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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委发〔2012〕35号

中共文成县委文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度乡镇考绩法》的通知

2012年05月29日 09:29:37    来源:温州督考网    字体:

 

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项  目

分值

内容与要求

赋分方法

备注

主要领导

(1000分)

工作绩效考核排名得分

650

根据各乡镇工作绩效考核总分进行排名赋分。

该项得分=(该乡镇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排名第一的乡镇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650。

按实绩

赋分

县四套班子领导评价

300

将工作绩效考核“综合评价”中的由县四套班子领导对各乡镇工作进行的评价排名,作为本考核项进行计分。

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减基本分3%。取各排名分的平均分。

按排名

赋分

民主测评

50

根据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计分。

民主测评分=[优秀票×1+称职票×0.7+基本称职票×0.3+不称职票×(-0.3)+弃权票×0]/总有效得票数×50。

按测评

赋分

其他领导

(1000分)

工作绩效考核排名得分

500

根据各乡镇工作绩效考核总分排名。

该项得分=(该乡镇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排名第一的乡镇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500。

按实绩

赋分

县级领导和县直单位评价

250

按照分工,将工作绩效考核“综合评价”中的县党政领导对各乡镇对应条线工作进行的考核排名以及对口县直单位对各乡镇工作进行的考核排名,作为本考核项进行计分。

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减基本分3%。领导干部相对应的条线2条以上的,取平均分。

按排名

赋分

党政主要领导评价

200

由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对本地其他党政领导干部进行评价定档(其中先进档次最多2名),最后取平均值赋分。该项未得分的干部不参与绩效考核排名,直接列于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排名末位。

分先进(200分)、良好(140分)、合格(120分)、不合格(0分)四档,取平均分。

按定档

赋分

民主测评

50

根据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计分。

民主测评分=[优秀票×1+称职票×0.7+基本称职票×0.3+不称职票×(-0.3)+弃权票×0]/总有效得票数×50。

按测评

赋分

 

  

 

  中共文成县委办公室 2012年3月20日印发

 

【编辑: 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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