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完善2013年度县(市、区)考绩法的实施意见》和《完善2013年度市直单位考绩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附件5
市级功能区考核项目和分值
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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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工作 (900分) |
经济发展(400分) |
实体经济 |
140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小微创业园、企业“四转”、网络经济、工业用地、土地集约利用等5项。分值分别为40分、20分、40分、20分、20分。 温州生态园考核网络经济、旅游经济、土地集约利用等3项。分值分别为50分、50分、40分。 |
招商引资 |
85 |
考核温商回归、利用外资、对台开放等3项。分值分别为50分、20分、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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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投资 |
130 |
考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完成率、增速、结构优化和投资贡献等4项。分值分别为20分、60分、40分、10分。 经济技术开区本项考核具体内容参照龙湾区,生态园本项考核具体内容参照文成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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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驱动 |
45 |
考核科技创新、招才引智、审批制度改革等3项。分值各为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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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200分 |
靓丽山水智城 |
20 |
考核智慧城管、治理交通拥堵等2项。分值各为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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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 |
20 |
重点考核美丽乡村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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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业 |
60 |
考核教育、医疗卫生、民政、人口计生和民族宗教事业重点工作情况。分值各为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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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发展 |
20 |
考核文明创建、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发展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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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建设 |
40 |
按《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内容进行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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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
20 |
主要考核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由市安监局负责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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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 |
20 |
主要考核进京到省上访等情况。由市信访局负责考核。 |
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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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140分) |
水乡建设 |
70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黑臭河与垃圾河整治、重点行业整治、污水与生活垃圾处理、防洪保障工程、生态河道与滨水公园建设等5项。分值分别为15分、15分、15分、15分、10分。 温州生态园考核黑臭河与垃圾河整治、污水与生活垃圾处理、生态河道与滨水公园建设、美丽水乡特色村镇建设等4项。分值分别为15分、15分、20分、20分。 |
“三改一拆” |
50 |
考核城中村改造(农房集聚改造)、旧厂房改造、旧住宅区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等4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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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边三化” |
20 |
考核城区和公路边、铁路边、水边、山边的“三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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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建设(160分) |
党建述职 |
40 |
年终根据各地党建工作述职情况进行测评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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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
120 |
考核纪检、组织、宣传、统战工作等4项。分值各为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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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工作(100分) |
100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先进制造业发展(100分),由市经信委牵头负责考核。 温州生态园:生态保护与开发建设(60分)、治水示范区建设(40分),分别由市生态办、市水利局牵头负责考核。 |
注:除表中特别注明外,各具体项目考核内容、赋分办法参照县(市、区)C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