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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考绩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温考办〔2013〕7号

关于印发《2013年度市直单位考绩法》考核项目6个分项考核办法的通知

 

  市直单位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考核对象为列入2013年度考绩、有工程建设任务的市直单位,分为A、B两类实施。A类单位为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瓯飞开发建设管委会,及13个市属国有企业;B类单位为《市直B类考绩单位“十大项目”中工程建设类项目、管理创新和公共服务类项目分值权重设定办法》中涉及的33个单位。

  A类单位考核内容为2013年考核重点项目中有关工程建设项目(详见《2013年度市直单位考绩法》附件3);B类单位考核内容为单位2013年度重点工作“十大项目”中的工程建设类项目(具体见各单位与市委市政府签订的工作责任书)。

  二、赋分办法

  按百分制进行考核,工程建设类项目每个项目的基本分为100分。

  (一)A类单位

  根据每个目标完成比例先赋分,具体对照各单位2013年重点项目中工程建设类项目目标任务(市教育局与市教投集团、市卫生局与市卫投集团捆绑考核),工程建设项目每个目标考核得分=每个目标完成值/每个目标值×100分。完成率在100%及以下的按实际完成率赋分;完成率超过100%的,每超过3个百分点,加基本分的1%,但总分不超过基本分的105%。

  A类单位工程建设项目每个目标得分的平均值,即为该单位工程建设项目的得分。

  (二)B类单位

  列入工程建设类考核的B类单位共33家,按是否承担市级投资项目建设任务的不同,分两种方法赋分:

  1、有市级投资项目建设任务的单位25家(市体育局与市体投集团、市文广新局与市文投集团捆绑考核)。

  工程建设项目考核得分=单位年度投资计划完成数/单位年度投资计划数×100分。年度投资计划数以温政发〔2013〕37号文件为依据。

  2、没有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任务的单位8家,按各单位“十大项目”中工程建设类项目具体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工程建设项目考核得分=∑每个工作目标完成率/工作目标总个数×100分。

  B类单位工程建设项目考核得分最高不超过基本分。

  三、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纳入综合考绩。A类单位各项目考核得分,结合A类单位其他重点项目得分综合运用核算后,按一定权重计入单位重点项目综合考绩得分;B类单位考核得分,按一定权重计入“十大项目”综合考绩得分。

  2、设置工程建设单项奖。对纳入考核的所有单位,按A、B类进行考核排名后,分别以10%的比例评出一等奖,以20%的比例评出二等奖和相应数量的先进个人。国有企业单独排名。

  四、组织实施

  市直单位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考核工作由市发改委负责,市统计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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