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市中院为确保“十大项目”及2011年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决定推行领导责任制,由中院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对有关工作任务细化分解,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中院将“十大项目”及2011年工作计划分解成10项具体任务,由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每位领导领衔1至2项具体任务,并联系2至3个责任部门或责任法院。同时要求各责任部门、责任法院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要求中院各责任部门对承办的项目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细化量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要求、时间进度和责任分工,并负责抓好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要求各基层法院切实加强“十大项目”在本地区的落实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要求中院政治部、监察室采取不定期的督查,检查中院各责任部门和各基层法院“十大项目”的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工作进展、亮点特色以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建议。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责任部门和基层法院,要求向中院党组进行专题汇报。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和责任问责制度,将“十大项目”特别是201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内容。
四、加强信息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求各法院、各部门充分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全过程宣传报道法院“十大项目”及2011年重点工作落实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将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典型事例、明显成效、成功经验报送中院政治部和办公室,政治部和办公室通过内网专栏和编发专刊等形式刊载推广,大力营造人人支持、各方拥护、齐心协力推进工作的良好氛围。(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