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温州督考网  ->  考绩工作  -> 正文考绩工作

(第十二组)市直单位2016年度重点工作项目 实施完成情况汇编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0日 来源:温州督考网

二、市科技局

项目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基本情况

2016年工作目标和进度计划

完成情况

改革创新项目(亮点项目)

1

大力发展众创空间

大力推进各类创客空间建设。整合人才、技术、资本等各种要素,提供优惠便捷的创新创业服务,把众创空间建设成为低成本服务、便利化条件、全要素融合的开放式平台,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该项工作根据《2016年度市直单位改革创新考核实施办法》(温委改传〔2016〕20号)考核。

2016年全市累计建成各类众创空间25家以上。鹿城区、龙湾区(高新区)、瓯海区率先各规划建设1家8万平方米以上的众创社区,争取年底建成1家以上市级众创社区。

1、1月,制定实施《温州市2016年度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

2、3月,成立温州市众创空间联盟,召开温州市众创空间联盟成立大会。启动2016温州创客大赛。

3、4月,推荐8家市级众创空间上报省级、国家级备案登记。

4、5月,举办2016温州市创客大赛初赛、复赛。2016年度市级众创空间认定15家以上。

5、6月,举办2016温州市创客大赛决赛。

6、10月,培育、认定市级众创社区1家以上。

1、1月21日,温州市创新驱动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温州市2016年度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工作方案》。

2、3月25日,召开“温州市众创空间联盟成立大会暨2016温州创客大赛启动仪式”。

3、3月28日,推荐温州大学众创空间等8家众创空间申请浙江省众创空间备案。

4、4月30日,2016温州创客大赛报名截止,共有826个项目团队报名参赛,5月10日完成初赛,评审出50强进入复赛。5月24日徐立毅书记批示:好好搞,搞出创新氛围,吸引创新项目和人才。张耕市长批示:充分利用“创客大赛”这个平台,积极营造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

5、2016温州市创客大赛经复赛、决赛,6月24日10强项目团队在温州广电演播大厅登场决赛、路演,6个团队项目分获一、二、三等奖。其中好玩网络科技等9个项目成功获得投资机构共计5750万元的投资,特别是大赛二等奖英磁新能源科技-新一代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产业化项目成功获得富田基金和小牛资本等投资公司3000多万元投资,截至目前,共促成了唯美生物科技、塔斯机器人等23个参赛团队在温州相关园区落户。

6、7月29日,市科技局发文组织申报2016年年度市级众创社区和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的通知。经现场考察、专家评审、局务会议审定、公示征求异议后,龙湾区(高新区)的文昌众创社区被认定为市级众创社区,温商·众创空间等37家单位被认定为市级众创空间。薪火工坊等6家单位通过科技部备案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体系,We+社区等8家单位通过省科技厅备案为省级众创空间,温州大学众创空间等3家众创空间被评为2016年度省级优秀众创空间。

 7、起草《温州市众创空间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温政办〔2016〕124号),以“大拆大整”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力推进众创空间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通过三年建设,到 2019 年底,全市众创空间新增面积 500 万平方米。

2

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

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动激光与光电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加强激光技术在传统优势产业中推广应用。

2016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50家以上,新增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企业研发中心25家。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400家以上。

1、1-3月,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指导、发动工作;组织企业参加慕尼黑上海光博会,向国内外企业做好政策推介,促进产学研合作。

2、2月,推荐6家企业申报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推荐22家企业申报省级企业研究院,4月份公示15家。

3、3月,启动第一批省科技型企业申报工作。

4、根据省科技厅要求,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全年认定150家;根据省科技厅要求,做好省级企业研发中心申报认定工作。

5、9月启动第二批省科技型企业申报工作。

6、组织实施激光与光电产业集群重大专项5-10项,年底前发文下达。

1、1月,启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发动工作,做好申报对象的摸底和辅导。3月组织奔腾激光、嘉泰激光、泛波激光等8家企业参展2016慕尼黑上海光博会。举行温州高新区(浙南科技城)激光与光电推介会,向国内外企业做好政策推介。

2、全年3批共推荐7家单位申报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已认定3家(另有1家处于公示阶段,2家为省“三名”工程企业享受省重点企业研究院优惠政策);推荐22家企业申报省级企业研究院,认定15家。

3、全年组织发动了281家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获认定276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84%。推荐认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32家,完成年度指标任务的128%;新认定市级研发中心93家,累计达到558家。

4、全年组织两批省科技型企业认定,新认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670家,完成年度指标任务的104.7%。147家企业列为2016年度省高成长科技型企业。

5、浙江嘉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承担的“大功率数控变焦激光切割机”10个项目列入2016年度温州市激光与光电产业集群重大科技专项,市本级财政安排经费500万元。

3

开展省级科技大市场试点

开展省级科技大市场试点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培育发展科技服务业。促进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向社会开放共享,扩大创新券应用,支持企业开展检验检测、研发设计等科技活动。

2016年全市技术合同登记额达到20亿元,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增幅比服务业增幅高3个百分点,全市发放创新券1500万元。

1、1-4月,完成2016年网上技术市场建设服务采购工作,推荐15-20项成果参与省科技成果春季竞价拍卖活动;组织企业赴哈尔滨、重庆开展科技成果对接交流活动。

2、5-9月,组织参加北京科博会;开展技术经纪人培训,新培训合格技术经纪人50-70名;筹备中国﹒温州市科技成果交易会,征集20-30项科技成果。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温州市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

3、10-12月,新认定市重点科技中介机构5-8家;做好中国﹒温州科技成果交易会相关工作;申报5-10项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组织参加省网上技术市场活动周和深圳高交会;完成温州网上技术市场各项任务指标。

截至目前,全市实现技术合同交易总额22.43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9.4%;全市累计发放创新券4173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78.2%,居全省第3位;确认使用创新券1688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2.5%,居全省第4位。

1、温州市科技大市场通过省级科技大市场试点考核验收,全年组织科技成果拍卖34项,实际成交金额5832万元,居全省前列。积极组织开展科技合作活动,加强军民融合等相关成果合作交流活动,先后组织百余家家单位代表赴哈尔滨、重庆、上海、深圳等地开展科技成果对接活动。

2、举办全市第三次技术经纪人培训班,82人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技术经纪人累计已达352人,提前一年完成省科技厅下达的2017年我市完成300名技术经纪人培训的目标要求。11月4日-5日,举行2016中国温州科技成果交易会,开展科技成果展、2016浙江省秋季科技成果竞价(拍卖)会、民参军政策体系推介会、风险资本与科技项目对接会等活动,邀请参展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投融资机构等100余家;共征集科技成果734项、技术需求83项、融资需求8项;现场签订合作项目9个,签约金额955万元;成交竞价(拍卖)项目15项,成交金额合计1995万元;达成合作意向项目45个,意向金额9810万元。按规范性文件制订要求,完成《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程序,送审稿于8月份报市府办。印发《温州市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温市科综〔2016〕5号 )、《关于做好2016年度创新券工作的通知》、《关于扩大创新券使用范围的通知》,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扩大创新券的使用范围,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3、新认定市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6家,累计已达41家,建立了教完善的科技中介机构和技术经纪人服务队伍。推荐14个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省专项资金补助。全面完成网上技术市场各项任务,截至12月21日,我市网上技术市场累计完成科技成果竞价(拍卖)成交数达34项,实际成交金额5832万元,居全省前列;拥有网上技术市场会员19372人,全年征集技术需求与技术成果1252项,其中734项技术成果在2016温州科技成果交易会期间编印成册发布给我市企业;登记技术合同396项,合同金额14.33亿元。

4

合作共建科技创新载体

开展科技合作交流,推进科技招商工作。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指导各类创新载体深化“政产学研资介”合作,发挥平台的技术交流、人才集聚、成果转移、项目孵化、创业融资支持等综合功能,实施对企业的精准服务。

1、积极引导全市各类共建创新载体创新体制,发挥平台对人才项目和资金的集聚功能,推动平台与企业深入开展合作交流,提升科技服务水平。全年组织调研科技型企业200家,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解决技术难题)120项,申请专利70项,引进初创孵化项目(青年创新团队或创业就业团队)30个,举办科技产业论坛峰会及资本对接会(培训)20场,参与建设创新载体10个,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10人,制定行业技术联盟标准1个。

2、推进科技招商工作,支持温商创新创业。全年引进省部级以上科研机构、大型企业研发机构在温设立分支机构8家;引导温商参与10家众创空间建设;引进激光与光电项目2个。(招商工作考核)

1、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认真指导各类合作共建创新载体深化“政产学研资介”探索,以国家大院名校温州联合研究院等十大重点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发挥科技平台的技术交流、人才集聚、成果转移、项目孵化、创业融资支持等综合功能,实施对企业的精准服务。据统计,全年市级各类科技合作载体参与调研科技型企业1194家,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解决技术难题)174项,申请专利666项,引进初创孵化项目(青年创新团队、创业就业团队)85个,举办科技产业论坛峰会及资本对接会(培训)137场,参与建设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研究院、院士工作站等各类合作载体48家,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77人,制定行业技术联盟(标准)6个。

2、大力推进科技招商工作。通过任务分解、工作督查、统计监测、宣传引导、活动助推,向浙南科技城、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大学科技园和华中院、创客梦工场等平台推介了以色列新能源项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国千人才”钱正洪教授等一批优秀项目和人才团队。截至11月底,已全面完成年度科技招商目标任务,全市共引进中国计量大学等14家省部级研究机构和企业在温设立分支机构,引进氢创社等24家由温商参与创建或运营的众创空间,引进泰禾激光等3个激光和光电项目。另外,全年促成温商与以色列企业合作设立温州纬创资产管理公司并与以色列Milgam公司就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签署框架协议,引进华中科技大学等一批专家在温设立了浙江首席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等12家产业化孵化公司和20个创新团队,致力于新能源汽车制造的威马汽车产业园在瓯江口开工建设、致力于物联网技术的智慧水务平台项目在杭州温商大会上签约并落地。

5

建设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总体目标和示范城市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鼓励和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2016年全市新增发明专利授权2056件,专利质押贷款5000万元,培育市级及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50家,查处专利违法案件1000件,培养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500名。

1、一季度:实施2016年知识产权培训计划,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园区、进高校“三进”专项服务活动及企业发明专利“清零”行动。

2、二季度: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成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申报国家、省市局各类项目。

3、三季度:印发新一轮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及知识产权(专利)工作“十三五”规划,争取建设中国温州(制鞋服装)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4、四季度:做好国家、省知识产权局对示范城市工作、执法维权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工作的年度考核。

2016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均提前圆满完成。成功获批全国唯一的中国温州(服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先后获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工作总结优秀单位”“浙江省专利执法维权工作优秀单位”。1-11月,全市发明专利授权2252件,同比增长42.80%(较全省高出27.32个百分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9.5%;累计新增知识产权质押贷款1.0384亿元,其中专利权质押贷款16笔7280万元,商标权质押贷款13笔3104万元;新培育市级及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87家;1-12月,累计专利侵权假冒案件立案1576件,结案1555件;累计举办知识产权培训28期,培养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4000余名。

一是实施知识产权强县、强企工程。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园区、进高校院所“三进”、规上企业发明专利“消零”、园区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等专项服务活动。新增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4家、累计27家,省级专利示范企业14家、累计105家,市级专利示范企业59家、累计294家。此外,新增《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贯标认证企业20家、累计35家,新增2家企业被列为省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单位,温州张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被列为全国第三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瓯海区、苍南县获批省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区(县),平阳县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全市累计9个县(市、区)开展国家级、省级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

二是实施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促进工程。1-11月,全市累计三项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突破4万件和2万件,发明专利申请量突破万件,发明专利申请占比同比提升5.4个百分点,达到21.7%,授权占比同比提升1.8个百分点,达到8.3%。294家市级专利示范企业共实施11092件专利,上年专利产品销售产值达513亿元,占总产值的67.8%。中广核俊尔公司1件发明专利获第十八届中国专利优秀奖,瑞立集团、宏丰电工合金等2家企业各1件发明专利获首届浙江省专利金奖,正泰集团、福达合金、长城搅拌设备等3家企业各1件发明专利获首届浙江省专利优秀奖,6项专利产品销售额合计达40多亿元。知识产权服务园、知识产权学院各1个项目被列为国家专利战略推进工程项目,正泰集团1个项目被列为省专利战略推进项目。新增知识产权质押贷款1.0384亿元,新增13家单

6

建设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总体目标和示范城市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鼓励和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2016年全市新增发明专利授权2056件,专利质押贷款5000万元,培育市级及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50家,查处专利违法案件1000件,培养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500名。

1、一季度:实施2016年知识产权培训计划,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园区、进高校“三进”专项服务活动及企业发明专利“清零”行动。

2、二季度: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成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申报国家、省市局各类项目。

3、三季度:印发新一轮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及知识产权(专利)工作“十三五”规划,争取建设中国温州(制鞋服装)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4、四季度:做好国家、省知识产权局对示范城市工作、执法维权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工作的年度考核。

位99件发明专利进行专利执行保险,保障金额80余万元。

三是实施知识产权大保护工程。获批设立中国温州(服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设立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建立专利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和快速维权“绿色通道”。联合司法局成立温州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辟多元化纠纷调解渠道。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建立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机制,并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第三方平台落户知识产权服务园。实施2016年温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执法及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专项行动、教玩具行业专利保护专项行动,获批设立浙江省(永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着手组建温州教玩具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在创博会等六个重要展会设立知识产权投诉工作站,开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全年累计电子商务案件断开链接579条,受理举报投诉51条、涉案金额7.3万元。另外,通过诉调对接机制调解法院委托的版权案件174件,涉案金额104.4万元。

四是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印发实施《2016年温州市知识产权人才培训计划》,依托全省唯一全国第二家国家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培训(温州)基地和全国首个高职层次知识产权学院-温州知识产权学院平台,集聚国内外一流专家组成师资团队,开展系统化、模块化、实战化专业培训,培养专利挖掘撰写与布局、专利信息分析利用等专业实务人才4000余名。学院开设的全国首个高职院校知识产权管理专业首届毕业生全部就业。瑞安市新纪元实验学校获批第二批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此外,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等权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和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五是积极谋划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指导意见》,紧扣创新发展需求,以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为主题,印发实施《温州市新一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16-2018年)》和《温州市知识产权(专利)工作“十三五”规划》,对今后三至五年内全市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努力为建成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强市奠定坚实基础。

7

创新科技金融结合机制

深化国家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建设,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搭建覆盖科技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多元化融资渠道。开展科技贷款工作,加大对科技企业信贷支持。设立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

1、开展科技贷款工作,缓解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新增科技贷款5000万元。

2、会同市财政局制定《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设立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指导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完善运行机制。

3、加大全社会科技投入,力争年内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例达到2%。

积极探索科技创新链与金融创新链的融合机制,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引导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投向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1、开展科技贷款工作,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市科技局会同合作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推出科技企业保证保险贷款、担保贷款及科技再贷款等系列科技金融产品,科技贷款累计达到18.5亿。(1)保证保险贷款,市科技局与中国银行、杭州银行和人保财险公司合作开展科技企业保证保险贷款,设立科技企业保证保险贷款风险池基金1000万元,用于利息、保费补助和风险补偿,单笔贷款不得超过300万元,贷款利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当期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保险年费率不超过1.4%。2016年,9家科技企业获得贷款1854万。(2)科技担保贷款。市科技局与市金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合作开展科技企业担保贷款。市科技局与市金投担保公司按照1:1比例设立风险池基金,总规模2000万元,已到位1200万元。单笔贷款额度不得超过500万元,贷款利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当期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1.2倍,担保年费率为1.2%。2016年11家科技企业获得贷款3560万元。此外,市科技局与市信保基金合作开展科技贷款工作,共30家科技型企业获科技贷款4325万元。(3)科技型企业再贷款。市科技局与人民银行温州支行合作开展科技贷款试点工作,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实际贷款利率不超过6.5%。2016年温州银行和龙湾农商银行获得再贷款额度2.5亿元,并按1:1比例配套,近140家科技型企业获得科技贷款5.4亿元。

2、设立科技创投基金,促进创投机构发展。市政府印发《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温政办〔2016〕61号),设立10亿元规模的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指导基金管理机构完善运行机制,制定温州市科创基金业务流程等制度。主动对接国内96家创投机构,有11家创投机构意向申请成立创投子基金,其中天津市优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机构正式提交申请成立子基金,现已通过材料初审、尽职调查、专家评审、基金管委会决策和公示等,正式组建4只子基金,规模共计4.6亿元,其中市科技创投基金出资1.38亿元,主要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医疗健康和生命科学、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领域,此外还有5只子基金正在洽谈。

3、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促进资本、项目对接。举办“新三板”专题培训班和高峰论坛,为科技型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好服务。先后邀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大通证券、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的专家为我市科技型企业开展“新三板”等专题培训,辅导准备上市企业300多家。

4、做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加大全社会科技投入。召开全市科技统计会议,做好企业科技统计半年和年报工作。成立督导组,到各县(市、区)督查指导科技统计工作。邀请省信息院、省科技培训中心和市统计局为各县(市、区)开展统计培训和政策宣讲,帮助企业落实研发经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全社会加大科技投入。预计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例达到2%。

8

实施科技惠民工程

大力推进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深入实施种子种苗科技创新专项和科技特派员制度,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围绕“五水共治”和 “两美温州”建设重点领域,实施 “科技治水”项目。加快推进温州海洋科技创业园、浙南水科院建设。

1、实施种子种苗科技创新专项,9月份前确定一批种子种苗科技创新项目;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做好科技特派员的服务工作,结转实施一批科技特派员项目,发挥科技特派员队伍在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和精准扶贫中的作用。

2、按照“生态化”战略要求,组织实施一批“科技治水”项目,经专家评估等程序后9月前下达;积极参与温州海洋科技创业园运营管理,推进浙南水科学研究院建设,年内基本完成浙南水科院三年建设任务。全年组织开展科技下乡活动4场次。

1、8月份,完成种子种苗专项项目立项的相关评估工作,11月份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6年温州市种子种苗科技创新专项项目及补助经费的通知》(温财教〔2016〕594号),新上及结转的种子种苗科技创新项目36项,安排经费300万元。组织开展学习科技特派员汪自强先进事迹活动;省政府《意见与建议》〔2016〕第43期刊发了省政府参事室管竹伟参事《丽水、温州高度重视科技特派员作用的发挥》一文,受到省政府领导的批示;为29名市科技特派员发放路费补贴22.1万元,并为每位特派员办理团体意外险;11月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6年温州市科技特派员专项项目及经费的通知》(温财教〔2016〕596号)。

2、8月份,完成“科技治水”项目立项工作,11月份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6年温州市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创新项目及经费的通知》(温财教〔2016〕589号),新上及结转的“科技治水”项目24项,安排经费186万元。积极参与温州海洋科技创业园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与浙南科技城管委会的工作交接。浙南水科学研究院三年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并取得初步成效。全年组织开展科技下乡活动5场次。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