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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其他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计分表
单位: 姓名:
项 目 |
分值 |
赋分办法 |
得 分 |
工作绩效考核 最终排名得分 |
40 |
根据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情况,排名第一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该项得基本分40分,其他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该项得分=(该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总得分/15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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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管领导评价 |
20 |
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对分管或联系的各单位领导干部进行分类定档评价,以优秀10分,称职8分,基本称职6分,不称职0分的标准测算,最后计算出领导干部该项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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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领导评价 |
10 |
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领导干部分类定档评价,以优秀10分,称职8分,基本称职6分,不称职0分的标准测算,最后计算出领导干部该项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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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测评 |
30 |
优秀得票率在80%及以上的,得满分30分;优秀得票率在70%(含)--80%的,得28.5分;优秀得票率在60%(含)--70%的,得27分;优秀得票率在50%(含)--60%的,得25.5分;优秀得票率在50%以下且基本称职、不称职合计得票率未达到三分之一的,得24分;基本称职、不称职合计得票率达到三分之一的,得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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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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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办公室 2012年5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