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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出台《考绩法》

2011年06月14日 10:45:27    来源:    字体:

  2011年1月20日上午,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新出台的《2011年度县(市、区)考绩法》、《2011年度市直单位考绩法》进行发布。

  按照规定,全市11个县(市、区)及温州瓯江口新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园3个功能区的领导班子及党政领导干部,包括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大专院校等在内的109家市直单位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都是今后的考绩对象。为提高考绩的科学性、专业性,此前,我市成立考绩委员会,组建专职考绩团队,并将引进信息化技术手段开展考绩工作。

  跟过去考核“大而全”不同,新“考绩法”明确把当前全市重点工作作为主要考绩内容,并大量引入投资率、新增城镇化率、房价收入比、公共绿地增加值、污水处理率等新元素、硬指标,突出“科学发展”的任务导向。同时,把廉政、党建等共性发展指标列入考核,以排名赋分的方式进行量化考核。

  敞开大门让群众参与评价,是“考绩法”的一大突破。在县(市、区)115分基本分和市直单位110分基本分中,民意调查群众满意度分别占到10分和15分。“考绩法”还创新考评方式,根据具体项目的不同分别采取按实绩、排名、测评赋分的办法,并实行“上评下”、“下评上”、“左右互评”等,形成立体评价体系。

  新“考绩法”显示,今后我市将在领导干部奖优罚劣上“动真格”,强化“以实绩论英雄”。按照规定,县(市、区)和功能区绩效考核排名连续2年后2位、市直单位绩效考核排名连续2年后5位的领导干部,将被提出组织调整动议。(《温州党建》杂志)

【编辑: 张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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