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组)市直单位2016年度重点工作项目 实施完成情况汇编
二、市金融办
|
项目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基本情况 |
2016年工作目标和进度计划 |
完成情况 |
|---|---|---|---|---|---|
|
1 |
探索以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为平台的不良资产处置新机制 |
推动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式营业并参与温州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处置。引导民间资金规范参与不良资产处置,提升企业金融风险处置的“温州路径”。 |
积极争取银监会业务资质认可,加快光大金瓯资产管理公司开业筹备进度,争取推动上半年开业。 积极创新不良贷款处置方式,实现不良贷款继续“双降”,年末不良率确保控制在3.5%以下、力争实现3%。 采取差异化处置方式,积极参与风险企业分类帮扶,进一步提升企业金融风险处置的“温州路径”。 |
11月,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式在银监会获批备案。12月正式开业运营。截至12月20日,光大金瓯公司已处置不良资产总额达23亿元,相当于降低全市不良率0.28个百分点。另有7亿元不良资产明确处置,力争本年末收购资产包达30—50亿元。 截至11月底,处置不良贷款311亿元,不良贷款率为2.99%,低于确保目标任务0.51个百分点,比年初下降0.82个百分点,连续第三年实现下降。 温州企业金融风险处置的“温州路径”受到国务院马凯副总理批示肯定。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分别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周小川行长、最高院周强院长等国家领导的批示肯定。深化金融风险处置工作纳入市深改项目。省深改办在《浙江改革情况交流》上刊出金融风险处置温州路径并专报中央,被中央深改办有关刊物录用。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两次报道温州做法和实践,国家和省、市多家媒体也多次报道。 |
|
|
2 |
推进企业金融风险处置和中小企业融资机制建设 |
深入开展企业金融风险处置化解工作,推进企业“两链”风险处置,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探索政府增信机制建设,发挥好政府增信机制作用,促进中小企业融资。 |
指导信保基金运行中心业务发展,优化业务审批流程,加强信保基金项目对接和业务推介,努力推动信保基金业务提质扩面,争取年末信保基金业务规模达到10亿元以上。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小额贷款保险试点工作,全年实现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规模超5亿元。 每季定期在市级相关媒体披露曝光一批逃废债企业和个人,全年共4次,持续保持打击逃废债的高压态势。加强处非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处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企业金融风险处置专项攻坚行动,健全完善企业处置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处置工作效率。完成100家以上重点风险企业的处置工作,深入开展三批共17个重点镇(街)企业帮扶试点工作,全面落实A类企业组团保护,B类企业分级批量协调,C类企业整体处置,将风险企业处置服务工作机制下沉至风险发生的主要源头,充实完善企业金融风险处置工作的温州路径,为全省其他地市提供可以借鉴的经验。 |
推动信保基金建章立制,召开理事会,出台工资管理办法、考核办法等6个文件。推动洞头加入信保基金,方案已报市政府。截至12月20日,信保基金共为小微企业贷款提供信用担保532笔,承保及专项信保金额22.17亿元,是目标任务的2.2倍。 截至11月底,全市共开展涵盖小微企业、城乡创业者及农户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4900笔,总保额9.97亿元,促进银行贷款9.91亿元。 截至11月底,已在市级媒体公布三批“失信人名单”,共计失信对象145例(其中信用卡失信人38例),曝光逃废债典型案例15例,并将46例涉嫌恶意透支信用卡和14例涉嫌拒执罪的失信人移交公安部门查处,第四批“失信人名单”将于12月底前在市级相关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开展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风险警示宣传,共分发宣传资料10万多份,发送宣传短信2万余条,开展培训讲座36次,接受群众咨询6000多人次。 截至11月底,处置重点帮扶类企业325家,比上年同期多处置70家,帮助172家重点帮扶类企业获取银行信贷支持59.68亿元。完成挂牌处置的重点风险企业117家,高出目标任务17家,包括重大风险担保圈核心企业5家。深入推进17个重点镇(街)“树信心?铸诚信”风险企业帮扶试点工作,参与企业433家,涉及金额425亿元。保护A类企业185家,涉及金额122亿元;帮扶B类企业167家,涉及金额192亿元;处置C类企业47家,涉及金额65亿元。 今年,市委徐立毅书记向省委专题汇报企业金融风险处置工作,并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金融风险处置工作的意见》(温委办发〔2016〕108号),将该项工作明确作为今后的重点任务全力推进。同时,温州经验在浙江省内和江苏、四川、内蒙古、山东、福建等地得到运用,帮助相关地区有效解决了实际的金融问题。 |
|
|
3 |
推进地方金融监管新机制建设 |
推动依法行政,探索监管负面清单制管理。为全省地方金融监管机制建设先行先试。 |
依照《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开展民间融资监管执法,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民间借贷备案服务中心等的现场检查面达到100%,农村资金互助会有效检查面达50%。牵头召开地方金融监管联席会议,推动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实施。 探索推动地方金融监管“负面清单”监管模式试点工作,研究出台1类主体监管“负面清单”,探索实施监管“预先承诺制”。 推进非现场监管系统的升级开发。针对各市场主体的实际情况,重新梳理项目需求,分批次分阶段地推进开发工作。 |
截至12月20日,共完成民间融资监管行政处罚(含移送案件)27件。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民间借贷备案服务中心等的现场检查面达到100%,农村资金互助会有效检查面达54.9%。2016年10月27日,成功召开全市地方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在各单位间运行顺利。 制定“民间资金管理企业”、“交易场所”、“农村资金互助会”以及“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4类主体监管“负面清单”。在全市范围开展各类监管对象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2016年在鹿城区和苍南县开展试点,2017年逐步推广到各县市区。起草印发《关于征求相关地方金融市场主体负面清单的通知》,完成交易场所、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2类市场主体监管“负面清单”及“预先承诺制”的意见征求,计划完善后选择1类主体予以实施。 搭建民间金融组织非现场监管系统二期开发的基本框架,完成了16类民间金融组织的监管工作需求分析,做好9类统计模块的需求分析,并完成主要模块的系统开发工作。 在全省实现三个率先:率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民间投融资领域涉稳信息网格化管理的通知》,推动民间金融风险防范纳入基层治理“一张网”,截至12月20日,全市已有10个县(市、区)基本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涉及网格人员近5000人。率先出台理财产品宣传内部征询机制实施意见,先后对媒体申报30余单理财产品进行备案并反馈相关意见。率先出台《关于推进全市金融执法工作创新的若干意见》,建立金融信息沟通、金融执法人员职务风险预防和案件线索移送备案制度。 |
|
|
4 |
推动区域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
推动温州企业的规范发展和转型升级,全面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和境内外上市。 |
全面落实《温州市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引导企业积极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各板块,推动温州区域资本市场发展。全年推动8家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报会、上市。全年推动50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 |
截至12月20日,推动7家企业在境内外报会、上市,其中新增上市公司1家,累计达18家;境内外报会6家,新增报会数跃居全省第二;推动7家企业申报上市辅导,新增拟上市企业101家,总数达209家。新增新三板挂牌报会企业40家,稳居全省第一梯队,是去年的1.67倍,超过前两年挂牌企业数总和,累计达71家,其中11家企业取得做市交易资格,25家企业实现融资,创新层企业数位居全省第四,融资活跃度稳居全省前列。新增股改企业113家,累计达810家。新增区域性股权交易平台挂牌展示企业244家,总数达803家。 今年以来,资本市场工作先后三次得到徐立毅书记、陈作荣常务副市长的肯定批示,人民网、浙江日报、温州日报等媒体报道温州资本市场工作10余篇,这块温州金融最大的“短板”工作在2016年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
|
|
5 |
强化融资保障 |
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入,协调推进全市直接融资工作。推进农房抵押贷款试点。 |
配合做好乐清、瑞安等地农房抵押贷款国家级试点工作,推动农房抵押贷款业务实现扩面增量,力争2016年末全市农房抵押贷款余额达到100亿元。 协调推进全市直接融资工作,引导运用各类直接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全年新增直接融资额200亿元。 做好2015年度、2016年度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考核,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入,全年新增金融业融资规模1100亿元,其中新增银行业融资规模650亿元(含不良贷款处置还原)。 |
2016年,新增7家银行机构开办“两权”抵押贷款业务,累计达到33家,服务范围已实现温州四区七县全覆盖。截至11月末,全市农房抵押贷款余额达到100.49亿元,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同比增长21.3%,其中乐清贷款余额49.17亿元,同比增长20.5%;瑞安贷款余额41.22亿元,同比增长19.9%。 引导国有平台、企业运用各类融资工具开展直接融资,截至11月底,全市新增直接融资规模357.18亿元,是目标任务的1.79倍,同比增长72.12%,连续三年保持新增200亿元以上。 完成2015年度金融业各项考核工作,金融机构及管理部门的考核奖金发放到位,考核结果通过市金改小组发文表彰。修订完善2016年度金融业考核办法。约谈11家银行,督促其增加信贷投放,加快不良处置。截至11月底,新增金融业融资规模1148亿元,其中新增银行业融资规模834亿元(含不良贷款处置还原),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
|
|
6 |
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特色化发展,深化金融服务平台建设 |
健全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支持服务地方经济,实现健康发展。积极开展线上线下金融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提升金融服务效能。 |
争取设立一批地方金融机构和组织,促进全市政策性担保公司业务发展,新增3家政策性担保机构。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做好地方法人证券公司筹设工作。 |
地方法人保险公司正处于筛选新主发起人阶段,拟由正泰和森马两大集团联合发起设立。正泰集团发起设立的财务公司申报材料已上报国家银监会审批。地方法人证券公司正在积极筹建当中,目前材料已经上报中国证监会审批。 截至12月20日,鹿城、龙湾、瓯海通过加入市小微企业信保基金,完成新设1家的任务,平阳县设立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洞头区已经向区财政提出报告要求财政出资加入市小微企业信保基金。 2月24日和6月30日,我办分别向王毅副市长和陈作荣副市长作了专题汇报。7月3日,陈市长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上作重要批示,并要求纳入市考绩法。7月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温州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温政办机〔2016〕8号),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7月中旬,我办草拟《全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运行方案》及起草说明,并完成各部门意见征求工作。但8月份,车俊代省长指示由省经信委牵头负责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并印发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41号)。目前,由于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进行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改设在省经信委。杭州、宁波等地已由当地经信委牵头负责此项工作,下阶段我办拟向市经信委移交此项工作。 |
|
|
7 |
深化《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提高地方金融监管执法水平 |
积极探索推进民间融资实现规范化和阳光化路径,深入贯彻实施《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提高《条例》的运用和知晓度。完善经济金融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优化“温州指数”监测点布局。 |
进一步深化民间借贷备案管理制度的实施,推进民间借贷备案服务网点规范化建设,力争全年民间借贷备案登记量100亿元,备案率达到48%。 探索开展分类、动态监管,完成小额贷款公司年度监管评级工作,全年力争整体检查覆盖面达30%以上。 启动提升《条例》知晓率宣传月活动,形成全市联动的宣传格局,营造持续的宣传氛围。开展提升《条例》知晓率宣传活动,力争知晓率在25%以上。 适度调整“温州指数“布局,进一步提升指数科学性和影响力;强化区域城市间的联动效应,健全市内监测点的考核评比机制;聘请指数专家顾问,搭建指数研讨平台,深化指数的理论研究和价值应用。 |
深化执行《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截至11月底,共备案民间借贷15514笔,总金额144.28亿元,累计备案36186笔,总金额431.71亿元,备案率达到53.96%。 完成对45家小贷公司的监管评级,确定7家A+级、18家A级、16家B级、3家C级和1家D级小贷公司。全年共牵头开展11次风险排查(专项检查),覆盖小贷公司、民资公司、交易场所等9类近2000家市场主体,整体检查覆盖面达30%以上。 在《条例》实施两周年与“12.4宪法日”的节点,市县两级金融办先后举行二十余次大型宣传活动,2016年8月调查统计结果显示,《条例》知晓率达到32.9%,比2014年提升14.2个百分点,《条例》还被评为温州市十大法治事件。 完成市内监测点布局调整,新增44个数据直报点。完成指数权重调整。强化区域间的联动,编发《“温州指数”简讯》两期,开展优秀监测点评比活动并予以表彰。聘请指数专家顾问,召开指数研讨会。 |
|
|
8 |
推动浙商资本回归 |
积极推动设立民资参与发起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以万国财富小镇等金融特色小镇为依托,积极吸引浙商资本参与小镇建设。 |
牵头做好全市浙商资本回归工作,全年完成浙商资本回归任务72亿元。 |
截至11月底,经市招商局认定的浙商资本回归到位资金59.57亿元,还有250.16亿元正在进行认定,年末将超额保质保量完成72亿元的目标任务。鹿城万国财富小镇、瓯海财富小镇、平阳南麂基金岛三个市级金融特色小镇创建有序推进,截至11月底,已有197家股权投资企业落户三个金融特色小镇,初步形成集聚效应。截止三季度,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6亿元,其中鹿城万国财富小镇11.9亿元,瓯海财富小镇11.4亿元,南麂基金岛小镇2.7亿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