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组)市直单位2016年度重点工作项目 实施完成情况汇编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0日
来源:温州督考网
一、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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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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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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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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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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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工作目标和进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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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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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项目(亮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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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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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整改督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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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各个审计管理系统进行改造、开发和整合,建立审计整改联网督办平台,使党委、政府、人大以及各整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享审计发现问题,联合督办审计整改,着力提高审计查处问题整改率、审计移送事项成案率、审计成果运用转化率,有效遏制“屡审屡犯”和提高审计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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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通综合审计对象库、审计整改督查系统和审计机关现有审计管理系统(OA)的业务流和数据流,搭建多部门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平台。2016年6月底前完成。
2、对近年来审计项目所反映的问题、建议和移送事项等进行梳理,并录入到数据库中,逐一进行挂号。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3、有关部门单位通过系统查询、管理、利用各类审计综合信息,实现部门联动管理常态化、制度化,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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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市人大每年对同级审提出的“屡审屡犯”问题,审计聘用专业技术公司对现有各平台进行改造,依托审计管理大数据为基础,加强审计对象库、审计公文系统、审计项目系统、审计整改系统、联网审计系统等各系统的数据关联,搭建审计联网督改系统,实现各系统数据共享和交互。在此基础上,向各部门开放用户端,赋予一定录入、查询、反馈功能,形成多部门大数据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平台。
2、在系统中录入200个被审单位以及634位领导干部审计履历信息,以及2016年度20个审计项目信息,包括被审单位、领导干部、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进行联网督改,其中涉及18个部门单位的审计项目及整改信息。
3、2016年12月底前正式向18个被审计单位发放联网整改账号,查询、录入本部门单位审计整改情况,实现审计机关与审计对象交互、反馈整改信息;审计机关将整改相关文件和整改问题情况推送给各整改联席会议各部门,同时向9个整改督改部门发放账号,查看共享的各审计对象信息和2016年审计整改情况,联合督办审计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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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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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落实跟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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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跟踪审计中央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通过检查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等方面,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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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温州市2016年度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重点关注创新创业、扩大有效投资、促进转型升级、环境治理等领域,实行全年跟踪,每个季度末汇总综合报告上报省厅。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2、开展县域经济体制综合改革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摸清综合改革整体情况、制度落实情况、目标实现情况和实际效果,反映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审计意见。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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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温州市2016年度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财政处牵头,其他业务处室配合实施。2016年12月底已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存量、饮用水水源保护等政策跟踪审计,向省厅提交了3个审计报告。
2、完成县域经济体制综合改革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工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耗时较长,部分审批不规范、中介未脱钩、民办机构发展存在制约等问题,研究提出加强工业投资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等审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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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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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金问效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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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预算执行、财政决算、三公经费等审计,实现政府性资金审计“全覆盖”,促进我市政府及部门单位落实新预算法、建立全口径预决算管理体系、规范预决算行为,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的规范性、透明度及使用绩效,以及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一系列政策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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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市本级2015年度预算执行及税收征管情况审计,重点关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部门结余、税收征管等,促进落实新预算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并向市政府提交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报告,代拟并受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报告。2016年6月底前完成。
2、开展鹿城区财政决算审计,掌握财政收支决算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特别关注政府性债务情况,推进完善财政管理。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3、开展市委政研室、市文明办、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粮食局、市招商局、市总工会、温州城市大学等10个部门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重点关注预算编制及执行、资金使用等情况,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2016年6月底前完成。
4、开展市本级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对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中前两年未审计的24家单位全部进行审计,实现预算单位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全覆盖,促进规范公务支出行为。2016年6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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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2016年7月向市政府提交了《温州市审计局关于温州市本级2015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2016年6月受市政府委托代拟和报告了《关于温州市本级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6个方面32类107个问题,并于12月22日向市人大常委汇报了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情况报告。
2、完成鹿城区人民政府2015年度财政决算审计,审计发现鹿城区人民政府在预算编制和安排、预决算公开、财政收支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上级转移资金管理拨付、财政资金统筹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3、完成市委政研室、市文明办等10个部门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存在部门预算执行率低、收支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并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汇报。9月,市人大专题听取10个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情况的汇报,并当面进行询问,要求整改落实。审计促成温州城市大学2名干部分别受行政警告处分和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另外校长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审计还促成出台《温州市工会系统困难职工家庭申报及审核认定暂行办法》等制度。
4、完成市本级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经过三年的专项审计,在市本级297家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实地抽查审计32家一级预算单位和所属或所主管的17家二、三级预算单位,并延伸审计了一级预算单位的学会、协会和工会等,做到所有纳入预算管理单位审计全覆盖。市纪委(监察局)根据市委书记徐立毅批示,对审计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督办追责,11家单位清退违规问题金额34.67万元,7家单位上缴国库2719.69万元,8家单位提醒谈话教育,4家单位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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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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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利益保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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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加强对社保、教育、保障房、住房公积金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监督,重点监督检查政策执行、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情况,更加关注相关领域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发挥效益,推进惠民政策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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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温州市本级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揭示重大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促进安居工程政策落实,维护人民群众住房保障权益。2016年4月底前完成。
2、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审计,关注制度运行和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惠民政策落实。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3、开展温州市本级及鹿城区学前教育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揭示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和亟待解决的困难,为合理规划学前教育布局、完善幼儿园办园体制和管理机制提供参考。2016年5月底前完成。
4、开展温州市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审计,揭示住房公积金制度以及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推进住房公积金审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体现公平、规范操作、加强管理、规避风险。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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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6件,促成取消25户不符合保障对象的资格,全额收回55人违规领取的人才租赁补贴20.39万元,终止7人领取租赁补贴资格,加快推进2953套多余经济适用房“去库存”。
2、完成全市医疗保险基金专项审计。审计查出涉嫌骗取医保基金案件4起,公安部门均已立案查处,至2016年12月中旬,已逮捕4人,刑拘18人,取保候审13人,通缉7人;另查出涉嫌违法违规案件7起,已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切实维护群众“救命钱”的安全。市委书记徐立毅对案件作出批示,审计报告和信息专报获代省长车俊、副省长熊建平郑建伟、市长张耕等省市领导批示5次。
3、完成温州市本级及鹿城区学前教育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揭示了温州学前教育资源城乡分布不均衡等问题,并提出加大财政投入、推行“名园+农园”模式等审计建议。促进鹿城区下达专项经费指标211.81万元,新增普惠性幼儿园65家,覆盖面达到82.21%;温州经开区出台了《民办幼儿园公共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管理制度,助推学前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4、完成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审计,揭示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不够高,缴存基数未有效控制,贷前审查和贷后停缴监管不够到位,以及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审计提出严格贷前审查、强化贷后监管、修补管理漏洞、健全管理制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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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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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履职监督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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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着力创新审计管理和技术方法。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监督领导干部落实责任情况,客观公正作出评价。进一步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推进完善问责和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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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10个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检查被审计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揭示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切实履职尽责。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2、夯实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基础。制定《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编辑印发《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告知手册》和《温州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法规制度汇编》。2016年10底前完成。
3、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机制,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口头汇报机制。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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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14个单位15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金额8123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932万元,审计发现部分单位和领导对财务管理重视不够,单位内控制度缺失,部分单位出现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共向司法、纪检机关移送案件线索7件,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促进领导干部正确履行经济责任。
2、出台《温州市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从审计范围、重点内容、审计实施、审计评价、责任界定和审计报告等方面进行了明确。梳理编制《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重点风险防范清单》,印制《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告知手册》和《温州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法规制度汇编》,分发给有关领导干部,供领导干部查询了解经济责任审计政策知识和案头决策参考。
3、结合审计联网督改工程,将审计反映问题、责任追究、整改情况实行联网共享,为各部门综合利用审计成果提供数据支持。由专人负责向市委组织部门口头汇报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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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提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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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我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预算执行审计以及重大项目跟踪审计,促成完善施工现场审计,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促进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加快工程进度,发挥投资审计的监督和服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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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温州市城区防洪堤一期工程、拜城县北大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重点关注基建程序、建设工程管理和资金使用等环节。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2、开展温州市对口支援新疆建设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重点关注援疆建设资金的筹集、拨付、使用和结存,项目计划执行、建设工程管理等情况。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3、开展温州绕城高速西南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重点关注招标投标、质量管理、工程结算和资金管理等环节。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4、继续对12个政府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进行跟踪审计,重点关注基建程序和进度款支付等情况。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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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温州市城区防洪堤一期工程和拜城县北大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揭示了建设项目存在建设资金被占用、多计工程投资、前期审批未到位、招投标和合同执行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向建设单位提出加强建设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等建议。
2、完成对温州援疆指挥部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财务收支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温州援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综合效益,同时也发现了少计收入、费用列支不当和援疆资金不到位等问题,审计提出加强财务管理,尽快落实资金的建议。
3、完成温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工程预算执行审计,揭示了资本金不到位、10个项目未公开招投标、工程建设进度总体滞后等问题。审计提出加强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基建程序等建议,促进提高建设管理水平。
4、继续推进市域铁路S1线项目、温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工程、瓯飞一期围垦工程等重大项目的跟踪审计,共出具21份跟踪审计预审报告,送审金额227853万元,预审金额181138万元,核减46715万元。及时发现建设项目在建设管理和进度款支付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促进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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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治理助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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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省委、市委“五水共治”决策部署,以资金为主线,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医疗废物管理专项审计调查,并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密切关注水资源环境审计内容,为建设美丽浙南水乡保驾护航,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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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审计,促进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2016年10月底前完成。
2、开展饮用水水资源保护管理专项调查,重点关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情况,提高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2016年8月底前完成。
3、开展温州市医疗废物管理专项调查,关注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及监督管理情况。2016年8月底前完成。
4.在市水利局原局长经济责任审计中,关注领导干部在水资源环境保护方面职责履行情况。计划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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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水污染防治资金审计,揭示了个别污水处理厂因决策原因造成损失、设计不合理导致增加工程造价、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以及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等问题,力促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
2、完成饮用水水资源保护管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管理、污染源排查、农村生活污染整治、水质监测管理、保障机制落实等方面还存在“五个不到位”等问题,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要明确保护区范围、建立环境监察管理制度和监测评估制度等建议。
3、完成温州市医疗废物管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反映了未按规定收集处置医疗废物等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我市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中存在风险隐患亟待重视》等2篇审计专报,其中获副市长郑朝阳批示1次,推动出台2项医疗废物方面制度,有效促进医疗废物的规范管理。
4、在市水利局原局长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了部分项目年度计划执行率低、部分规费未及时收缴等问题,并推动整改落实,促进水利主管部门提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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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国资守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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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市国资委和国企集团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揭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困局和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反映机制缺陷,探索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促进企业深化改革、提质增效、做强主业,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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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市国资委主任经责审计,关注我市国资监管制度和国企改革发展措施的完善程度和实施效果,评价其国资监管职责履行效果。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2、结合市名城集团、教投集团、金投集团领导人员经责审计,重点关注国企对外投资、国有资产处置、大额资金运用等重大经济决策及实施情况,揭示国有资产流失、经营效益下降或不真实等问题及其原因,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名城集团、教投集团审计2016年3月底前完成;金投集团审计2016年6月底前完成。
3、提炼文教体卫等4家社会类国企运行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共性问题,助推社会类国企改革和转型。2016年4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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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市国资委主任经责审计,审计表明我市已构建“1+18”国资监管制度新体系,14家市属国有企业及251家所属企业实现差异化管理,并完成102家市属国有企业二级公司的国资审计。同时审计也提出了加快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等建议。
2、完成市名城集团、教投集团、金投集团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揭示了市金投集团原市政府驻外联络处大部分房产近4年无租金收益、名城集团保障房配套车库失管、教投集团下属单位未进行车改等问题。促成金投、名城集团加快资产出租,名城集团制订出台《房源调拨办事流程补充规定》,聘请中介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教投集团启动车改程序,促成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3、对2014年以来相继对温州文投集团、教投集团、卫投集团、体投集团4家社会类国有企业审计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向市政府提交了《我市社会类国有企业管理运行情况反映》审计专报,反映了4家集团在运营管理中存在的经营管理不自主、资产注入不到位等问题,引起市政府重视,并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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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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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审指导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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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是我市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内部审计协会共有157个内审会员单位。通过完善机制、工作指导、业务培训、理论研讨等方式,着力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程度,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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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台《温州市审计局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办法》,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指导监督机制、明确内部审计指导监督职责和内部审计监督指导方式。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2、修订《温州市审计局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员制度试行办法》,更好地从制度和人员上加强对内审单位业务指导。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3、组织开展内审基础培训、专业专项培训、综合提升班等多个班次的培训。计划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4、组织开展2016年度优秀内审论文和案例评选。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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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订出台《温州市审计局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办法》,对指导监督的范围、职责、方式等进行明确规定,并对市审计局和内审协会的指导监督工作做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国家审计对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
2、修订出台《温州市审计局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员制度》,对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员的确定和监督对象,以及职责、考核等作了明确规定,帮助内审机构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审工作的质量。
3、组织举办全市内部审计实务培训班以及鹿城农商行内审人员基础培训班等11个班次,计900余人次。举办教育、卫生、公安等行业内审工作交流会等共计13次,参加交流人数达560余人次。为内部审计人员提供学习培训和业务交流的平台。
4、组织内部论文参加全省评比,获省二等奖1篇、省三等奖7篇、省优秀奖5篇。组织开展全市内部论文、案例及内审信息化建设成果评比36篇,评出市级一等奖3篇、二等奖7篇、三等奖15篇。市审计局在全省2016年度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考核中获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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