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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委办发【2015】37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八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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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7日 来源:温州督考网

  附件8-2

  温瑞主塘河水岸同治2015年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具体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

  沿河城中村改造

  实施22个旧村(区块)的沿河整治与拆迁改造,完成2个沿河旧村整治和7个旧村(区块)的旧房拆除。

  

  

  1

  鹿城区沿河城中村改造

  实施14个旧村(包括自然村或区块)的沿河整治与拆迁改造,完成5个旧村的旧房拆除。具体细化计划任务由市住建委牵头研究制定。

  市住建委

  鹿城区政府

  (1)

  葡萄村

  实施安置房建设。

  

  

  (2)

  东屿村

  实施安置房建设。

  

  

  (3)

  龙方村(庄头地块)

  实施庄头地块安置房建设。

  

  

  (4)

  龙方村(樟树下村)

  完成前期工作,完成沿河违章拆除,形象明显改观。

  

  

  (5)

  南塘村(吴宅)

  实施安置房建设。

  

  

  (6)

  龙沈村(飞龙组团)

  完成飞龙组团旧房拆除。

  

  

  (7)

  龙沈村(龙沈工业区)

  完成龙沈工业区旧房拆除。

  

  

  (8)

  龙沈村(划龙桥自然村)

  完成划龙桥自然村旧房拆除。

  

  

  (9)

  丰收村

  完成菜篮子地块旧房拆除;并启动实施其他区域整治。

  

  

  (10)

  洪殿村(蒋家桥自然村)

  完成旧房拆除,实施安置房建设。

  

  

  (11)

  巨一村(旺增桥村)

  完成拆改的前期和签约,启动旧房拆除。

  

  

  (12)

  灯塔村(河口村)

  完成前期工作,完成沿河违章拆除,形象明显改观。

  

  

  (13)

  划龙桥村

  完成前期工作,完成沿河违章拆除,形象明显改观。

  

  

  (14)

  鱼鳞浃村

  开展前期工作,实施乱点整治,形象有所改观。

  

  

  2

  龙湾区沿河城中村改造

  实施2个旧村(包括自然村或区块)的整治与拆迁改造。具体细化计划任务由市住建委牵头研究制定。

  市住建委

  龙湾区政府

  (1)

  汤家桥村(汤东自然村)

  实施安置房建设。

  

  

  (2)

  江前村(江北自然村)

  实施沿河整治,并启动安置房建设前期工作。

  

  

  3

  瓯海区沿河城中村改造

  实施6个旧村(包括自然村或区块)的沿河整治与拆迁改造,完成2个旧村沿河整治,完成2个旧村的旧房拆除。具体细化计划任务由市住建委牵头研究制定。

  市住建委

  瓯海区政府

  (1)

  梧田街村

  启动实施旧村沿河整治,完成安置房建设。

  

  

  (2)

  塘西村

  完成旧村沿河整治。

  

  

  (3)

  大堡底村

  完成旧村沿河整治。

  

  

  (4)

  月落垟村

  开展前期工作。

  

  

  (5)

  辽东村

  完成拆改的前期、签约以及旧房拆除。

  

  

  (6)

  塘东村

  完成拆改的前期、签约以及旧房拆除。

  

  

  二

  沿河旧厂房、旧市场改造

  实施4个沿河旧厂区改造,完成其中2个;完成4个沿河旧市场改造。

  

  

  1

  沿河旧厂房改造

  按照搬、改、拆等多种模式,完成铝制品厂、西山陶瓷厂改造,启动实施快鹿味精厂、东屿电厂改造,打造成为全新的现代工业文明展示区(时尚创意园区)。

  市经信委

  市国资委

  

  (1)

  铝制品厂改造

  完成铝制品厂改造,建设文化创意园。

  

  市工业集团鹿城区政府

  (2)

  西山陶瓷厂改造

  完成西山陶瓷厂改造。

  

  市工业集团瓯海区政府

  (3)

  快鹿味精厂改造

  完成前期并启动改造。

  

  市工业集团鹿城区政府

  (4)

  东屿电厂改造

  开展前期工作。

  

  东屿电厂鹿城区政府

  2

  沿河旧市场改造

  完成沿线动力头服装批发市场、浙南水产市场、浙南农副产品中心市场、旧物调剂市场等四大旧市场搬迁或改造。具体细化计划任务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研究制定。

  市市场监管局

  

  (1)

  动力头服装批发市场

  完成环境整治、沿河美化改造。

  

  鹿城区政府

  (2)

  浙南水产市场

  完成沿河截污纳管、周边违章拆除、环境美化改造。

  

  市现代集团鹿城区政府

  (3)

  浙南农副产品中心市场

  完成沿河截污纳管、周边违章拆除、环境美化改造。

  

  市农投集团鹿城区政府

  (4)

  旧物调剂市场

  完成市场搬迁、拆除。

  

  市现代集团、温州海运公司、鹿城区政府

  三

  源头污水阻断

  完成沿河截污纳管和沿河片区三级污水管网清疏。

  

  

  1

  鹿城区沿河截污纳管及雨污分流工程

  完成“一环三线”所有片区沿河截污纳管建设,结合城中村改造推进已建住宅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强化新建住宅雨污分流设施建设监管。具体细化计划任务由市住建委牵头研究制定。

  市住建委

  市公用集团鹿城区政府

  2

  龙湾区沿河截污纳管及雨污分流工程

  完成“一环三线”所有片区沿河截污纳管建设,结合城中村改造推进已建住宅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强化新建住宅雨污分流设施建设监管。具体细化计划任务由市住建委牵头研究制定。

  市住建委

  市公用集团龙湾区政府

  3

  瓯海区沿河截污纳管及雨污分流工程

  完成“一环三线”所有片区沿河截污纳管建设,结合城中村改造推进已建住宅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强化新建住宅雨污分流设施建设监管。具体细化计划任务由市住建委牵头研究制定。

  市住建委

  市公用集团瓯海区政府

  4

  鹿城区污水管网清疏工程

  2015年底前完成“一环三线”所有片区已建三级污水管网的清疏。具体细化计划任务由市城管与执法局牵头研究制定。

  市城管与执法局

  市公用集团鹿城区政府

  5

  龙湾区污水管网清疏工程

  2015年底前完成“一环三线”所有片区已建三级污水管网的清疏。具体细化计划任务由市城管与执法局牵头研究制定。

  市城管与执法局

  市公用集团龙湾区政府

  6

  瓯海区污水管网清疏工程

  2015年底前完成“一环三线”所有片区已建三级污水管网的清疏。具体细化计划任务由市城管与执法局牵头研究制定。

  市城管与执法局

  市公用集团瓯海区政府

  四

  涉河桥梁改造美化

  完成12座涉河桥梁改造美化。

  市城管与执法局

  

  1

  鹿城区涉河桥梁改造美化

  完成“一环三线”南塘大桥、城中大桥、吕浦大桥、金桥、龙方桥、河清桥、老旺增桥、新旺桥、新世纪世景园南桥等9座涉河桥梁的美化改造。具体细化计划任务由市城管与执法局牵头研究制定。

  

  鹿城区政府

  2

  瓯海区涉河桥梁改造美化

  完成“一环三线”灰炉桥、无名桥(大堡底村)、梧田新桥等3座涉河桥梁的美化改造。具体细化计划任务由市城管与执法局牵头研究制定。

  

  瓯海区政府

  五

  河道清淤及岸线整治

  完成河道清淤疏浚;完成1处卡口整治和2处岸线整治。

  市水利局

  

  1

  鹿城区河道清淤疏浚

  完成“一环三线”河道清淤疏浚。具体细化计划任务由市水利局牵头研究制定。

  

  鹿城区政府

  2

  瓯海区河道清淤疏浚

  完成“一环三线”河道清淤疏浚。具体细化计划任务由市水利局牵头研究制定。

  

  瓯海区政府

  3

  河道卡口整治

  完成吕浦河与主塘河交叉处北口打卡,并完成划龙桥河与主塘河交叉处北口打卡的前期工作。具体细化计划任务由市水利局牵头研究制定。

  

  市名城集团

  4

  河道岸线综合整治

  完成划龙桥河(煤气公司至旺增桥河河口)段、白鹿洲公园至三板桥段等河段岸线综合整治,建设河道生态护岸。具体细化计划任务由市水利局牵头研究制定。

  

  鹿城区政府市名城集团

  5

  河道生态修复技术研究与应用

  积极探索河道生态修复适用技术和模式,因地制宜地加以推广应用。

  

  市水利局(治水办)市环保局(塘办)

  六

  沿河建筑外立面改造美化

  完成沿河旧建筑排查,完成沿河建筑外立面改造美化任务的50%以上。

  市住建委

  

  1

  鹿城区沿河旧建筑排查

  2015年3月底前完成“一环三线”沿河旧小区、旧建筑、旧庙宇、旧教堂等的排查。

  

  鹿城区政府

  2

  瓯海区沿河旧建筑排查

  2015年3月底前完成“一环三线”沿河旧小区、旧建筑、旧庙宇、旧教堂等的排查。

  

  瓯海区政府

  3

  鹿城区沿河建筑外立面改造美化

  2015年底前完成“一环三线”沿河建筑外立面改造美化任务的50%以上。具体细化计划任务由市住建委牵头研究制定。

  

  鹿城区政府

  4

  瓯海区沿河建筑外立面改造美化

  2015年底前完成“一环三线”沿河建筑外立面改造美化任务的50%以上。具体细化计划任务由市住建委牵头研究制定。

  

  瓯海区政府

  七

  亲水绿道改造提升

  完成“中环南线”“东线”和“西线”24处亲水绿道改造提升。

  市城管与执法局

  

  1

  鹿城区亲水绿道改造提升

  完成“中环南线”“东线”和“西线”亲水绿道改造提升,并推进“中环北线”亲水绿道改造提升。具体细化计划任务由市城管与执法局牵头研究制定。

  

  鹿城区政府

  2

  瓯海区亲水绿道改造提升

  完成“西线”亲水绿道改造提升,并推进“南线”亲水绿道改造提升。具体细化计划任务由市城管与执法局牵头研究制定。

  

  瓯海区政府

  八

  夜游航道整治及配套码头改建

  完成规划编制和报批,并开展码头等附属设施建设。

  市港航管理局

  

  1

  夜游航道及配套码头等附属设施建设规划

  按照水上游船的要求,2015年6月前完成“一环三线”航道及配套码头等附属设施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具体细化计划任务由市港航管局研究制定。

  

  市港航管理局

  2

  鹿城区夜游配套码头等设施建设

  根据规划开展“一环三线”鹿城段夜游配套码头等附属设施建设。具体细化计划任务由市港航管局牵头研究制定。

  

  鹿城区政府

  2

  瓯海区夜游配套码头等设施建设

  根据规划开展“一环三线”瓯海段夜游配套码头等附属设施建设。具体细化计划任务由市港航管理局牵头研究制定。

  

  瓯海区政府

  九

  亮丽景观工程建设

  完成“中环南线”“东线”“西线”的亮丽景观工程建设。

  市城管与执法局

  

  1

  鹿城区亮丽景观工程建设

  按照“夜游塘河、月光经济”的要求,规划设计“一环三线”水岸亮丽景观工程,完成“中环南线”“东线”“西线”鹿城段的亮丽景观工程建设,并推进“中环北线”亮丽景观工程建设。具体细化计划任务由市城管与执法局研究制定。

  

  鹿城区政府

  2

  龙湾区亮丽景观工程建设

  按照“夜游塘河、月光经济”的要求,规划设计“一环三线”水岸亮丽景观工程,完成“东线”龙湾段的亮丽景观工程建设。具体细化计划任务由市城管与执法局牵头研究制定。

  

  龙湾区政府

  3

  瓯海区亮丽景观工程建设

  按照“夜游塘河、月光经济”的要求,规划设计“一环三线”水岸亮丽景观工程,完成“西线”瓯海段的亮丽景观工程建设,并加快推进“南线”亮丽景观工程建设。具体细化计划任务由市城管与执法局牵头研究制定。

  

  瓯海区政府

  十

  水上旅游项目开发

  开通水上旅游线路。

  

  

  

  “月色荷塘”水上旅游项目

  按照“夜游塘河、月光经济”的要求,编制温瑞塘河水上旅游发展实施方案,设计水上旅游线路,2015年6月份之前“月色塘河”水上旅游项目试运营。具体计划任务由市旅游局研究制定。

  市旅游局

  市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