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温州督考网  ->  政策文件  -> 正文政策文件

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7年度县(市、区)考绩办法》和《2017年度市直单位考绩办法》的通知

温委发【2017】16号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0日 来源:温州督考网

附件3

加减分办法

事项

加减分内容

考核单位

加分

(最多加30分)

省对市经济工作责任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牵头承接的工作,在省对市考核中排名前三位的,每项分别加1.5、1、0.5分。如当年省里考核结果在我市年度考绩结束确定之后,拟采用上一年度的考核结果。

市考绩办

上级领导批示肯定

①获得中央政治局常委批示肯定的,每次加5分;②获得党中央、国务院其他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加3分;③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加1分。本项最多加10分。

市考绩办

上级表彰荣誉

①获得党中央、国务院(包括中办、国办)发文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的,第一等次加3分,每降一个等次少加1分,不分等次的加2分;②获得国家部委发文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的(属综合性工作),每项加1分;③获得省委省政府发文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的(属综合性工作),每项加1分。本项最多加10分。

市考绩办

重要督办事项落实情况

对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包括领导批办交办、媒体监督问政以及年度考绩重要内容等重要督办事项)落实情况,实行动态考核加分。

市考绩办

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信访工作

在12345政务服务热线督办事项落实、信访工作综合考核中,排名前五位的,各分别加1-0.6分。

市信访局

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招、落、推服务)

    在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招引、落地、推进服务)考核中,有突出贡献且排名前五位的,分别加1.5-1.1分。

市招商局

新闻信息工作

在新闻宣传工作考核中,排名前五位的,分别加1.5-1.1分。

市委宣传部

在信息工作(党委信息、政务信息)考核中,排名前十位的,党委信息、政务信息各分别加1-0.1分。

市委办

市府办

其他事项

以上事项之外,在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上取得重大突破,成绩特别优秀、贡献特别突出,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或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予以加分。

市考绩办

减分

(最多减30分)

省对市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牵头承接的工作,在省对市考核中排名末位的,每项分别减1.5分。如当年省里考核结果在我市年度考绩结束确定之后,拟采用上一年度的考核结果。

市考绩办

平安温州建设

根据平安温州建设考核结果予以减扣分。本项最多减10分。

市委政法委

法治政府建设(信用建设)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信用建设)考核结果予以减扣分。本项最多减5分。

市法制办

市发改委

政务公开

根据政务公开考核结果予以减扣分。本项最多减5分。

市府办

减分

(最多减30分)

“最多跑一次”改革

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推进考核结果予以减扣分。本项最多减5分。

市编办

市审管办

重要督办事项落实情况

对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包括领导批办交办、媒体监督问政以及年度考绩重要内容等重要督办事项)落实情况,建立重要督办事项挂牌、工作落实不力扣分等评价制度,实行动态考核减分。

市考绩办

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信访工作

根据12345政务服务热线督办事项落实、信访工作考核结果予以减扣分。工作落实不力并排名后五位的,各分别减1-0.6分。

市信访局

民生实事工作

根据民生实事工作考核结果予以减扣分。工作落实不力并排名后三位的,分别减1.5、1、0.5分。

市府办

通报批评

①因工作不力、失误或作风建设问题,被省级以上党政机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减2分;②被市委市政府(市委办、市府办)通报批评的,每次减1分。本项最多减5分。

市委办

市府办

舆情应对

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敏感热点网上舆情和其他负面事件,因应对不力或信息报送、信息发布不及时等,引发为全国性舆情事件、对温州形象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予以减分。每发生1例减1分。本项最多减5分。

市委办

市府办

市委宣传部

备注:加减分事项的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以文件发布、证书颁发等为准。

首页  上一页  [5]  [6]  [7]  [8]  [9]  [10]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