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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文件

温委(2012)5号

中共温州市委关于健全完善干部绩擢制度的若干意见

  附件2

  2012年“赛场挑才”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温州市领导干部绩擢法(试行)》和《关于健全完善干部绩擢制度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强化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用人导向,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和《2012年度全市中心镇、功能区和市区街道考核办法》,现就2012年“赛场挑才”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选拔数量

  2012年,“赛场挑才”拟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4名。其中:

  1、从中心镇党委书记中选拔2名。

  2、从都市型功能区、生态型旅游功能区党(工)委书记中选拔1名。

  3、从市区街道党工委书记中选拔1名。

  二、主要内容

  (一)考绩提名

  根据2012年中心镇、功能区和市区街道考核结果,分别按各赛场考核分从高到低,以各赛场党(工)委书记选拔数量1:3的差额比例,提名初步人选。初步人选2012年度在该考绩“优秀单位”任职须满一年。

  初步人选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条件。如不符合提任的任职资格条件,确因表现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视情按有关程序予以破格提拔。

  (二)实绩公示

  由每位初步人选总结一年来主要实绩、工作成效和影响力,以及本人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有夸大实绩、冒认业绩、编造成绩的,取消其初步人选资格。

  (三)综合遴选

  市委组织部约请有关方面领导专家组成遴选小组,对经实绩公示合格的每位初步人选进行业绩比选,综合考虑初步人选的德才情况和平时表现等因素,按选拔数量以一定比例,遴选出考察对象预备人选。

  确定考察对象预备人选时,还应兼顾县(市、区)或市级功能区之间平衡,原则上一个县(市、区)或市级功能区在同一个“赛场”内只能有1名考察对象预备人选。

  三、主要步骤

  1、发布公告。2012年5月,通过市内主要新闻媒体发布公告。

  2、初始提名。2013年2月,市委组织部根据市考绩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考绩结果,按要求研究提出“赛场挑才”提名初步人选名单。

  3、差额遴选。2013年3月,有关单位对初步人选进行实绩公示。在此基础上,市委组织部组织遴选小组进行综合遴选。

  4、组织考察。2013年3月,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到考察对象预备人选所在单位组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结果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确定为考察对象。之后,组织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注重对考察对象进行德的考察。

  5、讨论决定。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任人选并明确任职岗位,征求纪委等部门意见后,提交市委常委会票决,决定拟任人选。

  6、公布结果。通过市内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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