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理顺体制,建立有利于推进科学展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洞头县绩效考核委员会(下设县考核办公室),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
《洞头县2011年度乡镇(街道)绩效考核办法》和《洞头县2011年度县直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已经县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1、洞头县绩效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洞头县2011年度乡镇(街道)绩效考核办法
3、洞头县2011年度县直单位绩效考核办法
附件1:
洞头县绩效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胡剑谨
第一副主任:姜长才
副 主 任:董智武 许益伟 童洪兴 苏立盛
委 员:叶海峰(县委办主任)
吕东辉(县府办主任)
吕子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叶明久(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邱国平(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郑建林(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郑灵巧(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许生坚(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郭顺清(县农住办〈渔农办〉主任)
张孚标(县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粮食局〉局长)
陈永胜(县经贸局局长)
陈景克(县民政局局长)
叶明理(县财政局〈地税局〉局长)
陈昆明(县人事劳动社保局局长)
王荣平(县规划建设局局长)
蔡柔雄(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卫生局〉局长)
唐贤团(县环保局局长)
陈荣荣(县房管局局长)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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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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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度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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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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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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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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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责任单位(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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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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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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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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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重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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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统筹及新渔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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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村镇规划、新增城镇化率、新渔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城乡统筹综合改革试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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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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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规划建设局、县农住办(渔农办)、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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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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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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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考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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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城联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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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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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联创办、文明办(创建办)
县环保局、县农林水利局、县规划建设局、县旅游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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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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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禁毒工作、信访工作、森林防火、普法依法治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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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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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政法委(平安办、综治
办)、县安监局、县禁毒办、县信访局、县农林水利局、县普法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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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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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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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口与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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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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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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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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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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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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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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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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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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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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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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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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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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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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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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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四套班子领导对各乡镇条线工作的考核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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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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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办、县府办、县考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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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单位考核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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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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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看互学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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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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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办、县府办、县考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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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调查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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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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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察局)
县发改局(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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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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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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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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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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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绩效考核总分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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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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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乡镇(街道)工作绩效考核总分进行排名,排名第一的单位领导干部该项得60分,其他单位领导干部该项得分=(该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排名第一的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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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党政领导评价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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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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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本考核办法“创先争优”中的由每位县党政领导按照所分管的各类条线工作,对各乡镇(街道)进行的考核排名,作为本考核项进行计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减基本分 5%。如果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相对应的条线工作在 2项以上的,取各条线工作排名分的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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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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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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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按照优秀为 1、称职为0.7、基本称职为0.3、不称职为-1、弃权为0的系数,按其本人有效得票情况,各去掉一张系数最高和最低票后计算得分。民主测评分=[优秀票×1+称职票×0.7+基本称职票×0.3+不称职票×(-1)+弃权票×0]/总有效得票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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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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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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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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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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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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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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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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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绩效考核总分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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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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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乡镇(街道)工作绩效考核总分进行排名,排名第一的单位领导干部该项得50分,其他单位领导干部该项得分=(该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排名第一的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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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党政领导评价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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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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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本考核办法“创先争优”中的由每位县党政领导按照所分管的各类条线工作,对各乡镇(街道)进行的考核排名,作为本考核项进行计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减基本分 5%。如果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相对应的条线工作在 2项以上的,取各条线工作排名分的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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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党政
主要领导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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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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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按照85分(含)—100分为优秀,75分(含)—85分为良好、60分(含)—7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的4个等次对本乡镇(街道)其他领导干部进行评分,最低分不低于50分,其中优秀比例一般不能超过20%,良好比例以上(包括优秀)一般不能超过80%,折算后取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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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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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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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按照优秀为 1、称职为0.7、基本称职为0.3、不称职为-1、弃权为0的系数,按其本人有效得票情况,各去掉一张系数最高和最低票后计算得分。民主测评分=[优秀票×1+称职票×0.7+基本称职票×0.3+不称职票×(-1)+弃权票×0]/总有效得票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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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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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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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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