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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委发〔2012〕80号

中共永嘉县委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度功能区、镇考绩法》的通知

2012年05月29日 09:29:37    来源:温州督考网    字体:

附件

2012年度功能区、镇考绩项目和赋分办法

一、工作绩效考核

 

项   目

分值

考核责任单位

考核内容和要求

赋分办法

重点

工作

(700分)

1、固定资产投资

300

县发改局、县府办、县统计局、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考核内容为《永嘉县201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考核办法》。

对各单位考核得分进行排名并计算考绩得分。考绩得分=(该单位考核得分/第一名的考核得分)×300。

2、城乡统筹发展

(160分)

 

农房改造集聚

60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委农办、县统计局

要求完成当年新增农房集聚率目标任务。当年新增农房集聚率是指“1+X”规划区内当年农房集聚改造户数占应改造农户数的比例。同时要求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该项得分=(实际新增农房集聚率/目标新增农房集聚率)×60。未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扣15分。

考绩得分=(该单位考核得分/第一名的考核得分)×60。

三分三改

股改

15

县委农办(县农业局)

主要考核股改任务完成情况,要求完成股改的行政村比率达到85%。

根据各单位考核得分计算考绩得分。

考绩得分={1-[0.5/(z-n)×(z-m)] }×基本分(z为第一名考核得分,m为被考核单位考核得分,n为最后一名考核得分)。

各考核项目合计考绩得分为本项最终得分。

地改

15

县委农办(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

主要考核地改任务完成情况,要求完成地改的行政村比率达到85%。

林权制度改革

10

县林业局

要求统管山、责任山、自留山发证率达到90%以上;责任山、自留山发证到户率达到90%以上;家庭承包率(含均股均利)达到70%以上;新增山森纠纷调处率达到95%以上。

发证率、到户率、家庭承包率、纠纷调处率各占2.5分。

单项指标得分=(实际完成率/目标任务率)×2.5。

对单项指标合计得分进行排名并计算考绩得分,考绩得分=(该单位考核得分/第一名的考核得分)×10。

社区规范化建设

10

县委社工委办、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要求社区规范化建设基本达标。

考绩得分=(该单位实际达标率/第一名的实际达际率)×10。

招商选资工作

20

县招商局

主要考核招商选资实到资金率和签约项目前期推进情况。

根据各单位考核得分计算考绩得分。

考绩得分={1-[0.5/(z-n)×(z-m)] }×基本分(z为第一名考核得分,m为被考核单位考核得分,n为最后一名考核得分)。

各考核项目合计考绩得分为本项最终得分。

人口计生工作

30

县人口计生局

考核内容为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

重点

工作

3、综合环境建设

(160分)

市容环境整治

绿化工作

20

县林业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考核县政府下达给各功能区、镇去冬今春绿化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具体以县政府与各功能区、镇签订的2011-2012年度永嘉县创建省级森林县工作责任状中的目标任务为准。

1、森林公园建设5分。根据规划编制、立项、招投标、开工建设等形象进度完成情况赋分,每少完成1项形象进度扣1.5分,扣完为止。

2、城镇绿化工作10分。考绩得分=(实际新增绿地面积/年度下达任务指标)×10×难度系数,最高得分不超过12分。新增城镇人均绿地面积低于1平方米的难度系数为1,大于或等于1平方米的难度系数为1.1。

3、市级绿化示范村建设5分。其中基础分2.5分,根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酌情赋分;任务完成率2.5分,考核得分=(创建成功数/任务个数)×2.5。

根据绿化工作各项指标合计得分进行排名并计算考绩得分。

考绩得分=(该单位合计得分/第一名的合计得分)×20。

洁化工作

20

县文明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卫生局

按照《洁化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有关要求,定期进行考核评估。

根据各单位全年累计考核得分计算考绩得分。

考绩得分={1-[0.5/(z-n)×(z-m)] }×20(z为第一名考核得分,m为被考核单位考核得分,n为最后一名考核得分)。

违法建设拆除

25

县府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

考核内容为《2012年度拆违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各单位考核得分计算考绩得分。

考绩得分={1-[0.5/(z-n)×(z-m)] }×25(z为第一名考核得分,m为被考核单位考核得分,n为最后一名考核得分)。

节能减排

节能降耗

10

县经济发展和信息化局、县统计局

考核内容为《永嘉县2012年度节能降耗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各单位考核得分计算考绩得分。

考绩得分={1-[0.5/(z-n)×(z-m)] }×10(z为第一名考核得分,m为被考核单位考核得分,n为最后一名考核得分)。

污染物减排

15

县环保局

考核内容为《永嘉县2012年度功能区、镇(街道)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各单位考核得分计算考绩得分。

考绩得分={1-[0.5/(z-n)×(z-m)] }×基本分(z为第一名考核得分,m为被考核单位考核得分,n为最后一名考核得分)。

各考核项目合计考绩得分为本项最终得分。

城乡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10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完成城乡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年度工作任务。

 

 

平安建设

综治平安

20

县委政法委

考核内容为综治平安、安全生产、禁毒工作、信访工作和森林消防等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

根据各单位考核得分计算考绩得分。

考绩得分={1-[0.5/(z-n)×(z-m)] }×基本分(z为第一名考核得分,m为被考核单位考核得分,n为最后一名考核得分)。

各考核项目合计考绩得分为本项最终得分。

安全生产

10

县安监局

禁毒工作

10

县禁毒办

信访工作

10

县信访局

森林消防

10

县林业局

重点

工作

4、党的建设(80分)

党风廉政建设

25

县纪委

考核内容为《2012年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中规定的内容。

根据各单位考核得分计算考绩得分。考绩得分={1-[0.5/(z-n)×(z-m)] }×基本分(z为第一名考核得分,m为被考核单位考核得分,n为最后一名考核得分)。

各考核项目合计考绩得分为本项最终得分。

党的组织工作

20

县委组织部

考核内容为《永嘉县2012年度党的组织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15

县委宣传部

考核内容为《2012年度功能区、镇(街道)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评分细则》。

统战工作

10

县委统战部

考核内容为《永嘉县2012年度镇(街道)统战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国防建设

10

县人武部

考核内容为《永嘉县2012年度镇(街道)国防建设考核评分细则》。

条线工作考核排名

100

有关考核责任单位

本办法中没有涉及的考核项目,由考核责任单位提出申请,经县考绩办审核通过后作为该项考核内容。

根据各考核项目考核得分计算考绩得分。

考绩得分={1-[0.5/(z-n)×(z-m)] }×基本分(z为第一名考核得分,m为被考核单位考核得分,n为最后一名考核得分)。

互看互学

100

县委办、县府办、县考绩办

考察测评2012年重点工作思路、承诺表态、“十大建设工程”安排及推进情况等,并进行测评打分。

该项实际得分=(“互看互学”测评分/100)×100。

综合评价

100

县考绩办

主要测评县四套班子领导(40分)、县直部门(30分)、社会人员(30分)对各功能区、镇总体工作的满意度。

将3类测评对象的平均分相加为该项最终得分。

 

注:10个镇没有涉及的考核项目,按该项目各功能区、镇的平均分赋分;2个功能区没有涉及的考核项目,按该功能区所在街道的平均分赋分。

【编辑: 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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