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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组)市直单位2016年度重点工作项目 实施完成情况汇编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0日 来源:温州督考网

三、市国税局

项目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基本情况

2016年工作目标和进度计划

完成情况

改革

创新

项目

1

深化征管改革工程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中央的重大决策,是全市国税系统的重要任务。认真学习《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充分认识重要意义,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加强国地税合作,贯彻落实《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2.0版)》,积极开展合作示范区建设,基本实现国地税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全面推开我市营改增试点工作,从今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性服务业。

加强《方案》宣传解读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请示;针对社会公众和纳税人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好宣传解读,营造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健全工作机制,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强化改革组织保障。贯彻落实《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2.0版)》,认真梳理本地合作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合作规范2.0版明确的具体合作事项,细化实施方案,制定时间表、责任书、路线图,34个基本合作事项,2016年底前全面落实到位;10个创新合作事项,有条件的2016年底前率先落实到位;大胆探索、主动创新,积极开展合作示范区建设。全面推开我市营改增试点工作,加强调研、明确职责、强化分工、统筹推进,确保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性服务业全面实施营改增,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税制顺利转换。

一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全面铺开。认真做好《方案》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组织干部参加税务总局视频会议,利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会议等,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部门关于深化征管体制改革方面的具体要求和工作内容。提请市政府成立了温州市深化国税、地税征管改革暨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县局层面均成立了征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强化了改革组织保障。我局提请市政府牵头拟定了《温州市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同时,联合市地税局拟定了《温州国税、地税局深改措施一览表》和《温州市国税局局落实深改方案一览表》两张表。截至11月底,已开展了54项具体改革事项。二是国地税合作全面落地。建立了全市系统市、县两级国地税合作工作体系。联合市地税局下发了贯彻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2.0版、3.0版的《实施意见》和《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表》,依托国地税联席会议制度,通过项目化管理和责任制落实,开展了4方面具体合作事项。双方联合发布了7个公告,联合印发了10余项工作制度措施,以制度的形式进一步细化合作流程、巩固合作成果。截至11月底,《国地税合作规范(2.0版)中的34个基本合作事项和10个创新合作事项中,市级、县级合作项目已在温州全面落地。瑞安作为全市国地税合作示范区,工作推进情况良好,积极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三是营改增顺利平稳全面实施。全市系统成立市、县两级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倒排工期,紧扣节点,圆满完成了16.8万户营改增纳税人的数据确认、一般纳税人登记、票种核定等十多项涉税事项。开展了全方位、地毯式的宣传培训,共计培训税务干部82期6284人次,培训营改增纳税人325期,培训面达100%。不断整合国地税资源,挖掘潜力拓展服务空间,有效应对营改增带来的管户激增问题。5月1日,我市顺利平稳全面推开营改增,全省金融业第一张营改增增值税发票在我市温州银行开具。6月1日起,四大行业营改增纳税人顺利申报缴纳增值税。

今年以来,省国税局、温州市各级领导31次批示肯定我市征管体制改革、国地税合作、营改增工作经验做法,其中,温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5次。在全省国地税合作工作推进会上,省国税局崔成章副局长充分肯定了温州国地税合作工作进度。人民网、经济日报、中国税务报、浙江日报、浙江新闻联播等中央、省级媒体、信息刊物宣传报道我市深化征管体制改革、国地税合作、营改增有关工作做法合计130余篇。

亮点

项目

2

完善司法处置程序涉税处理机制

近年来,温州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经济主体的资产执行案例和破产案例呈现爆发式增长的态势,税收债权保护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为更好地开展依法治税工作,保护国家税收权力,提高破产、执行案件财产处置分配效率,着力完善司法处置程序涉税处理机制,多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从而全面有序推进税收债权保护工作,切实防范化解温州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健全长期协作机制,出台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司法处置程序中有关涉税处理问题,及时解决破产、执行程序中涉税政策性问题。一是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联合会议纪要,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完善衔接程序、规范工作流程。二是进一步理顺破产、执行案件中税收债权的法律关系,明确税收优先权、税收政策执行等内容。三是10月前将司法处置程序涉税处理机制在全市予以推广,促进税收执法和司法合作的良性互动。四是提高全市国税部门参与破产、执行案件的工作效率,对法院发函告知的破产、执行案件,确保及时介入率达100%。五是开展司法处置程序涉税处理机制运行调研,2016年底前形成调研报告,并对该项机制进一步予以调整优化。

针对破产、执行案件中,税收征管难题层出不穷的情况,坚持国税、地税、法院三方联动,创新工作方式,成功探索一套企业破产、执行程序涉税处理机制,实现了破产案件和执行案件中国税部门主动介入和全面介入。该项机制被评为全省国税系统管理创新优秀项目。一是主动作为,部门间通力协作。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建立例会制度,明确双方具体对接责任部门,形成联合会议纪要,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推广,形成有效工作合力。二是明确权责,法律上厘清关系。根据《企业破产法》《税收征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税收优先权及税收滞纳金的处理,依法确定纳税主体,改变税费由买受人承担的模式,并形成操作指南,确保有章可循。三是紧密对接,工作上提升效率。设置法院通知义务、税务部门申报义务,并建立税务部门、债务人、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之间的沟通机制,最大限度促成相关方和税务部门就税收债权的确认问题达成一致。四是规范流程,细节上确保严谨。规范整体工作流程、债权申报文书、债权证据清单,理顺税务部门与法院之间的流程衔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该机制自2015年7月运行以来,全市国税系统已顺利处理300多件该类案件,入库税款5500多万元。形成的调研报告、工作经验得到省国税局龙岳辉局长、刘炳荣总经济师的肯定性批示,在全省予以推广。“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专报被浙江政务信息采用,并得到袁家军常务副省长、朱从玖副省长的肯定性批示。

3

转型升级推进工程

不折不扣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改善我市投资环境。利用税收政策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利用税收杠杆改善温州投入过低的状况。

配合制定实施企业减负三年行动计划,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减免税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努力提高企业效益,改善我市投资环境。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改革、重点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等要求,配合加大对领军工业企业、高成长型工业企业税收扶持力度,配合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协助深化“四换三名”“三转一市”工作。进一步落实增值税转型、固定资产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等税收优惠政策,优化纳税服务,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鼓励企业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有效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推经济转型发展。2016年固定资产抵扣规模达到14亿元。2016年各项减免税规模达到25亿元。

积极主动配合温州市委市政府制定实施企业减负三年行动计划、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着力加大对领军工业企业、高成长型工业企业税收扶持力度,协助深化“四换三名”“三转一市”工作。与温州市经信委联合汇编了《降低企业成本的工作指南》。不折不扣落实增值税转型、固定资产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等税收优惠政策,税收职能有效发挥。1-9月,全市办理固定资产进项抵扣10.75亿元,预计全年办理固定资产进项抵扣14.3亿元。1-11月,全市办理各项减免税累计29.44亿元。

4

组织收入保障工程

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密切跟踪经济税收形势发展变化,构建新型税收收入管理体系。健全收入质量监测、分析与评价体系,促进组织收入工作由计划管理向质量管理转变,确保国税收入持续平稳增长。

加强税收与经济的联动分析和预测,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科学确定目标预期,在税收收入质量稳步提高的基础上,实现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2016年全市国税收入同比增长4.1%,达到356.8亿元。

今年以来,面对异常严峻的经济税收形势,我局积极应对组织收入的困难和压力,始终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构建新型税收收入管理体系,健全收入质量监测、分析与评价体系,统筹规划税收收入,合理均衡安排免抵调库,促进国税收入均衡稳定增长。我局密切关注温州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热点,扎实做好税收专题分析,每月主动向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报送《16个特色行业》、《纳税百强》等涉税信息专报,以税收视角反映宏观经济运行态势,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1-11月,全市累计组织税收收入360.54亿元,同比增长14.09%,增收44.53亿元。预计全年收入391.20亿元,同比增长14.08%。

5

外贸出口助推工程

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税收现代化的主题,狠抓政策落实,积极开展“互联网+便捷退税”创新试点,实现出口退税全程网络化管理,进一步拓展出口退税服务的深度和广度,为支持外贸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用足用好出口退税政策,做好出口退税规范(1.1版)落实工作,进一步优化创新,提质增效,深化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加强无纸化试点的后续管理。上半年,在全市13个单位全面推行无纸化试点,力争全年全市出口企业无纸化管理覆盖面达到98%以上。积极争取出口退税计划,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宣传辅导和业务培训,切实满足出口企业退税需求。 

一是出口退税审批权限进一步下放。全市生产企业审批权限已全部下放,外贸企业审批权限已全部下放至所在的8个县(市、区)局(除市辖区),实现了“审核审批两级制”到“一级终审制”的转变。二是深化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和无纸化管理。截至11月底,全市共有11400多户出口企业纳入分类管理,其中一类企业12户,二类出口企业5009户,三类企业6253户,四类企业222户。一、二类企业户数比2015年多165户。全市共有11000余户企业纳入出口退税无纸化试点管理,覆盖面达98.03%,通过无纸化方式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单证共计57022批次。三是完善出口退税计划管理。合理预测出口退税计划需求,准确上报出口退税计划,妥善处理出口退税计划不足和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之间的矛盾,每月做到应退尽退。从10月份开始,退税频次从每月退3次变为平均每3.3个工作日退1次,最大限度提升退税进度。同时,我局积极做好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受理、初审、批复工作,截至11月底,办理延期申报涉及出口额1100万美元。四是推行“互联网+便捷退税”。开发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自动接单系统,实现出口退税全程网络化管理。实施出口退税电子退库,实现出口退税申报、审核、退库全程无纸化。五是加强出口退税风险防控。建立出口退税风险全程预警机制,实现了覆盖出口退税申报、审核、预警评估等流程节点的全程预警监控。1-11月,全市累计办理出口退税(含免抵)147.74亿元。

6

助力小微民生工程

认真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添社会活力,促进民生改善。

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持续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普及性宣传,扩大政策知晓面;设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简化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程序,减轻小微企业办税负担。密切跟踪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加大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督查,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受益面达到98%以上,改善民生的税收优惠政策惠及面进一步扩大。

我局高度重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落实,本着“确保每一户应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应享尽知’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网站、QQ群、微信公众号、12366纳税咨询、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信息交流平台,广泛开展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培训。同时,加强对小型微利企业季度申报的监控,及时核查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对未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逐户落实,确保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100%落实。1-11月,全市41475户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63亿元,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受益面达100%。3万元以下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1.01亿元。

7

便民办税减负工程

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推出便民办税、提效减负的服务措施,打好“组合拳”,为纳税人办实事、减负担,着力解决服务纳税人“最后一公里”问题。

以深化国税、地税合作为主线,以聚焦解决纳税人关心关注的问题为重点,围绕提高办税效率,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继续对现行涉税审批事项和税收执法权力事项进行梳理,公开行政审批清单,围绕明晰执法责任、规范进户执法、推进纳税信用法人应用,拓宽信息查询、实现信息共享。

一是拓宽税宣培训新阵地。结合第25个税收宣传月,围绕“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推动跨越式发展”主旋律,开通“温州国税”微信公众号拓展宣传阵地,多维度、深层次、立体式开展税收宣传。我局针对营改增、金税三期上线等重点改革任务,举办媒体见面会,由局领导解读税收政策。二是落实便民办税新举措。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完善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午间办税、兜底责任等服务措施。落实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制度,多渠道发布6大类149项办税事项“二维码”。深化涉税事项“同城通办”,发票领取等9项业务“同城通办”,申报纳税等5项业务“全市通办”。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与建行温州分行、宁波银行、光大银行、温州各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联合推出“税易贷”等融资服务项目,深化纳税信用社会化应用。截至11月底,累计授信达533户,授信余额达11.74亿元。三是挖掘减负增效新空间。合理简并优化申报缴税次数,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季度申报,减轻小规模纳税人办税负担。在全省率先开展网上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试点,方便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在高新区等办税服务厅设立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区,推出“发票自助代开”和“发票自动售票”业务,为纳税人提供了一条24小时、全天候开放的绿色服务通道。在瑞安试点上线浙江国税APP,让纳税人体验移动办税的便利,进一步减轻办税服务厅办税压力。平阳县局代表温州参加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县市级)列全国第二位。

8

依法治税创新工程

通过创建全省领先的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努力打造规范统一、公平公正、文明执法环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研究完善依法治税实施方案和贯彻落实措施。 大力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力争新增1个以上省级“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成果保持全省前列。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税内生动力;持续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后续管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继续完善公职律师管理制度,进一步拓展公职律师作用发挥。

不断深化以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以创建为抓手,推动全市税收执法环境规范、公平公正。继2015年永嘉县局获得浙江省国税系统首批法治税务示范基地之后,2016年,乐清市局被评为浙江省国税系统法治税务示范基地,我市系统创建工作在全省系统处于前列。一是创新推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外延化模式。在多个层面创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做到税企联动,以点带面。永嘉国税建立“法治税务奥康基地”等企业端法治税务示范基地,乐清国税通过与浙江省电气行业协会等行业协会合作,通过建立协作机制共同向会员提供纳税服务、收集涉税诉求、规范纳税行为等方式,共同推进税收法治进程。瓯海国税着力打造“法治税务示范企业”,通过建立、公开法治税务企业评价标准, 开展法治税务企业的筛选、考评工作,以全新的视角阐释法治税务基地内涵。二是建立税收法治文化阵地。注重培育税收法治理念,通过建立内外税收法治文化阵地,打造税收法治文化品牌。以“法治文化在一线”为主题积极推进基层单位税收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雁山税务论、“楠溪税务文化大讲堂”、“楠溪纳税人学堂”等文化阵地建设有声有色。同时,创建了由一线业务骨干形成的“徐师傅大讲堂”等税法授课团队,坚持“用培训说法,用服务传法”,以“课堂”形式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力度,并在微信公众号专设培训专栏。创建了由注册会计师和公职律师为领队的税收政策辅导授课团队,以定期和专题等形式举办宣讲会,通过税收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切实发挥法治文化的示范、带动作用,为依法治税工作注入强大的动力。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开展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疏理工作,借助国税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公布宣传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文件和目录清单,并进行动态化目录管理。开展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强化对已取消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

8

依法治税创新工程

通过创建全省领先的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努力打造规范统一、公平公正、文明执法环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研究完善依法治税实施方案和贯彻落实措施。 大力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力争新增1个以上省级“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成果保持全省前列。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税内生动力;持续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后续管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继续完善公职律师管理制度,进一步拓展公职律师作用发挥。

监管,共自查整改问题7类,确保审批制度改革纵深推进。四是完善公职律师工作制度。发文并挂牌成立了公职律师办公室,加强对公职律师的管理和业务指导。重视公职律师后备力量的培养,鼓励干部积极参加司法考试,在公务员招录中有针对性地吸收法律专业人才,对县区局政策法规部门设定最低人数要求,并引导其配备公职律师或法律专业人才。强化公职律师的保障和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公职律师优先予以培养任用,让法律专业人才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发挥最大潜能。目前,全市国税系统已有27人取得公职律师或法律职业资格(通过司法统一考试)。建立公职律师人才培养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公职律师赴中国人民大学进行学习考察、开展了集中办公、学术研讨等。积极搭建内外网公职律师交流实践平台,切实畅通上下沟通渠道,积极为公职律师提供各种锻炼业务能力、提高法律素质的机会。公职律师队伍的辐射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为本单位重大税务案件审理、重大疑难案件讨论、重大事项决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典型案件评析,及全局性招标投标、民事合同签订等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并在“营改增”、规范性文件清理、涉税争议化解等多个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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