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支持温商创业创新促进温州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项目设置
1.县(市、区)考核评分办法(内资考核)
内 容 (分值) |
指 标 |
分值 |
评分办法 |
评分标准 |
编码 |
得分 |
备注 |
---|---|---|---|---|---|---|---|
回归引进贡献度 (55) |
项目投资贡献值 |
50 |
根据项目投资贡献值(任务完成率)计分。项目投资贡献值(任务完成率)=本县(市、区)当年实际完成数/市定目标数×100%。 |
基本分50分。项目投资贡献值(任务完成率)在100%以下的,考核得分=项目投资贡献值(任务完成率)×50;项目投资贡献值(任务完成率)超过100%的,在得基本分的基础上,每超过5个百分点,加基本分的1%,总得分不超过该指标基本分值的120%。 |
A1 |
|
|
公益贡献值 |
5 |
考核县(市、区)当年浙商公益事业项目上的捐赠资金额。按档次(分档情况见附件3的备注)分别进行排序计分。 |
同档次排名第一的单位得5分,其余单位得分=(本单位捐赠资金额/排名第一的单位捐赠资金额)×5。 |
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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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质量优化度 (20) |
重大项目数量值 |
10 |
本县(市、区)新引进的重大项目数占比与到位资金数占比各按50%的权重进行同档计算得分。 |
(本县(市、区)引进重大项目数占比/同档占比最高)值×5+(引进重大项目到位资金数占比/同档占比最高值)×5。 |
B1 |
|
|
重大项目效益值 |
10 |
将本县(市、区)引进的所有重大项目当年产生的地方财政收入总量占这些项目历年累计到位资金总量的比值与市定目标值进行比较得分。 |
超过得满分,未达到市定目标值按相应比例得分。 |
B2 |
|
|
|
重大项目结构值 |
加分 |
对加分类重大项目分类加分:每引进1个加分类总部经济项目加1分,引进1个加分类重大产业项目加0.6分,引进1个加分类重大科技人才项目和机构加0.3分。(单个项目符合多项加分因素的,限报一项,不累计加分) |
按重大项目认定标准执行,加分不超过10分。 |
B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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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空间拓展度 (5) |
外部空间拓展值 |
5 |
对本市当年向外扩销产品额,建设省外粮食基地数,建设省外异地产业园区或经贸合作区,资源、能源引进量、与外省达成合作项目数的实绩进行同档排序计分。(共5小项) |
每1小项分值1分,同档排序比较计分,最终累计得分。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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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环境满意度 (10) |
发展环境满意值 |
10 |
通过组织专门机构进行调查和测评等办法,测算满意程度。 |
按测评办法进行测评得分(总分100分)计算分值。(测评得分×0.10) |
D1 |
|
|
工作成果创新值 |
加分 |
对经评定获得支持温商回归创业创新的重大创新成果名次的,予以考核加分。 |
按名次加1-3分。 |
D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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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指标考核(10) |
重大招商项目落实情况 |
7 |
按完成市定项目包装(1分)、项目签约任务(1分)以及签约项目落地率赋分(5分)。 |
(某地签约项目(包括往年)落地率/该地所在组最高的落地率)×5 |
E1 |
|
|
完成市定项目包装入库任务得1分,完不成的酌情扣分。完成1个百亿大项目包装入库并推出招商加1分。 |
E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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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市定项目签约任务得1分,完不成的酌情扣分。 |
E3 |
|
|
||||
功能区、中心镇招商主体作用 |
2 |
按功能区、中心镇招商到位资金占当地招商到位资金比率赋分。 |
(当地功能区、中心镇到位资金占比/该地所在组最高占比)×2 |
E4 |
|
|
|
招商机构网络体系 |
1 |
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中心镇、功能区要有专门招商机构和队伍,部门要有专门招商科室和人员等。 |
中心镇、功能区没有专门招商机构和队伍扣0.5分,部门没有专门招商科室和人员扣0.5分。 |
E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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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级功能区考核评分办法(内资考核)
内 容 (分值) |
指 标 |
分值 |
评分办法 |
评分标准 |
编码 |
得 分 |
备注 |
---|---|---|---|---|---|---|---|
回归引进贡献度 (55) |
项目投资贡献值 |
50 |
根据项目投资贡献值(任务完成率)计分。项目投资贡献值(任务完成率)=本功能区当年实际完成数/市定目标数×100%。 |
基本分50分。项目投资贡献值(任务完成率)在100%以下的,考核得分=项目投资贡献值(任务完成率)×50;项目投资贡献值(任务完成率)超过100%的,在得基本分的基础上,每超过5个百分点,加基本分的1%,总得分不超过该指标基本分值的120%。 |
A1 |
|
|
公益贡献值 |
5 |
考核当年浙商公益事业项目上的捐赠资金额。按档次(分档情况见附件3的备注)分别进行排序计分。 |
同档次排名第一的单位得5分,其余单位得分=(本单位捐赠资金额/排名第一的单位捐赠资金额)×5。 |
A2 |
|
|
|
项目质量优化度 (20) |
重大项目数量值 |
10 |
本功能区新引进的重大项目数占比与到位资金数占比各按50%的权重进行同档计算得分。 |
(本功能区引进重大项目数占比/同档占比最高值)×5+(引进重大项目到位资金数占比/同档占比最高值)×5 |
B1 |
|
|
重大项目效益值 |
10 |
将本功能区引进的所有重大项目当年产生的地方财政收入总量占这些项目历年累计到位资金总量的比值与市定目标值进行比较得分。 |
到达或超过得满分,未达到市定目标值按相应比例得分。 |
B2 |
|
|
|
重大项目结构值 |
加分 |
对加分类重大项目分类加分:每引进1个加分类总部经济项目加1分,引进1个加分类重大产业项目加0.6分,引进1个加分类重大科技人才项目和机构加0.3分。(单个项目符合多项加分因素的,限报一项,不累计加分) |
按重大项目认定标准执行,加分不超过10分。 |
B3 |
|
|
|
发展环境满意度 (10) |
发展环境满意值 |
10 |
通过组织专门机构进行调查和测评等办法,测算满意程度。 |
按测评办法进行测评得分(总分100分)计算分值。(测评得分×0.10) |
D1 |
|
|
工作成果创新值 |
加分 |
对经评定获得支持温商回归创业创新的重大创新成果名次的,予以考核加分。 |
按名次加1-3分。 |
D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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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指标考核(15) |
重大招商项目落实情况 |
10 |
按完成市定项目包装(1.5分)、项目签约任务(1.5分)以及签约项目落地率赋分(7分)。 |
(某地签约项目(包括往年)落地率/该地所在组最高的落地率)×7 |
E1 |
|
|
完成市定项目包装入库任务得1.5分,完不成的酌情扣分。完成1个百亿大项目包装入库并推出招商加1分。 |
E2 |
|
|
||||
完成市定项目签约任务得1.5分,完不成的酌情扣分。 |
E3 |
|
|
||||
街道招商主体作用 |
3 |
按所辖街道招商到位资金占当地招商到位资金比率赋分。 |
(当地街道到位资金占比/该地所在组最高占比)×3。 |
E4 |
|
|
|
招商机构网络体系 |
2 |
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街道要有专门招商机构和队伍,部门要有专门招商科室和人员等。 |
街道没有专门招商机构和队伍每个扣1分,部门没有专门招商科室和人员每个扣0.5分,扣完为止。 |
E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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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直单位考核评分办法(内资考核)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办法和标准 |
编码 |
得 分 |
备注 |
项目投资贡献值 (80分) |
根据《关于下达2013年全市招商引资任务的通知》(温商促进组字1号)文件下达给市直各单位的年度引资(内资)任务,对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按完成率进行赋分。 |
根据完成比例赋分。完成率在100%及以下的按实际完成率赋分,单位该项得分=(单位年度内资引资完成数/单位年度内资引资计划)×80。完成率超过100%的,每超过5个百分点,加基本分的1%,总得分不超过该指标基本分值的120%。 |
G1 |
|
|
政策保障和服务保障工作 (10分) |
完善和落实扶持政策等政策保障情况,建立和完善快捷、便利、高效的浙商服务绿色通道等服务保障情况。 |
通过组织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调查,测评得分。 |
G2 |
|
|
全程代办工作机制(10分) |
建立全程代办工作机制,完成全程代办服务项目数。 |
全程代办服务至项目进场,经市审管办、业主单位确认,以施工许可证为准,每个项目加2分,最多加10分。 |
G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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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都市型功能区、中心镇、街道考核评分办法(内资考核)
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 |
赋分办法 |
责任单位 |
---|---|---|---|---|
新引进企业
|
50 |
完成新引进企业任务数情况。(20分) |
根据任务完成率(实际完成数/任务数×100%)计分。指标完成率在100%以下的按实际完成率计分,考绩得分=完成率×基本分;完成率超过100%的,在得基本分的基础上,每超过5个百分点,加基本分的1%,总得分不超过该指标基本分的120%。 |
市招商局 |
完成招商引资到资任务情况。(30分) |
根据任务完成率(实际完成数/任务数×100%)计分。指标完成率在100%以下的按实际完成率计分,考绩得分=完成率×基本分;完成率超过100%的,在得基本分的基础上,每超过5个百分点,加基本分的1%,总得分不超过该指标基本分的120%。 |
市招商局 |
||
个转企 |
10 |
完成个转企任务情况。 |
具体考核赋分方法参照《温州市个体经济及小微企业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个体经济及小微企业提升发展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温个转企办〔2013〕3号)执行。 |
市工商局 |
规下转规上 |
10 |
完成规下转规上任务情况。 |
根据任务完成率(实际完成数/任务数×100%)计分。指标完成率在100%以下的按实际完成率计分,考绩得分=完成率×基本分;完成率超过100%的,在得基本分的基础上,每超过5个百分点,加基本分的1%,总得分不超过该指标基本分的120%。 |
市经信委 |
限下转限上 |
10 |
完成限下转限上任务情况。 |
根据任务完成率(实际完成数/任务数×100%)计分。指标完成率在100%以下的按实际完成率计分,考绩得分=完成率×基本分;完成率超过100%的,在得基本分的基础上,每超过5个百分点,加基本分的1%,总得分不超过该指标基本分的120%。 |
市发改委(服务业局) |
无证照转有证照 |
10 |
建立乡镇一级查无办,贯彻执行温政办〔 2012 〕77 号文件精神,方便群众办理场所证明,协调部门降低许可准入门槛,破解疏导瓶颈难题,牵头对辖区内区域性、行业性、季节性等大规模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完成县(市、区)分配的疏导无证照工作目标,全市全年疏导3万户以上。 |
根据任务完成率(实际完成数/任务数×100%)计分。指标完成率在100%以下的按实际完成率计分,考绩得分=完成率×基本分;完成率超过100%的,在得基本分的基础上,每超过5个百分点,加基本分的1%,总得分不超过该指标基本分的120%。 |
市工商局 |
有限责任公司转股份有限公司 |
10 |
完成有限责任公司转股份有限公司任务情况。 |
根据任务完成率(实际完成数/任务数×100%)计分。指标完成率在100%以下的按实际完成率计分,考绩得分=完成率×基本分;完成率超过100%的,在得基本分的基础上,每超过5个百分点,加基本分的1%,总得分不超过该指标基本分的120%。 |
市金融办 |
5.生态型旅游功能区考核评分办法(内资考核)
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 |
赋分办法 |
责任单位 |
---|---|---|---|---|
新引进 企业
|
30 |
完成新引进企业任务数情况。(10分) |
根据任务完成率(实际完成数/任务数×100%)计分。指标完成率在100%以下的按实际完成率计分,考绩得分=完成率×基本分;完成率超过100%的,在得基本分的基础上,每超过5个百分点,加基本分的1%,总得分不超过该指标基本分的120%。 |
市招商局 |
完成招商引资到资任务情况。(20分) |
根据任务完成率(实际完成数/任务数×100%)计分。指标完成率在100%以下的按实际完成率计分,考绩得分=完成率×基本分;完成率超过100%的,在得基本分的基础上,每超过5个百分点,加基本分的1%,总得分不超过该指标基本分的120%。 |
市招商局 |
||
生态旅游项目招商 |
20 |
生态旅游项目到位资金占全部到位资金比例。 |
生态旅游项目到位资金占全部到位资金比例最高者得满分,其他按比例得分。 |
市旅游局 |
个转企 |
10 |
完成个转企任务情况。 |
根据任务完成率(实际完成数/任务数×100%)计分。指标完成率在100%以下的按实际完成率计分,考绩得分=完成率×基本分;完成率超过100%的,在得基本分的基础上,每超过5个百分点,加基本分的1%,总得分不超过该指标基本分的120%。 |
市工商局 |
规下转 规上 |
10 |
完成规下转规上情况。 |
根据任务完成率(实际完成数/任务数×100%)计分。指标完成率在100%以下的按实际完成率计分,考绩得分=完成率×基本分;完成率超过100%的,在得基本分的基础上,每超过5个百分点,加基本分的1%,总得分不超过该指标基本分的120%。 |
市经信委 |
限下转 限上 |
10 |
完成限下转限上任务情况。 |
根据任务完成率(实际完成数/任务数×100%)计分。指标完成率在100%以下的按实际完成率计分,考绩得分=完成率×基本分;完成率超过100%的,在得基本分的基础上,每超过5个百分点,加基本分的1%,总得分不超过该指标基本分的120%。 |
市发改委(服务业局) |
无证照转有证照 |
10 |
建立乡镇一级查无办,贯彻执行温政办〔 2012 〕77 号文件精神,方便群众办理场所证明,协调部门降低许可准入门槛,破解疏导瓶颈难题,牵头对辖区内区域性、行业性、季节性等大规模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完成县(市、区)分配的疏导无证照工作目标,全市全年疏导3万户以上。 |
根据任务完成率(实际完成数/任务数×100%)计分。指标完成率在100%以下的按实际完成率计分,考绩得分=完成率×基本分;完成率超过100%的,在得基本分的基础上,每超过5个百分点,加基本分的1%,总得分不超过该指标基本分的120%。 |
市工商局 |
有限责任公司转股份有限公司 |
10 |
完成有限责任公司转股份有限公司任务情况。 |
根据任务完成率(实际完成数/任务数×100%)计分。指标完成率在100%以下的按实际完成率计分,考绩得分=完成率×基本分;完成率超过100%的,在得基本分的基础上,每超过5个百分点,加基本分的1%,总得分不超过该指标基本分的120%。 |
市金融办 |
6.温商创业创新联络处考核评分办法(内资考核)
工作内容 |
分值 |
评分办法和标准 |
得 分 |
备注 |
|
自评 |
综评 |
||||
对接项目成功落地 |
按实际工作量计分 |
对接一般项目总投资500万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成功落地一个的,得3分;对接一般项目总投资1000(含)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成功落地一个的,得5分,对接一般项目总投资5000(含)万以上、亿元以下的成功落地一个的,得10分;亿元以上的成功落地一个的,得15分;对接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成功落地一个的得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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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以发改部门立项批复为准 |
组织回乡投资考察(5人次以上) |
组织回乡投资考察(5人次以上)一次,得5分,多超多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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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走出去”招商项目推介会 |
组织一次,得5分,多超多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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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非温商大企业大集团来温回乡考察 |
引进非温商大企业大集团来温回乡考察一次得5分,多超多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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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境外招商选资考核评分办法(外资考核)
类 型 |
内 容 |
最高 分值 |
得分标准 |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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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资规模 |
实际外资 |
65分 |
实际外资与年度预期目标比值为1时,得55分,比值每增加10%加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未完成年度考核目标的,得分按完成比例折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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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质量 |
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或国际行业龙头企业 |
10分 |
引进世界500强(以上年度公布的《财富全球500强》为准)投资项目1个得6分,引进国际行业龙头企业(参照省商务厅标准)的项目得3分,本项最高10分。 |
同一项目符合多项条件不重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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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批现代服务业和鼓励类项目 |
6分 |
新批现代服务业和鼓励类项目1个分别得2分,本项最高6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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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批(增资)重大项目 |
7分 |
新批(增资)合同外资500万(含500万)美元以上、1000万(含1000万)美元以上项目1个分别得2分、3分,本项最高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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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百强”和“亩产效益”企业 |
2分 |
当年获浙江省“双百强”企业或“亩产效益”企业称号,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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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发达国家和台湾地区实际外资总额 |
6分 |
引进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加拿大、日本7国和台湾地区实到外资总额最高者得6分,其它按占最高者的比重折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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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才引智 |
4分 |
企业引入1名国外技术专家或高级管理人员得2分,本项最高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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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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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县(市、区)、市级功能区2013年境外招商选资工作按上述办法考核。2.市直单位2013年境外招商选资工作考核“外资规模”,按最高100分的办法进行,即实际到位外资与年度预期目标比值为1时,得80分,比值每增加10%加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未完成年度考核目标的,得分按完成比例折算。“外资质量”和“工作质量”不作考核。3.市直单位实际到位外资与县(市、区)、市级功能区不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