩赋分。根据投资增长率进行排名并计算考核得分。第一名得40分,其他单位得分=该单位投资增长率/第一名的投资增长率×40。

3.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占比(10分)。

规模占比=本功能区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本类全部功能区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0%。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未达到该类全部对象平均值的,不得分。高于平均值的,得分=该单位规模占比/规模占比最高值×10。

4.招商引资工作(30分)。

招商引资主要考核“个转企”、“规下转规上”、“限下转限上”“无证转有证”、有限责任公司转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新引进企业的情况。

由市招商局、市工商局牵头制订考核细则并进行考核评分。

市招商局

市工商局

市商务局

市委农办(市农业局)

5.固定资产投资平台建设(20分)。

考核特色产业科技园、二三产特色产业集聚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情况,分别由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委农办(市农业局))牵头制订考核细则并进行考核。

按实绩赋分。每个特色产业科技园、二三产特色产业集聚区或现代农业园区的基本分均为5分。各功能区所有特色产业科技园、特色产业集聚区或现代农业园区的合计得分为其排名得分。排名得分列第一名的得20分,其他单位得分=该单位排名得分/第一名的排名得分×20。

市科技局

市经信委

市发改委

市委农办(市农业局)

2.城乡统筹发展

140

1.“村房两改”(60分)。

考核农房改造集聚情况。

由市住建委牵头制订考核办法并进行评分。

市住建委

市委农办(市农业局)

2.股改、地改和农村土地规模流转(50分)。

股改考核“清产核资、确权颁证”完成情况。地改考核土地合作社完成“确权登记、入册上图”情况。农村土地规模流转考核新增土地规模流转率,流转规模在10-20亩的计算面积时减半,10亩以下不计入。

由市委农办(市农业局)负责制订考核细则并进行评分。

市委农办(市农业局)

3.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30分)。

重点考核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和社区选举试点工作。

由市社区办牵头制订考核细则并进行评分。

市社区办

3.环境整治

60

考核拆违、环境卫生整治、“四边三化”等工作。

由市城管与执法局牵头制订考核细则并进行评分。

市城管与执法局

市生态办

市文明办

 

二、B类(生态型旅游功能区,总分400分)

 

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赋分办法

牵头责任单位

1.固定资产投资

210

1.固定资产投资率(100分)。

固定资产投资率=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辖区常住总人口×所在县(市)人均GDP]×100%。其中辖区内的县级以上政府投资按30%比例折算。

按实绩赋分。根据投资率进行排名并计算考核得分。第一名得100分,其他单位得分=该单位投资率/第一名的投资率×100。

市统计局

市旅游局

市发改委

市住建委

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30分)。

增长率=(本年度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上年度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上年度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100%。

按实绩赋分。根据投资增长率进行排名并计算考核得分。第一名得30分,其他单位得分=该单位投资增长率/第一名的投资增长率×30。

3.旅游项目建设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50分)。

按实绩赋分。根据旅游项目建设投资占比进行排名并计算考核得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其他单位得分=该单位占比/第一名的占比×50。

4.招商引资(30分)。

由市招商局、市旅游局制订考核细则并进行考核评分。

市招商局

市旅游局

市工商局

2.城乡统筹发展

130

1.“村房两改”(50分)。

考核农房改造集聚情况。

由市住建委牵头制订考核办法并进行评分。

市住建委

市委农办(市农业局)

2.股改、地改和农村土地规模流转(50分)。

股改考核“清产核资、确权颁证”完成情况。地改考核土地合作社完成“确权登记、入册上图”情况。农村土地规模流转考核新增土地规模流转率,流转规模在10-20亩的计算面积时减半,10亩以下不计入。

由市委农办(市农业局)负责制订考核细则并进行评分。

市委农办(市农业局)

3.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30分)。

重点考核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和社区选举试点工作。

由市社区办牵头制订考核细则并进行评分。

市社区办

3.环境整治与保护

60

考核拆违、“四边三化”、环境卫生整治与保护等工作。

由市城管与执法局牵头制订考核细则并进行评分。

市城管与执法局

市文明办

市生态办

市旅游局


附件3

中心镇重点考核项目和赋分办法

(总分400分)

 

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赋分办法

牵头责任单位

1.固定资产投资

200

1.固定资产投资率(100分)。

固定资产投资率=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辖区常住总人口×所在县(市)人均GDP]×100%。其中镇域范围内的县级以上政府投资按30%比例折算。

按实绩赋分。根据投资率按类别进行排名并计算考核得分。第一名得100分,其他单位得分=该单位投资率/所在类别第一名的投资率×100。

市统计局

市发改委

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40分)。

增长率=(本年度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上年度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上年度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100%。

按实绩赋分。根据投资增长率按类别进行排名并计算考核得分。第一名得40分,其他单位得分=该单位投资增长率/所在类别第一名的投资增长率×40。

3.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占比(10分)。

规模占比=本中心镇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本类全部中心镇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0%。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未达到该类全部对象平均值的,不得分。高于平均值的,得分=该单位规模占比/所在类别规模占比最高值×10。

4.招商引资工作(30分)。

招商引资主要考核“个转企”、“规下转规上”、“限下转限上”“无证转有证”、有限责任公司转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新引进企业的情况。

由市招商局、市工商局牵头制订考核细则并进行考核评分。

市招商局

市工商局

市商务局

市委农办(市农业局)

5.固定资产投资平台建设(20分)。

考核特色产业科技园、二三产特色产业集聚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情况,分别由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委农办(市农业局)牵头制订考核细则并进行考核。

按实绩赋分。每个特色产业科技园、二三产特色产业集聚区或现代农业园区的基本分均为5分。各功能区所有特色产业科技园、特色产业集聚区或现代农业园区的合计得分为其排名得分。排名得分列第一名的得20分,其他单位得分=该单位排名得分/所在类别第一名的排名得分×20。

市科技局

市经信委

市发改委

市委农办(市农业局)

2.城乡统筹发展

140

1.“村房两改”(60分)。

考核农房改造集聚情况。

由市住建委牵头制订考核办法并进行评分。

市住建委

市委农办(市农业局)

2.股改、地改和农村土地规模流转(50分)。

股改考核“清产核资、确权颁证”完成情况。地改考核土地合作社完成“确权登记、入册上图”情况。农村土地规模流转考核新增土地规模流转率,流转规模在10-20亩的计算面积时减半,10亩以下不计入。

由市委农办(市农业局)负责制订考核细则并进行评分。

市委农办(市农业局)

3.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30分)。

重点考核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和社区选举试点工作。

由市社区办牵头制订考核细则并进行评分。

市社区办

3.环境整治

60

考核拆违、环境卫生整治、“四边三化”等工作。

由市城管与执法局牵头制订考核细则并进行评分。

市城管与执法局

市生态办

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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