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温州督考网 -> 政策文件  -> 正文政策文件
温委发【2013】72号

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完善2013年度县(市、区)考绩法的实施意见》和《完善2013年度市直单位考绩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0日 来源:温州督考网

附件1

县(市、区)考核项目和分值

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重点

指标

(19个,800分)

经济类指标

综合指标(9个)

570

考核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出口总额、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等9项指标。

专项指标(4个)

70

考核工商企业在册数、科技创新(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装备制造业增加值、新产品产值)、发明专利授权量、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等4项指标。

生态类指标(4个)

80

考核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单位GDP能耗、污水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4项指标。

社会类指标(2个)

80

考核进京到省上访控制指标、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等2项指标。

重点

工作

(1100分)

经济发展(470分)

实体经济

155

考核小微创业园、企业“四转”、网络经济、旅游经济、工业用地、土地集约利用等6项工作。

招商引资

90

考核温商回归、利用外资、对台开放等3项工作。

有效投资

165

考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完成率、增速、结构优化和投资贡献等。

创新驱动

60

考核科技创新、招才引智、金融改革、审批制度改革等4项工作。

社会发展(230分

靓丽山水智城

20

考核智慧城管、治理交通拥堵等有关重点工作。

美丽乡村

30

重点考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土地确权发证、农村土地规模流转、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和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等情况。

社会事业

90

考核教育、医疗卫生、民政、人口计生和民族宗教事业重点工作情况。

文化发展

30

考核文明创建、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发展等情况。

平安建设

60

按《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内容进行考核。

           

 

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重点

工作

(1100分)

生态环境(200分)

水乡建设

100

考核黑臭河与垃圾河整治、重点行业整治、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防洪保障工程、生态河道与滨水公园建设、美丽水乡特色村镇建设等6项内容。

“三改一拆”

70

考核城中村改造(农房集聚改造)、旧厂房改造、旧住宅区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等4项工作。

“四边三化”

30

考核城区和公路边、铁路边、水边、山边的“三化”工作。

党的建设(200分)

党建述职

35

年终根据各地党建工作述职情况进行测评打分。

党建重点工作

165

考核纪检、组织、宣传、统战、党管武装等工作情况。

特色工作(100分)

100

每个县(市、区)确定2项区域特色工作进行考核:

鹿城区:都市经济发展,城中村改造

龙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城中村改造

瓯海区:大学城经济发展,城中村改造

乐清市:省级电气产业集群示范区建设,海涂围垦

瑞安市:省级汽摩配产业集群示范区建设,海涂围垦

永嘉县:休闲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美丽乡村示范建设

洞头县(瓯江口新区):海岛休闲旅游产业发展,瓯江口区块开发建设

文成县:水源地保护,休闲生态旅游产业发展

平阳县:治水和水乡先行建设,海涂围垦

泰顺县:水源地保护,休闲生态旅游产业发展

苍南县:对台开放合作,海涂围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