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组)市直单位2016年度重点工作项目 实施完成情况汇编
四、市财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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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基本情况 |
2016年工作目标和进度计划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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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项目(亮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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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国开行专项贷款支持城中村改造 |
“温州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专项贷款,包含26个城中村改造子项目,拟申报国开行贷款专项贷款约100亿元。该贷款期限长、利率低,将极大地解决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资金问题。 |
创新融资体制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申请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专项贷款。1.2016年4月底前完成贷款申报材料并上报国开行。2.贷款获批后,建立市区两级交易结构,督促各用款主体及时放贷。3.加强专项贷款资金贷后管理,确保及时还贷。 |
1.完成“申报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工作,获批贷款授信额度98亿元,截至12月已根据各区项目工程进度需要为11个项目发放贷款合计13亿元。 2.完成“设计市区两级公司专项资金的交易框架”工作,完成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三方协议和合作备忘录的起草工作。 3.完成“建立市区两级财政偿债担保机制”工作,项目整体资金平衡测算及2016年建设和资金安排计划得到市人大常委会高度认可,获全票审议通过。 4.完成“加强对市中桓公司的财务管理,加强对各区棚户改造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已建立公司基本财务管理体制,并联合市住建委、国开行开展贷款项目专项资金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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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强化组织收入保障 |
在收入形势复杂严峻的情况下,科学开展经济税收分析,积极挖掘新兴税源,拓宽税收征管领域,优化税收征管措施,完善非税收入征收机制,力争完成全年组织收入目标任务。 |
1.全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达7%左右。2.加强收入分析预测和收入目标动态管理。科学开展经济税收分析,完善重点税源监控分析,加强领军企业和成长型企业税收分析。做细收入预测,加强收入预案管理。3.深入推进“一照一码”商事制度改革,分析税源登记动态,挖掘新兴税源。4.加强薄弱环节税收征管,组建税收政策服务团队解决征管疑难问题。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完善个人出租房、行政事业下属单位、村二、三产留地开发等领域的税收征管。5.完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流程和机制,加强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上半年优化税收风险管理平台及指标体系。立足重点行业、税种和地区,加强对风险点的分析排查,积极堵漏增收。完善大企业风险分析应对机制。6.贯彻落实房产交易税收新政,加强对招拍挂、围填海等土地使用权出让“契耕两税”税种管理,健全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制度。7.推进以“亩产效益”为导向的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改革,制定并实施《关于实施市区调整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8.加强重点费源管理,开展规费征缴运行分析,强化规费征缴政策执行的后续管理。推行社保费滞纳金制度。平稳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征收工作。9.完善非税收入“五项清单”,完善非税收入征收机制,调动部门创收积极性。 |
1. 截至11月底,全市财政总收入674.2亿元,增长7.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9.8亿元,可比增长8.8%,总体进度94.5%,预计能完成全年7%的计划目标。 2. 加强重点企业和行业的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统筹部署组织收入预案开展收入动态管理,根据收入实际情况与目标的差异,对收入目标进行动态调整,提高税收收入预测准确率。深入分析税源动态,认真做好营改增前的清票清税工作,全市欠税余额比年初减少12.3亿元。 3. 协同国税、工商、民政部门做好“一照一码”推进工作,截至11月30日,市区共办理“一照一码”登记4.5万户。广泛开展经济税源调研,挖掘潜在发展性税源,全市契税入库31.1亿元,同比增长13.8%,耕地占用税入库6.3亿元,同比增长69.6%。 4. 组建一支七十多人的税收业务专家团队,积极助力服务“供给侧”改革。开展“两端”纳税人专项税收整顿工作,对国有企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等657户进行风险筛选,共补缴入库税款5亿元。推进个人出租房征管,全市累计登记个人出租房面积49万平方米,入库税款6721万元。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补缴个人所得税2280万元。 5. 联合国税制订《2016年税收风险管理年度合作计划》, 协同推进风险应对工作。开展小规模纳税人涉税风险核查,共筛选涉税风险疑点清单1663户,查补税款900万元。加强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共查补企业所得税892户,税款8745万元。开展大企业个性化服务和风险管理培训,举办税企高层对话。 6. 贯彻落实房产交易税收新政,全市共减免新建商品房和存量住房契税11亿元。加强围填海税收管理,全市围填海税收共入库5791万元。健全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制度,制发《市区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补充通知》。 7. 制订《关于实施市区调整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落实市区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税办理工作,共计513家企业,减免税金额3091万元。 8. 健全规费征缴运行分析机制,定期分析规费运行情况,对一次性补缴社保费等重点费源进行重点分析。规定四类单位列入后续管理范畴,明确后续管理比例,提高征管质效。制订出台《关于社会保险费滞纳金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平稳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收工作,成熟一批启动一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已全部实现征收,入库养老保险费16亿元。 9. 完善非税收入“五项清单”,在“非税收入清单”基础上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减免缓清单”、“征收标准清单”和“财政票据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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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
按照新《预算法》和《中央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改进预算管理,扩大部门三年滚动规划试编范围,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深化专项资金改革,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达到19%。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将水土保持补偿费等五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完善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编制,加强土地出让收入预算管理。2.扩大部门三年滚动规划试编范围,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完善部门支出标准定额体系和公用经费定额体系,加强部门预算项目库建设。探索将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列入部门预算同步编制。3.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开展公共服务和政府职能转移项目购买试点。配合落实新一轮“车改”有关工作。4.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建立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并向社会公开。5.推行预算单位分类分级管理,推进支付电子化改革。6.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7.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实行限额控制,按规定程序举借债务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加快研究制定本地区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运作方案,推进实施社保基金置换债务。建立市、区两级“借用分离、权责相应”的融资机制和还贷保障机制。 |
1. 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2016年调入比例达到19%,已调入公共预算443万元。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等五项政府性基金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首次将市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的预决算细编到分地区、分项目。编制2016年市区经营性国有土地出让收入预算,土地出让收入预算154.2亿。 2. 部署市级部门编制2017-2019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试编范围扩大到9家。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安排2015年度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7亿元,根据2016年度年初预算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7亿元。制订部门预算支出业务规范指南和标准定额,完善公务交通补助、公务出行保障经费2项公务交通保障经费定额和临时人员经费预算定额。改进部门预算项目管理模式,构建项目先行、资金确定即可实施的新预算管理方式。首次将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纳入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实现部门预算编制“全覆盖”。 3. 深化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第五张清单”改革,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每年安排4700万元用于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工作。配合市车改办制订“车改”实施方案,确保完成新一轮“车改”工作。 4. 建立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全年汇总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共计30项9.8亿元,并向社会公开。 5. 修订完善《温州市市本级预算单位分类管理一类单位业务操作指南》,组织预算单位业务培训会,11月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所有预算单位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推行分类差别化管理,利用数字财政服务平台实现支付信息电子化服务。 6. 以市政协及瓯海区为试点,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2016年预算草案获人大代表赞成率达92.7%,创近五年来新高。财政预算透明度不断提升,市级部门预算公开率达到100%,在清华大学发布的全国295个地级及以上市政府财政透明度排名榜上位列全国第十、全省第二。 7. 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制订市区2016至2020年政府债务化债计划,积极开展或有债务转化工作。做好债务限额分配下达工作,全年市级置换债券总额达63.6亿元,完成定向置换存量债券合计40.9亿元,节约财务费用2.2亿元。制订我市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运作方案,对三类债务中明确由市财政回购的债务项目5.36亿元进行置换运作。制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操作守则,加强市本级融资平台债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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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
按照“有利于发展经济,有利于激发各方积极性”的原则,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事权和财权相匹配,激发各级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并承担起更多的发展税源经济的责任,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
1.关注市区财政体制运行,强化各区收支平衡主体责任。加快城市建设及管养体制配套制度建设,明确划分市与区市政设施管养事权与支出责任。做好洞头撤县设区体制平稳过渡。完善瓯江口管理体制。2.探索设立基础设施财政引导基金。3.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国地税合作规范》和国地税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国地税在信息共享、数据应用、加强征管和整合服务等方面的合作,推行国地税联合注销,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4.落实营改增试点改革工作,3月协同国税联合制发《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征管业务衔接工作的通知》,确保5月1日如期完成我市营改增试点改革工作任务。5.关注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及耕地占用税等一系列国家重大税制改革动态,严格按照改革进度和要求,做好相关落实工作。 |
1. 落实新一轮省对市县财政体制和市区财政体制,完善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科技城和大罗山保护开发管理财政体制。做好洞头撤县设区体制平稳过渡,积极向省财政厅争取到2015年洞头区财力基数保障。出台《市对区市政基础设施管养经费补助基数方案》和《温州市区城市排水设施管养经费保障过渡方案》,建立基础设施存量数据库与城市管理考核机制。 2. 设立温州基础设施财政引导基金,规模10亿元,其中市财政出资6亿元,省财政出资4亿元,存续期10年,省财政资金在存续期内无息保本退出。 3. 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和国地税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外驻温建筑服务业试点纳税人税收管理、联合推进注销管理、联合推进欠税控管等事项的合作,联合制订《温州市2016年营改增高风险企业专项稽查实施方案》等10余项制度措施,截至11月全市国税代征地方税收3.5亿元。围绕市委市政府“大拆大整”中心工作,联合对全市“四无”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促转型助发展集中整治税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共集中整治处理7521户,补交税款1522万元。 4. 3月市国地税联合制发《温州市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税收征管业务衔接方案》,5月1日顺利完成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落实地税两项代征工作,全市地税共代征增值税4.9亿元。 5. 密切关注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及耕地占用税等一系列国家重大税制改革动态,积极参与上级税制改革专题调研。8月完成资源税新旧税制平稳转换,截至12月22日,全市资源税入库7233万元,同比增长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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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财税扶持经济发展力度 |
加快政府产业基金实质性运作,集聚政策、资金,助推产业平台整合提升;深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大“PPP”项目推进力度,狠抓项目签约落地,发挥财税杠杆作用,助推经济平稳发展。 |
1.研究拟定推进我市政府产业基金工作的可操作性意见,加快推进子基金设立。2.完善政府科技投入机制,力争年内全社会R&D投入占比达到2%。加快设立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6月底前出台《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3.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部分政府性基金免征及自助创新示范区试点政策扩围等减税清费政策,支持发展“众创经济”和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培育领军工业企业和高成长工业企业,支持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和跨区域转移。支持申报温州综合保税区和争创国家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加强税收统计,促进“招商引税”。4.继续支持“五水共治”等重点工程实施,市级政府投资预算执行率争取达83%以上。5.出台进一步加快PPP工作意见,加大PPP项目推进力度,狠抓市综合生态处置中心项目、七都大桥北叉桥工程项目签约落地,全市全年力推PPP项目10个。6.整合纳税服务平台,优化纳税服务流程,组建纳税人学校师资团队,开发重点税源企业和成长型企业信息平台,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
1. 出台《关于实施温州市政府产业基金财政鼓励政策的意见》,吸引优质基金管理公司落地温州。政府产业基金进入实质性运作,全市基金规模51.2亿元(市本级20亿元),成功设立华岭、东方、创丰三支子基金,总规模8.5亿元,政府投入2.2亿元,撬动社会资本6.3亿元。 2. 制订科技创新“新十条”政策,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措施,发放创新券2612.5万元。设立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总规模10亿元,出台《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3. 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及两项教育附加优惠政策,落实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政策和阶段性部分社会保险费费率下调政策,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费率从1.5%下降到1%,医疗保险费住院统筹费率从6%下降到5.2%,制订财税《关于贯彻落实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方案》,前三季度全市地税部门共减免各项税费47.5亿元。 4. 安排建设资金58.4亿元,重点保障市域铁路、高速公路、国际机场等重大项目及 “浙南美丽水乡”、“交通治堵”、“市政管养提升”、教育卫生等民生工程建设。截至12月20日,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率达85.5%。 5. 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PPP模式的工作意见》,推动全市24个PPP项目完成采购签约,进入项目执行阶段,今年全市共16个项目被列入全省第三批PPP推荐项目,数量、金额全省第一。狠抓市综合生态处置中心项目、七都大桥北叉桥工程项目签约落地,目前,市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项目实施方案正征求第三方法律机构合法性审查意见,市七都大桥北汊桥项目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招标。 6. 整合电话、网络、移动互联等各类纳税服务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和过程管理,实现需求采集、分析、响应、解决全流程“痕迹化”。优化纳税服务流程,下放房土两税减免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进一步对接工商部门,优化股权审核流程。以“改革?合作”为主题,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联合国税部门,推出17项扶持措施,对4268户重点税源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实施清单式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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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生支出保障 |
按照“补短板、兜底线、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优化财政资金资源配置,支持重点民生领域改革,加快民生支出进度,强化基本民生保障,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
1.抓好各项重点支出预算执行,加快GDP核算八项财政支出进度,努力提高人均财政民生支出指标。2.健全社保、卫生、生态、文化、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民生事业保障机制,对接和落实“十大民生实事工程”资金安排。支持金融、公立医院、民办教育等国家改革试点。着重支持全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专项安排鼓励性补助资金2200万元用于市级5家综合医院奖补,进一步健全公立医院改革补偿机制等。3.出台第二轮城市公交成本规制补贴办法,支持公共交通发展。统筹落实储备粮经费,确保 “米袋子”安全。4.围绕支农体制机制改革,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建立分类财政支农政策清单,规范财政支农资金分配,加快市级现代农业基金可行性方案研究,开展精确扶贫试点。5.支持教育均衡发展,探索高校拨款制度改革,建立教育经费可携带机制。 |
1. 抓好各项重点支出预算执行,加快GDP核算八项财政支出进度,截至11月底同比增长22.7%,增幅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支出预算向民生支出、重点支出倾斜,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70%以上。 2. 健全社保、卫生、生态、文化、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民生事业保障机制,安排“十大民生实事工程”资金7.2亿元。支持推进公立医院和社会资本办医改革,完善市属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政策,拨付公立医院鼓励性补助资金2200万元。支持金融改革试点,拨付金改专项资金1819万元。支持民办教育综合改革,完善“1+X”政策体系,下达2015年度政府购买民办教育服务经费1.28亿元。 3. 出台《温州市区公交成本规制财政补贴办法》,支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安排2016年公交亏损第一期退库补贴1亿元。加强地方储备粮食经费管理,下达2016年市级粮油储备费用预算7275.5万元,确保“米袋子”安全。 4. 继续落实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农业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考核体系。4月,联合市扶贫办开展全市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创新开展精准扶贫试点,探索财政资金折股量化帮扶低收入农户。截至11月底,全市成功争取到省以上农发资金5000多万元,全面推进3个特色园项目建设。 5. 进一步贯彻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基础教育一般性项目经费按照生均拨款机制和高校综合定额拨款机制。完善肯恩大学经费运行保障办法,制定温州肯恩大学薪酬上浮政策,鼓励肯恩大学特色办学。制定安防学院经费运行和保障机制,确保安防学院正式建校去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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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财税监管 |
依托财政大监督组织体系,发挥大监督职能优势,加强重点领域财税监管,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推进管查互动,依法稽查税收违法,维护税法刚性。 |
1.推进财政内部控制,下半年出台内部控制工作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初步形成“1+8+X”内控制度体系。2.加强预算绩效目标实质性审核,扩大公开评审范围,突出抓好项目绩效管理。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助资金为试点开展支农政策评估。3.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加强采购单位履约验收管理监管,11月出台《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推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4.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五算”审核。推进全过程造价控制,每季度抽取1-2个关乎民生的重大项目实行全过程造价控制试点。5.修订完善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办法及细则,争取实现招标资金量与招标次数双增长。6.探索推进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改革。9月前完成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大清查。7.推进会计诚信体系建设,试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推行信用联合奖惩。推进财税、人行征信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开展“税银合作”贷款授信。8.加强市县联动和管查互动,狠抓案源管理,提高选案质量。完善随机抽查机制,落实好重点税源企业五年轮查一遍的要求,维护税法刚性。 |
1. 推进财政内部控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和内部管理水平,5月出台《内部控制实施方案》及基本制度,10月出台机关运转、政策制定等8个专项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初步形成“1+8+X”内控制度体系。 2. 开展市级部门预算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实质性审核,归口审核项目70个,集中审核项目65个。扩大公开评审范围,对20个项目开展预算公开评审。对“农村社区文化礼堂建设专项奖励补助资金”、“市农业主导产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和“市级港口物流专项资金”三个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开展财政绩效评价。 3. 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对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加强采购单位履约验收管理监管,11月出台《温州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4. 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五算”审核,截至12月20日,共办理估、概算审核项目66项,审核投资109.8亿元,核减投资1.3亿元;办理预算审核项目260项,审核造价1.7亿元,核减造价1007万元;办理结算审核项目929项,审核造价38.9亿元,核减造价1.8亿元;办理财务决算审核项目18项,审定投资4.5亿元。对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工程等7个重大项目开展全过程造价控制。 5. 4月修订完善《温州市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截至12月底共组织实施4期招标会和2期人社局金保工程项目合作银行遴选会,完成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80亿元,超过25亿元财政资金完成竞争性遴选配比,实现招标资金量与招标次数双增长。 6. 率全省之先出台《市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改革实施办法》,打通产学研深度融合通道。圆满完成全市3000余家行政事业单位约1400亿元资产的清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全市行政事业资产“家底”。 7. 推进会计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市本级会计人员信用档案库,出台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加大对政府采购领域各类严重失信行为和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推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开展“税银合作”贷款授信,2016年新增授信用户205户,新增授信额度6亿元,发放信用贷款1.3亿元。 8. 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国地税联合检查,认真开展总局和省局重点税源企业检查,总局重点税源共检查7大集团22户企业,查补税款946.4万元,省局重点税源共检查51户,查补税款43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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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温州智慧财税” |
以“金财工程”和“金税工程”为依托,创新实施 “互联网+财税”行动计划,整合各类信息、数据和网络资源,完善信息数据中心,深化信息数据应用,打造“温州智慧财税”。 |
1.整合财政数据资源,完善财政数据中心,6月开始启用数字财政服务平台,提高财税数据保障和辅助决策能力。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2.进一步简政放权,精减审批环节和事项,8月前实现部分政府采购计划直通车改革。进一步优化完善网上商城。3.深化部门信息共享,提升第三方信息增值利用水平。联合国土部门加强土地使用税等信息关联比对和税源核查,做好“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工作。4.落实 “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探索“大数据”应用,健全数据质量管理机制,实现向数据要税收。5.强化信息化稽查建设,完善综合选案制度,进一步提高选案准确率。6.打造功能齐全的网上办税服务厅,远程办理涉税事项,实现实体和虚拟办税服务厅双线运行。7.全力做好 “金税三期优化版”上线各项准备工作,确保10月上线平稳运行。 |
1. 充实财政数据中心,完善数字财政应用平台,开发数字财政服务平台,并于6月1日正式启用。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截至12月20日,全市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共缴款131.3万笔,金额2.5亿元,新增城管机动车人行道占道罚没、教育收费、质检系统检测费三类项目实现公共平台缴费。 2. 3月完成对403家采购单位财务和管理人员800多人的“直通车”上线业务培训,8月制订《关于实行政府采购管理“直通车”改革的通知》,并正式运行。优化“网上商城”,完善电子竞价机制,实现财政金财工程一体化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的业务数据对接,提高采购效率。 3. 深化部门信息共享,提升第三方信息增值利用水平,前3季度共实现与外部涉税信息交互11.2万户次,利用外部信息组织税收收入28.6亿元。联合国土部门加强土地使用税等信息关联比对和税源核查,截至12月22日,组织城镇土地使用税入库8.6亿元,同比增长8.5%。 4. 探索“大数据”应用,开发成长性企业和重点税源企业分析系统,对全市4000多户成长性和重点税源企业近两年情况进行分析,提升税收治理能力。 5. 加强信息化稽查建设,完善综合选案制度,2016年查结案件122件,有问题案件114件,选案准确率达93.4%,超过省地税局90%要求。 6. 推广使用浙江国地税联合电子税务局,合计培训纳税人35417人次,发放资料42151份,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实现国地税一站式登录、财务报表可共享、在线可预约办税等功能。 7. 为确保“金税三期优化版”平稳上线,试点运行历时86天、试运行操作4000人次,对全市549个税务机关、3484名税务人员、1511项后台对应关系进行采集与设置,并扎实做好相关培训和宣传工作,实现“无缝对接”。10月8日,“金税三期优化版”成功平稳上线运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