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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委发〔2012〕78号

中共永嘉县委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度街道考绩法》的通知

2012年05月29日 09:29:37    来源:温州督考网    字体:

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项  目

分值

内容与要求

赋分方法

主要领导(1000分)

工作绩效考核排名得分

700

根据各街道工作绩效考核总分进行排名赋分。

该项得分=(该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排名第一的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700。

县挂钩联系领导评价

100

由县四套班子领导对所挂钩联系的街道班子领导干部进行评价排名,作为本考核项进行计分。

县分管领导按照90分(含)—100分、80分(含)—90分、70分(含)—80分、70分以下等4个档次对所挂钩联系的各单位领导干部进行评价评分,其中90分(含)以上比例一般不超过20%,80分以下比例一般不低于20%。折算后取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民主测评

200

根据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计分。

民主测评分=[优秀票×1+称职票×0.7+基本称职票×0.3+不称职票×(-1) +弃权票×0]/总有效得票数×200。

其他领导

(1000分)

工作绩效考核排名得分

400

根据各街道工作绩效考核总分进行排名赋分。

该项得分=(该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排名第一的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基本分。街道所属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干部及考绩法中没有相对应条线工作领导干部的基本分为500分。

县挂钩联系领导评价

100

由县四套班子领导对所挂钩联系的街道班子领导干部进行评价排名,作为本考核项进行计分。

第一名得基本分100分,最后一名得70分,在此区间内,按单位领导干部个数确定浮动分值。如果被考核单位由多个县领导挂钩联系的,则取各县领导评价得分的平均值。

分管工作考核评价

200

按照分工,将考核责任单位对各街道的工作考核得分,作为本考核项进行计分。

按街道工作考核得分确定对应分管领导该项目考绩得分。该项考绩得分={1-[0.5/(z-n)(z-m)] }×200(z为第一名考核得分,m为被考核单位考核得分,n为最后一名考核得分)。

如果相对应的分管工作在2项以上的,取加权平均分(以对应分管工作的考绩基本分为权数);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干部及考绩法中没有相对应分管工作的领导干部,该项基本分中的100分加在“工作绩效考核总分排名”项中计分,其余100分加在“单位主要领导评价”项中计分。

单位主要领导评价

100

由街道主要领导对其他班子领导进行评价,作为本考核项进行计分。

第一名得基本分100分,最后一名得50分,并在此区间内,按领导干部人数确定浮动分值,最后计算出领导干部该项得分。

民主测评

200

根据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计分。

民主测评分=[优秀票×1+称职票×0.7+基本称职票×0.3+不称职票×(-1) +弃权票×0]/总有效得票数×200。

  

 

  中共永嘉县委办公室 2012年4月13日印发

【编辑: 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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