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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功能区、镇考绩项目和赋分办法
一、工作绩效考核
项 目 |
分值 |
考核责任单位 |
考核内容和要求 |
赋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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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工作 (700分) |
1、固定资产投资 |
300 |
县发改局、县府办、县统计局、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
考核内容为《永嘉县201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考核办法》。 |
对各单位考核得分进行排名并计算考绩得分。考绩得分=(该单位考核得分/第一名的考核得分)×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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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乡统筹发展 (1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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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改造集聚 |
60 |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委农办、县统计局 |
要求完成当年新增农房集聚率目标任务。当年新增农房集聚率是指“1+X”规划区内当年农房集聚改造户数占应改造农户数的比例。同时要求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
该项得分=(实际新增农房集聚率/目标新增农房集聚率)×60。未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扣15分。 考绩得分=(该单位考核得分/第一名的考核得分)×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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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三改 |
股改 |
15 |
县委农办(县农业局) |
主要考核股改任务完成情况,要求完成股改的行政村比率达到85%。 |
根据各单位考核得分计算考绩得分。 考绩得分={1-[0.5/(z-n)×(z-m)] }×基本分(z为第一名考核得分,m为被考核单位考核得分,n为最后一名考核得分)。 各考核项目合计考绩得分为本项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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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改 |
15 |
县委农办(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 |
主要考核地改任务完成情况,要求完成地改的行政村比率达到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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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制度改革 |
10 |
县林业局 |
要求统管山、责任山、自留山发证率达到90%以上;责任山、自留山发证到户率达到90%以上;家庭承包率(含均股均利)达到70%以上;新增山森纠纷调处率达到95%以上。 |
发证率、到户率、家庭承包率、纠纷调处率各占2.5分。 单项指标得分=(实际完成率/目标任务率)×2.5。 对单项指标合计得分进行排名并计算考绩得分,考绩得分=(该单位考核得分/第一名的考核得分)×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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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规范化建设 |
10 |
县委社工委办、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
要求社区规范化建设基本达标。 |
考绩得分=(该单位实际达标率/第一名的实际达际率)×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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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选资工作 |
20 |
县招商局 |
主要考核招商选资实到资金率和签约项目前期推进情况。 |
根据各单位考核得分计算考绩得分。 考绩得分={1-[0.5/(z-n)×(z-m)] }×基本分(z为第一名考核得分,m为被考核单位考核得分,n为最后一名考核得分)。 各考核项目合计考绩得分为本项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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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生工作 |
30 |
县人口计生局 |
考核内容为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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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工作 |
3、综合环境建设 (160分) |
市容环境整治 |
绿化工作 |
20 |
县林业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考核县政府下达给各功能区、镇去冬今春绿化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具体以县政府与各功能区、镇签订的2011-2012年度永嘉县创建省级森林县工作责任状中的目标任务为准。 |
1、森林公园建设5分。根据规划编制、立项、招投标、开工建设等形象进度完成情况赋分,每少完成1项形象进度扣1.5分,扣完为止。 2、城镇绿化工作10分。考绩得分=(实际新增绿地面积/年度下达任务指标)×10×难度系数,最高得分不超过12分。新增城镇人均绿地面积低于1平方米的难度系数为1,大于或等于1平方米的难度系数为1.1。 3、市级绿化示范村建设5分。其中基础分2.5分,根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酌情赋分;任务完成率2.5分,考核得分=(创建成功数/任务个数)×2.5。 |
根据绿化工作各项指标合计得分进行排名并计算考绩得分。 考绩得分=(该单位合计得分/第一名的合计得分)×20。 |
洁化工作 |
20 |
县文明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卫生局 |
按照《洁化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有关要求,定期进行考核评估。 |
根据各单位全年累计考核得分计算考绩得分。 考绩得分={1-[0.5/(z-n)×(z-m)] }×20(z为第一名考核得分,m为被考核单位考核得分,n为最后一名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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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设拆除 |
25 |
县府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 |
考核内容为《2012年度拆违工作考核办法》。 |
根据各单位考核得分计算考绩得分。 考绩得分={1-[0.5/(z-n)×(z-m)] }×25(z为第一名考核得分,m为被考核单位考核得分,n为最后一名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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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 |
节能降耗 |
10 |
县经济发展和信息化局、县统计局 |
考核内容为《永嘉县2012年度节能降耗工作考核办法》。 |
根据各单位考核得分计算考绩得分。 考绩得分={1-[0.5/(z-n)×(z-m)] }×10(z为第一名考核得分,m为被考核单位考核得分,n为最后一名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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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减排 |
15 |
县环保局 |
考核内容为《永嘉县2012年度功能区、镇(街道)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考核办法》。 |
根据各单位考核得分计算考绩得分。 考绩得分={1-[0.5/(z-n)×(z-m)] }×基本分(z为第一名考核得分,m为被考核单位考核得分,n为最后一名考核得分)。 各考核项目合计考绩得分为本项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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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
10 |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完成城乡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年度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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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建设 |
综治平安 |
20 |
县委政法委 |
考核内容为综治平安、安全生产、禁毒工作、信访工作和森林消防等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 |
根据各单位考核得分计算考绩得分。 考绩得分={1-[0.5/(z-n)×(z-m)] }×基本分(z为第一名考核得分,m为被考核单位考核得分,n为最后一名考核得分)。 各考核项目合计考绩得分为本项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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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
10 |
县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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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工作 |
10 |
县禁毒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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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 |
10 |
县信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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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消防 |
10 |
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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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工作 |
4、党的建设(80分) |
党风廉政建设 |
25 |
县纪委 |
考核内容为《2012年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中规定的内容。 |
根据各单位考核得分计算考绩得分。考绩得分={1-[0.5/(z-n)×(z-m)] }×基本分(z为第一名考核得分,m为被考核单位考核得分,n为最后一名考核得分)。 各考核项目合计考绩得分为本项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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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组织工作 |
20 |
县委组织部 |
考核内容为《永嘉县2012年度党的组织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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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
15 |
县委宣传部 |
考核内容为《2012年度功能区、镇(街道)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评分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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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工作 |
10 |
县委统战部 |
考核内容为《永嘉县2012年度镇(街道)统战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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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建设 |
10 |
县人武部 |
考核内容为《永嘉县2012年度镇(街道)国防建设考核评分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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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线工作考核排名 |
100 |
有关考核责任单位 |
本办法中没有涉及的考核项目,由考核责任单位提出申请,经县考绩办审核通过后作为该项考核内容。 |
根据各考核项目考核得分计算考绩得分。 考绩得分={1-[0.5/(z-n)×(z-m)] }×基本分(z为第一名考核得分,m为被考核单位考核得分,n为最后一名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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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看互学 |
100 |
县委办、县府办、县考绩办 |
考察测评2012年重点工作思路、承诺表态、“十大建设工程”安排及推进情况等,并进行测评打分。 |
该项实际得分=(“互看互学”测评分/10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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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 |
100 |
县考绩办 |
主要测评县四套班子领导(40分)、县直部门(30分)、社会人员(30分)对各功能区、镇总体工作的满意度。 |
将3类测评对象的平均分相加为该项最终得分。 |
注:10个镇没有涉及的考核项目,按该项目各功能区、镇的平均分赋分;2个功能区没有涉及的考核项目,按该功能区所在街道的平均分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