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组)市直单位2016年度重点工作项目 实施完成情况汇编
七、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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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基本情况 |
2016年工作目标和进度计划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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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 创新 项目 |
1 |
行政处罚系统全面推进工程 |
加快推进我市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促进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处罚系统,实行市、县两级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办案,实现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功能、控制权力有序运行、推进阳光执法的目标,实现用“机器”管人、用“程序”规范的新模式。 |
1.部署全市行政处罚系统建设工作,与网络中标公司积极对接建设事项。 2.组织研发并安装行政处罚网上办案系统及辅助系统软件,在全市和县(市、区)开展试运行,市级和县(市、区)各选择4个行政执法单位进行试运行)。 3.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家分期对各相关单位进行网上办案业务培训。 4.协调、指导、督促各执法单位推进新建处罚系统运行,并对原系统进行改造,做好与新系统有效对接,汇总相关问题与软件公司沟通及进行修改完善。 5.全面推进市、县两级统一的行政处罚办案、监督系统,促进执法部门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实现行政处罚、监督的一体化。 |
我市作为全省行政处罚网上办案系统建设试点,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组织专家开展网上办案业务培训5次,培训300余人次。根据市级和县(市、区)各4个试点单位试运行情况,与省政府办公厅多次沟通、协调。再次拆分和细化权力事项,建立一一对应的裁量关系,并导入到系统。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温州),政府法制、行政监察、各行政执法部门等单位按规定权限实行全时监督,构建科学、简便、高效、实用的行政处罚一体化平台,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全市各统建单位统一开始在系统中模拟测试办案,已办理案件298件,梳理权力事项38247条,引用处罚裁量基准3968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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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 项目 |
2 |
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优化工程 |
为有效解决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存在的范围界定不明确、制定程序不完善、审核审查程序不清晰等问题,逐步建立制度完善、规范统一、监管有力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为全国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改革提供温州经验。 |
1.出台《温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2.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 3.出台《温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指导意见》。 4.健全规范性文件专家论证机制,出台《专家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规定》,筹建规范性文件专家库。 5.出台《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指南》。 6.做好201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的后续工作,将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 7.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优秀合法性审查意见书评选活动,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异议处理,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 |
经过2年时间的多次修改,提请市政府出台《温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规定》、《<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专家参与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关于贯彻落实<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4个配套文件,为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做细做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指导。聘请第一批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5名专家。顺利完成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135件,汇编555件有效文件,并印发400份汇编发各有关单位。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评选出5份优秀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共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232件,审查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报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79份,发现存在合法性问题的文件21件,并要求予以纠正。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5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总之,规范性文件管理成效显著,我市被列为全省规范性文件管理示范点(我省系全国示范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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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 项目 |
3 |
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 |
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载体,在去年基本实现市、县、乡三级政府基本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政府主要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政府法律服务机制改革,确保法律服务的有效供给,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行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
1.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市直部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情况。 2.根据调研情况,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政府主要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具体方案,进行动员,并出台相关文件,下发全市各地各部门。 3.探索筹建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进一步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模式,落实首席法律顾问统一提交法律意见制度,探索建立法律顾问专报制度。 4.对乡级政府法律顾问运行情况及各政府主要执法部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重点督促各部门有效推进。 5.年底前,实现市、县、乡三级政府及政府主要行政执法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确保顾问机制运行顺畅。 |
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指标。出台《关于健全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为各地各部门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供指导。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模式,探索建立法律顾问专报制度,落实首席法律顾问统一提交法律意见制度。积极配合省办对我市基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调研活动,并在鹿城区探索先行建立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召开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研讨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召开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全市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成率达100%,11个县(市、区)、131个街道(乡镇)和50个主要执法部门均已建立法制机构或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审核《温州市政府与正泰集团战略合作协议》等政府重大合同241件,金额约计995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受到省法制办高度肯定,被专题刊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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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工 程 |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政府立法工作,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加强法治政府考核工作,为温州实现“三大转型”,打造小康社会标杆城市提供法治保障。 |
1.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规定的7大方面40项主要任务,编制《温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和制定《2016年温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具体路径和重要举措进行科学谋划。 2.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工作,完成2016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分解工作,积极优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3.完善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探索推进内部测评、社会满意度调查和专业机构评估相结合的三维考核体系。 4.动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定期研判工作,加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督办工作。 5.12月份,开展全市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法治政府年度考核和评选先进工作。 |
在全省首个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改革依法行政考核,制定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做好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分解工作,首次推行内部评价、第三方评估、社会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三维考核”机制。动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定期研判工作,加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督办工作,了解掌握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各项指标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对接、协商工作。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暨行政调解工作会议,认真做好考核准备。我市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优秀单位(全省排名第2位),受到张耕市长批示肯定,我办被市委评为“建设法治温州工作先进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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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立法深入推进工 程 |
规范市政府制定规章及拟定法规草案程序,保证规章和法规草案质量,提高立法业务水平,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准备,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发挥立法在温州改革发展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
1.出台《温州市政府制定规章和拟定法规草案程序规定》,规范政府立法程序。 2. 制定《温州市政府规章和法规草案立法技术规范》《温州市基层立法联系点管理办法》《温州市立法专家库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政府立法工作机制。 3.制定立法项目库和年度立法计划,做好重点领域立法准备,强化立法进度管理,加强政府立法综合协调。 4.提请审议温州市第一部政府规章。 5.审核法规草案(《温州市物业管理办法》)。 6.筹建政府立法工作专家库。 7.落实政府立法建议项目的征集和论证制度,建立立法联系点,加强与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等沟通联系,扩大公众参与度,建立健全群众意见反馈制度。 |
出台《温州市政府制定规章和拟定法规草案程序规定》,制定《温州市政府规章和法规草案立法技术规范》、《温州市基层立法联系点管理办法》和《温州市立法专家管理办法》等3个配套制度,在全省率先建立健全政府立法机制。完成制定2017年立法项目库和年度立法计划,加强政府立法综合协调,做好温州市第一部政府规章《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前期调研、座谈会、网上征求意见、审核工作,并提请市政府审议。完成审核法规草案(《温州市物业管理办法》)。向上级反馈立法意见176条,建立2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市政府立法专家库(17名),推进科学民主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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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阳光执法全面深化工 程 |
防止和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执法人员、执法标准、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的全领域监督,积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1.制定2016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方案,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检查。 2.组织开展全市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强化案卷评查结果运用。 3.加强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工作督查,以结果公开促执法公正。 4.在7家试点单位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 5.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做好工作指导和协调。 6.开展重大行政具体行为备案审查。 7.按照上级法制部门部署,组织全市执法证件资格清理。 8.落实温州市行政执法监督“一方案三制度”,充分整合全市执法监督资源,提高执法监督实效。 |
制定下发2016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方案,联合多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危化品等重点领域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出台工作指导意见,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50个主要执法部门,适用移动执法记录仪办理案件1000多件。增聘25名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将执法监督和“万人评议”深度融合,随机抽取各地各部门221个执法案卷进行重点评查,发现问题390个,及时督促整改。开展行政处罚结果公开督查工作,对市发改委等40多个部门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情况进行了结果通报。备案审查重大行政具体行为84件。开展开展执法证件资格清理工作,共审核证件及制作证件3550个,发放证件574个,清理注销证件 212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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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争议化解提效工 程 |
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提高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质量和效率,增强机关工作人员行政争议化解的能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助力平安温州建设。 |
1.在全省率先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滥诉甄别机制的指导意见》,加大对滥诉行为的惩治力度,采取必要的规制措施。 2.举办全市行政应诉业务培训班,提高行政复议应诉机构及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能力。 3.召开全市复议应诉疑难案件业务分析会,加强行政复议应诉指导工作。 4.落实行政复议陪议员制度,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 5.适时组织召开多部门参与的“府院联席会议”和“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出台相关会议纪要,增强行政争议解决合力。 6.做好2016年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 7.落实行政调解制度,规范行政调解指导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
在全省创新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滥诉甄别机制”,滥诉案件从900多件降低到个位数,受到省政府和省高院高度肯定。举办全市行政应诉业务培训班,提高行政复议应诉机构及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能力。召开全市复议应诉疑难案件业务分析会,加强行政复议应诉指导工作。与市中院联合召开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府院联席会议),专题解决我市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召开全市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第十一次会议,专题研讨公安执法中有关办案期限与程序等问题。对个别案情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及时召开听证会,组织案件当事人、复议陪议员等进行听证,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在温州政府法制网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89件。纵深推进行政调解,全市共调处案件85381件,成功率92.9%。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74件,纠错8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14件,化解一大批行政争议,助力平安温州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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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重点工作法律保障工 程 |
根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和《2016年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等文件要求,积极论证、审核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重大涉法事务,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制度保障。 |
1.办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法律事务、突发性重大涉法事务,牵头做好组织协调和具体处理工作。 2.积极做好市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有效预防、降低合同风险。 3.根据全市重点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系列安排,在重大项目建设、平台建设、城中村改造、市区亮点区块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提高相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实效,积极参与相关重大问题涉法专项协调会议,及时提供法律意见。 |
积极发挥参谋顾问作用,为市政府及部门各类重要涉诉涉法工作,提供法律服务60余次,其中参加重大项目协议的合法性审查20余件,涉及金额600亿元。审核市领导批转涉法案件25件,提出的法律意见注重梳理各种法律关系,阐明利弊,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比如,对泰顺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政府信息公开事件和瓯海区仙岩街道秀垟村24417.88平方米“无主违法建筑”如何处置问题,及时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为全市重点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对市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统一实施前置合法性审查,审核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12次,包括“三年行动计划”等101个议题。参加地下车库确权、安置房建设标准等300多次重大问题涉法专项协调会议,及时提供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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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金改仲裁保障工 程 |
围绕温州金融改革工作,创新金融仲裁服务机制,提高金融仲裁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全力助推金融综合改革,重塑诚信体系和有序健康的金融生态,积极服务温州实体经济发展。 |
1.与武汉大学联合举办仲裁业务培训班,开展民间借贷纠纷裁判规则专题培训。 2.走访农商银行、浦发银行等金融机构,了解各支行仲裁条款落实情况,并与市银监局衔接,探讨在金融借款纠纷中引入仲裁调解机制,探索建立银行机构仲裁调解联络点。 3.与银行业协会合作,开设仲裁公益讲坛,拟在银行业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宣传工作。 4.赴武汉、上海等仲裁委学习调研金融仲裁及分支机构工作运行情况。 5.开展金融仲裁收费制度改革调研工作,撰写调研报告,探索建立金融案件仲裁建议书制度。 |
与武汉大学联合举办仲裁高级研修班,共50名首席、独任仲裁员及相关人员参加为期5天的集中培训,进一步提升金融仲裁员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与农商银行、浦发银行衔接,就事后补签仲裁协议等事项进行探讨;与市银监局召开座谈会,就信用卡纠纷、银行业消费纠纷引入仲裁调解机制进行研讨。赴武汉、上海、宁波、重庆仲裁委进行调研,重点调研金融仲裁收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金融仲裁工作。共受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典当、保险等各类金融纠纷案件44件,标的额为3.3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0%,助推金融综合改革,全力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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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法制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 程 |
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立体化和多渠道公益宣传,加强政府法制工作业务培训,提升政府法制工作服务保障水平,强化政府法制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机关内部管理,确保2016年政府法制工作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
1.通过电视、报纸、公交车等传统媒体,以及“手机报”、“微场景宣传网页”等新媒体,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全市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2.深化“五型机关”和文明单位(机关)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敢担当、树标杆”作风建设五大行动、“三问自己·如何担当”解放思想大讨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 3.创新政府法制业务培训方式,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4.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升人员业务素质。 |
推进市县两级政府领导集体学法35次,举办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70余人),举办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2032人),联合市普法办等有关部门开展“以案释法”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在2000余辆公交车上开展公益宣传,在温州日报推出12次专题报道,率全省政府法制系统之先推出7期手机报,广泛宣传我市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举措、典型做法。全面深化文明机关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敢担当、树标杆”作风建设五大行动、“三问自己·如何担当”解放思想大讨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赴秦岙村开展蹲村调研活动,做好结对帮扶。积极配合第六巡察组对我办的巡察工作,整理收集相关材料近100份、起草相关说明30余份、全面修定规章制度24项,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