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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益平同志在县(市、区)考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2011年07月11日 08:48:00    来源:温州督考网    字体:

(2011年7月7日)

  市委、市政府对加强考绩工作高度重视,作出了重大决策部署,成立了考绩委员会,组建了专门的考绩机构,制定出台了考绩法,建立了考绩的新模式。尤其是市考绩办成立以来,做了大量的工作,推进了考绩法的全面落实。一是考绩法的配套政策措施逐步完善。与考绩法相配套,制定出台了领导干部绩擢法、考绩奖实施办法、考绩工作单项奖励办法等政策文件,市考绩办把这些政策文件汇编成册。同时,由考绩办牵头或负责衔接落实,其他各项单项工作考核办法也陆续制定出台。二是考绩的基础性工作有序推进。聘任了一批督考专员和联络员,顺利完成了市直单位“十大项目”难度系数B的评定工作,加强与上海复旦大学等单位的沟通合作,着手年终考绩软件开发工作,开展了考绩奖杯设计工作,扎实做好了考绩重点工作年中评估和督查的筹备工作,温州督考网今天也开通了。三是督查工作力度加大。建立了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监督、政协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六督联查”机制,初步构建了大督查格局。积极创新督查方法手段,突出加强对破难攻坚大行动、园林绿化等重点工作的督查,有力推进了工作落实。四是考绩推动工作的效应显现。通过完善系列配套措施,对固定资产投资、税收收入等考绩重点工作实行月度排名通报,对工作落后单位进行约谈,加强考绩宣传,营造了浓厚的考绩氛围。今年以来,全市重点工作加快落实,经济社会发展打开了新局面,全市上下形成了比干劲、争领先、创一流、奋赶超的良好局面,这与考绩工作的全面推进是分不开的。

  一、深化思想认识,把握考绩工作在全局中的重要作用

  市委、市政府把加强考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举措来抓,出台实施考绩法,建立科学的考核模式,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建立健全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全面推动工作落实,具有全局性的重大意义。

  (一)加强考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行动指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既要有体现科学发展的理念、思路和举措,也要有完善的工作绩效考评机制作保障。如果没有科学的干部考核机制来引领和约束,就难以保证科学发展要求的真正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考绩法,贯彻上级精神,从温州实际出发,融合了科学发展要求,把温州当前推进科学发展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考核重点,以积极的目标引领发展、以科学的考核评价实绩、以鲜明的奖惩激励干部,指明了温州科学发展的方向,同时又从机制上提供了重要的落实保障。

  (二)加强考绩是推动温州转型发展的迫切需要。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着眼于推动转型发展,着力打造“三生融合”的现代化国际性大都市,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如实施“双十大工程”,开展“六城联创”,以“三分三改”为核心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十大体制改革”,全面推行即办制,深入开展破难攻坚大行动,等等。最近,市委正在研究“三生融合·幸福温州”课题。这些重大决策部署,吹响了温州转型发展、再创温州辉煌的新号角。事实表明,督查考绩是提高行政效率、推动决策落实、促进改革发展的必不可少的手段。督查考绩不是发展的目的,但是从一定意义上说,没有督查考绩就没有发展的落实和推进,温州转型发展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实施好考绩法,发挥督查考绩“助推器”作用,确保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将有力促进温州转型发展。

  (三)加强考绩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重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任务。准确地评价干部的实绩,科学管用的考核办法是关键。我市考绩法跳出了传统的考核模式,在考核理念、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结果运用上构筑了全新的模式,解决了用什么样的指标考核工作实绩、用什么样的标准衡量干部政绩的问题。特别是实行考绩与奖惩挂钩,配套实施领导干部绩擢法、考绩奖实施办法等政策措施,强化考绩结果的运用,这是对传统干部考核工作的一次重大改革与创新。通过实施考绩法,构建科学评价绩效的“硬尺子”,将为广大干部提供“赛场式”的竞争平台,使一大批“智勇双全”的干部脱颖而出。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上到位,才有行动上的自觉。从事考绩工作的同志,一定要从推动温州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考绩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考绩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明确任务要求,全面推进考绩法的贯彻落实

  实施考绩法是温州的一项新办法、新制度、新举措,这项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和做法可搬可抄,必须积极探索,创新完善,力出经验。下步考绩工作,要求很高、任务很重。要不断深化研究,把握工作规律,推进任务落实,努力开创考绩工作新局面。

  (一)突出重点开展年中评估和督查工作。市考绩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考绩法的要求,正在着手实施考绩年中评估和督查工作,以“看进展、找差距、把态势、谋对策”为目的,以“评估重点、督查重点”为要求,评估督查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这次评估督查,虽然不作为年末考绩的依据,但是对于督促各地各部门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有着重要的意义,必须切实抓好。一要把握重点。对县(市、区)、功能区重点是评估固定资产投资、城乡统筹发展等考绩重点工作上半年完成实绩,督查推进“双十大工程”情况。对市直单位重点评估“十大项目”进展情况,督查“十大项目”、“五型”机关建设情况。二要简化程序。评估要以客观数据和实绩为主,不搞台帐考核和赴实地考评,对评估结果不作评分。三要分工负责。考绩办要抓好面上统筹,深化细化评估督查实施方案,组建督考工作队伍。市直牵头责任单位要强化工作力量,做实做细评估工作。县(市、区)考绩办要妥善处理好市里评估督查与各自督考工作的关系,确保顺畅对接。四要务求实效。要运用好评估和督查结果,根据评估督查情况对面上工作进行深入分析,找准问题、落实对策,做到以督考促进工作。

  (二)上下联动抓好考绩工作落实。做好考绩工作,需要实行市、县(市、区)上下联动,各方面互相支持配合,形成考绩工作的合力。一要加强对接。今年市里考绩的配套措施已基本到位,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加强衔接和对接,抓紧制订完善相关政策文件。二要加强配合。考绩工作是一个系统的整体,每个环节都有任务要求,一个环节没有到位就会影响整个考绩工作。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增强整体意识,深入推进考绩法的贯彻落实。三要加强沟通。对考绩这项全新的工作,大家都在探索摸索,要多加强沟通,互通情况,相互学习,互相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要建立沟通平台,坚持考绩例会制度,管理运用好督考网,加强工作联系和协调。

  (三)强化措施增强考绩导向与推动作用。贯彻落实考绩法,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强化考绩的导向与推动作用,做到以目标为导向引领工作,以考绩为导向促进落实。一要坚持公开制度。公开是最有力的监督。对考绩标准、考绩内容、考绩形式过程、考绩依据绩效、考绩结果等都要公开。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要按月或按季度,进行排名通报。二要注重过程管理。考绩看重的是实际成绩,考的是工作的最终成果,就是“以实绩论英雄”。但是,也要加强过程管理,对工作进度、工作落实情况要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排名落后的单位,要建立点评、约谈等制度,及时预警提醒,帮助分析问题。三要充分运用结果。要把考绩与工作奖惩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工作奖惩制度,奖优罚劣,奖惩分明,使考绩工作真正起到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

  (四)督考结合构建大督查格局。推动转型发展,既要考绩,也要督查,实行督考结合,双管齐下推进工作落实。一要围绕重点抓督查。对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市重点推进的工作,如固定资产投资、统筹城乡发展、“六城联创”、“双十大工程”建设、绿化工作、破难攻坚大行动等,要加强跟踪督查,督得细、督得准、督得实。二要领导带头抓督查。督查工作要取得实效,离不开领导的重视与参与。市委陈德荣书记、赵一德市长亲自抓督查,特别是对园林绿化、拆违等重点工作坚持每2周开展一次督查,有力推进了工作落实。对这方面的经验,各县(市、区)考绩办要积极向当地主要领导汇报,推动领导带头督查。三要整合力量抓督查。要健全完善“六督联查”机制,形成大督查合力,以大督查推动大落实。同时要发挥督考专员的作用,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四要创新方法抓督查。要加大督查通报力度,把抓领导批示落实与借领导批示抓落实结合起来,加强与媒体的联动,引导社会合理监督,组织工作抽查组,增强督查的实效。

  (五)围绕大局推进考核评价体系的创新完善。在认真抓好今年考绩法贯彻实施的同时,对明年考绩法的制定完善,要提早谋划,早作安排。有这么几个问题,需要下步切实加以研究:(1)如何处理好总体考绩与其他工作考核的关系。除了考绩法中涉及到工作的考核,并不是其他工作就不重要、不考核了。其他工作,如科技人才、教育等工作考核,如何统筹兼顾,需要进行研究。(2)如何更加明确考绩操作要求。现在的考绩法是一个总体的指导文件,具体操作起来,有些方面还不够明确,对这些方面需要进一步梳理,制定更加明确、更加具体的意见和方案。(3)如何提高考绩的准确性。对市直单位“十大项目”考核,不同单位之间难以作衡量比较,如何做到更加准确的考核需要深化研究。市委初步考虑,明年市直单位的考核,就是按照“三生融合·幸福温州”的构架,确定一套新的评价指标和考核指标,参比杭州、宁波、青岛、厦门的数据,以年度缩减率来比较。(4)如何完善考绩机制。比如,研究借鉴武汉的做法,对考绩不同等级的班子,实行领导干部评优比例不同;借鉴德清的做法,推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公示制,等等。(5)如何创新“互看互学”、“互学互比”机制。市委已有初步的考虑,下一轮“互看互学”,要按照“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要求,确定更加明确的参照标杆,初步的提法是“学赶杭甬,比追青厦”。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考绩干部的素质能力

  做好考绩工作,需要打造一支素质优良、责任心强、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考绩工作队伍。

  一要增强考绩使命。考绩法是引领科学发展的“指挥棒”,是促进温州转型发展的“助推器”,是科学评价干部绩效的“硬尺子”。实施好考绩法,对于推进历史节点上的温州转型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们一定要从温州转型发展的全局高度,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深化认识,深刻领会精神,增强做好考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要落实考绩职责。全市考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考绩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市考绩办负责具体实施,各有关方面共同参与。市考绩办要做好考绩的组织、协调和汇总等工作,各考核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按要求落实职责、组织考核、上报结果,督考专员要认真负责、转变作风、敢督善督。各方面都要落实职责,明确要求,负起责任,一环扣一环抓好落实。

  三要严肃考绩纪律。考绩工作责任重大,不能有半点马虎,更不能弄虚作假。被考核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按要求报送各种数据材料,不能瞒报、错报、漏报。考核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既要对各种数据、材料严格把关,又要严格考核的程序、标准,确保公平公正。我们考绩办的同志,更要讲原则、讲正气、讲纪律,工作细致,保守秘密,不偏不倚,树好形象。

  四要提升考绩水平。考绩工作是一项要求很高、各界关注、挑战性强的工作。能否做好考绩工作,对大家的能力水平是一个考验。希望各位从事考绩工作的同志,要加强学习,增强素质,敬业奉献,努力成为学习型、研究型的干部,成为落实即办制、创“五型”机关的模范,成为考绩工作的行家里手,努力在考绩工作中展现风采、发挥水平、贡献才干。

【编辑: 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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