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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7年度县(市、区)考绩办法》和《2017年度市直单位考绩办法》的通知

温委发【2017】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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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0日 来源:温州督考网

附件2

功能区(产业集聚区)考绩项目

一、瓯江口产业集聚区

指标项目

分值权重

考核责任单位

(数据提供单位)

考核内容

重点指标

120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

考核规上工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进出口指标、科技创新指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指标。

重点工作

有效投资

150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统计局

主要考核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情况、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等。

招商引资

180

市招商局、市商务局、市台办

主要考核市下达的引进内资、外资、台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大拆大整”专项行动

140

市“大拆大整”办

考核城乡危旧房治理改造,“四无”企业整治,城中村改造,违法建筑拆除,流动人口管理,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民宿消防安全整治等工作。

综合交通建设

30

市交通运输局

主要考核重大交通建设项目任务完成情况。

平台建设

80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主要考核核心区建设,科创平台、小微园等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土地要素保障

50

市国土资源局

主要考核土地利用相关工作(含做地、储备、出让)任务完成情况。

招才引智

30

市招才局

要求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五水共治”

60

市治水办

要求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改一拆”和“四边三化”

20

市“三改一拆”办

要求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最多跑一次”改革

20

市编办、市审管办

要求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党建工作

20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主要考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组织工作等。

平安建设“负面清单”

扣分制

市平安办

最多扣60分,见附件3。

综合评价

100

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考绩办、市统计局

主要包括“比亮点学先进树标杆”现场观摩活动测评(35分)、党建述职测评(10分)、社会评价(25分)和市领导评价(30分)。

加减分

市直有关单位

加分或减分累计均不超过30分,见附件4。

二、浙南产业集聚区

指标项目

分值权重

考核责任单位

(数据提供单位)

考核内容

重点指标

120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

考核规上工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进出口指标、科技创新指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指标。

重点工作

有效投资

150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统计局

主要考核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情况、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等。

招商引资

150

市招商局、市商务局、市台办

主要考核市下达的引进内资、外资、台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大拆大整”专项行动

150

市“大拆大整”办

考核城乡危旧房治理改造,“四无”企业整治,城中村改造,违法建筑拆除,流动人口管理,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民宿消防安全整治,市区旧市场整治提升搬迁等工作。

综合交通建设

30

市交通运输局

主要考核重大交通建设项目任务完成情况。

企业发展

50

市经信委、市金融办

主要考核龙头企业培育、中小企业升级、资本市场建设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平台建设

40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主要考核核心区开发利用、科创平台建设、特色小镇、小微园等完成情况。

土地要素保障

40

市国土资源局

主要考核土地利用相关工作(含做地、储备、出让)任务,以及滩涂垦造耕地任务完成情况。

招才引智

30

市招才局

要求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五水共治”

60

市治水办

要求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改一拆”和“四边三化”

20

市“三改一拆”办

要求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环境质量提升

20

市环保局

要求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最多跑一次”改革

20

市编办、市审管办

要求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党建工作

20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

主要考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组织工作、统战工作等。

平安建设“负面清单”

扣分制

市平安办

最多扣60分,见附件3。

综合评价

100

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考绩办、市统计局

主要包括“比亮点学先进树标杆”现场观摩活动测评(35分)、党建述职测评(10分)、社会评价(25分)和市领导评价(30分)。

加减分

市直有关单位

加分或减分累计均不超过30分,见附件4。

三、温州生态园

指标项目

分值权重

考核责任单位

(数据提供单位)

考核内容

重点工作

有效投资

260

市发改委、市统计局

主要考核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情况、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等。

招商引资

50

市招商局

主要考核市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

城中村改造

100

市住建委

主要考核市下达的城中村改造相关任务。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90

市住建委

要求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市政道路、停车设施建设等)

土地要素保障

90

市国土资源局

主要考核土地利用相关工作(含做地、储备、出让)任务完成情况。

城市综合整治

60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要考核环境污染防控与整治、城市管理提升等工作。

“五水共治”

100

市治水办

要求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大罗山景区建设

60

市旅游局、市住建委

要求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资本集聚

70

市金融办

主要考核新增融资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最多跑一次”改革

20

市编办、市审管办

要求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综合评价

100

市委办、市府办、

市考绩办、市统计局

主要包括“比亮点学先进树标杆”现场观摩活动测评(35分)、社会评价(25分)和市领导评价(40分)。

加减分

市直有关单位

加分或减分累计均不超过30分,见附件4。

四、浙南科技城

指标项目

分值权重

考核责任单位

(数据提供单位)

考核内容

重点指标

120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统计局

考核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科技活动经费支出、R&D经费支出增长率、技工贸总收入等指标。

重点工作

有效投资

140

市发改委、市统计局

主要考核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情况、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速等。

招商引资

140

市招商局、市商务局

主要考核市下达的引进内资、外资(重大科创项目、科创平台引进)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空间发展

100

市国土资源局、市经信委

主要考核旧工业区整治,旧功能区块拆迁,土地利用相关工作(含做地、储备、出让)任务完成情况。

城中村改造

50

市住建委

主要考核市下达的城中村改造相关任务。

科技创新

80

市科技局、市经信委

主要考核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培育,企业研究院、研发中心引进培育,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平台集聚

90

市科技局、市经信委

主要考核科创产业平台建设(重点是国家级研发机构、国家级产业服务促进机构,以及科技成果交易平台)、众创空间(孵化器)建设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资本集聚

80

市金融办

主要考核新增融资、设立相关科技型基金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人才集聚

80

市招才局

主要考核国千省千人才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和培育、人才产业园、海智基地建设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最多跑一次”改革

20

市编办、市审管办

要求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综合评价

100

市委办、市府办、

市考绩办、市统计局

主要包括“比亮点学先进树标杆”现场观摩活动测评(35分)、社会评价(25分)和市领导评价(40分)。

加减分

市直有关单位

加分或减分累计均不超过30分,见附件4。

五、雁荡山管委会

指标项目

分值权重

考核责任单位

(数据提供单位)

考核内容

重点指标

120

市旅游局、市统计局

考核旅游业总产值、旅游接待人数、旅游门票收入等指标。

重点工作

有效投资

200

市发改委、市统计局

主要考核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情况、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等。

招商引资

200

市招商局

主要考核市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

景区基础设施建设

150

市旅游局、市住建委

要求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旅游品牌建设与产品开发

130

市旅游局、市发改委

要求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含月光小镇)。

环境整治

100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建委

要求完成市下达的拆违、危旧房搬迁治理、景中村改造和搬迁等目标任务。

综合评价

100

市委办、市府办、

市考绩办、市统计局

主要包括“比亮点学先进树标杆”现场观摩活动测评(35分)、社会评价(25分)和市领导评价(40分)。

加减分

市直有关单位

加分或减分累计均不超过30分,见附件4。

六、滨江商务区

指标项目

分值权重

考核责任单位

(数据提供单位)

考核内容

有效投资

250

市发改委、市统计局

主要考核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招商引资

150

市招商局

主要考核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

基础设施建设与建筑品质提升

200

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利局

主要考核市政道路、绿化、公建配套、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区内建筑品质提升等情况。

城中村改造

200

市住建委

主要考核滨江商务区范围内城中村改造相关任务完成情况。

土地要素保障

150

市国土资源局

主要考核滨江商务区范围内土地做地、储备、出让任务完成情况。

融资保障

50

市金融办

主要考核新增融资任务完成情况。

备注:功能区(产业集聚区)考绩赋分采取量化考核与实地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得分按照7:3比例计算考绩总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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