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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委发〔2012〕79号

中共永嘉县委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度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考绩法》的通知

2012年05月29日 09:29:21    来源:温州督考网    字体:

  各功能区党委、管委会,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属各单位:

  《2012年度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考绩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永嘉县委

  永嘉县人民政府

  2012年4月13日

  2012年度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考绩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考绩工作的激励、监督和导向作用,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切实推动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落实,全面完成重点工程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绩对象

  甬台温铁路永嘉段工程建设指挥部、诸永高速公路温州延伸线永嘉段工程建设指挥部、41省道瓯北至沙头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楠溪江供水工程建设指挥部、县西向供水工程建设指挥部、瓯江北片防洪堤工程建设指挥部、雁楠公路永嘉段工程建设指挥部、永缙线公路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建设指挥部、41省道南复线工程建设指挥部、104国道三江至李浦连接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县排涝应急工程建设指挥部、乌牛新闸工程建设指挥部、瓯北东片开发建设指挥部、104国道西过境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桥头菇溪河道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等16个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工作绩效考核

  工作绩效考核由固定资产投资、工程形象进度、平安建设、创先争优、互看互学和领导评价等6方面内容组成,总分为1000分(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00分、工程形象进度50分、平安建设50分、创先争优100分、互看互学100分、领导评价100分)。

  (一)固定资产投资(600分)

  由县发改局(县重点工程建设总指挥部)牵头,县府办、县统计局参与考核。主要考核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率、投资贡献率和投资工作管理等3方面内容,要求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率达到100%以上,未达到的年终单位考绩和该单项考核不能评先。

  (二)工程形象进度(50分)

  按实绩赋分,由县发改局(县重点工程建设总指挥部)负责考核。根据县投资管理综合部门下达的年度形象进度计划要求,未完成1项形象进度任务要求的扣10分,扣完为止。

  (三)平安建设(50分)

  其中安全生产工作(30分)、信访工作(20分),分别由县安监局和县信访局负责考核。根据各单位考核得分计算考绩得分。考绩得分={1-[0.5/(z-n)×(z-m)] }×基本分(z为第一名考核得分,m为被考核单位考核得分,n为最后一名考核得分)。

  (四)创先争优(100分)

  党风廉政建设(20分)。由县纪委负责考核,根据各单位考核得分计算考绩得分。考绩得分={1-[0.5/(z-n)×(z-m)] }×基本分(z为第一名考核得分,m为被考核单位考核得分,n为最后一名考核得分)。

  干部队伍建设(20分)。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考核,根据各单位考核得分计算考绩得分。考绩得分={1-[0.5/(z-n)×(z-m)] }×基本分(z为第一名考核得分,m为被考核单位考核得分,n为最后一名考核得分)。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20分)。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考核,根据各单位考核得分计算考绩得分。考绩得分={1-[0.5/(z-n)×(z-m)] }×基本分(z为第一名考核得分,m为被考核单位考核得分,n为最后一名考核得分)。

  财务工作(20分)。由县财政局负责考核,根据各单位考核得分计算考绩得分。考绩得分={1-[0.5/(z-n)×(z-m)] }×基本分(z为第一名考核得分,m为被考核单位考核得分,n为最后一名考核得分)。

  档案工作(20分)。由县档案局负责考核,根据各单位考核得分计算考绩得分。考绩得分={1-[0.5/(z-n)×(z-m)] }×基本分(z为第一名考核得分,m为被考核单位考核得分,n为最后一名考核得分)。

  (五)互看互学(100分)

  由县委办、县府办牵头,县考绩办参与,组织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开展“互看互学”活动,主要考察测评工程项目实施情况。

  (六)领导评价(100分)

  根据年度工作完成的质量,由县四套班子领导对所有被考核单位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名次每减1位,减基本分3%。汇总后取平均分为被考核单位该项得分。

  三、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设基本分1000分,其中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最终排名得分500分(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为600分),县挂钩联系领导和分管领导评价200分,单位主要领导评价100分,民主测评200分。

  (一)工作绩效考核最终排名得分(500分)

  根据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工作绩效考核总分进行排名,排名第一的单位的领导干部该项得基本分,其他单位的领导干部该项得分=(该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排名第一的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基本分。单位主要领导的基本分为600分(单位主要领导评价指标分值计入单位主要领导的基本分)。

  (二)县挂钩联系领导和分管领导评价(200分)

  县挂钩联系领导和分管领导按照90分(含)—100分、80分(含)—90分、70分(含)—80分、70分以下等4个档次对所挂钩联系和分管的各单位领导干部进行评价评分(以百分制计),其中90分(含)以上比例一般不超过20%,80分以下比例一般不能低于20%。折算后取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三)单位主要领导评价(100分)

  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主要领导按照85分(含)—100分、75分(含)—85分、60分(含)—75分、60分以下等4个档次对本单位其他领导干部进行评价评分(以百分制计),其中85分(含)以上比例一般不超过20%,75分以下比例一般不少于20%。折算后取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四)民主测评(200分)

  根据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按照优秀为1、称职为0.7、基本称职为0.3、不称职为-1、弃权为0的权重计分。民主测评分=[优秀票×1+称职票×0.7+基本称职票×0.3+不称职票×(-1)+弃权票×0]/总有效得票数×200。

  四、组织实施和纪律

  (一)考绩工作在县考绩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县考绩办负责具体实施。县考绩办要对被考核单位年度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掌握动态,做到日常督查、年中评估、年末考核有机结合。

  (二)考核责任单位要认真制定考核细则,做到简明扼要,以客观数据和实绩为主,尽量不搞台账考核和实地考评,考核细则经分管县领导同意后,于2012年4月底前报县考绩办。

  (三)县挂钩联系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工作推进慢、进展不理想的工程建设项目,要不定期找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并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四)考核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出现失误的,视情追究相关责任,考核结果经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后,于2013年1月10日前送县考绩办汇总计分。

  (五)被考核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按要求报送各种数据和材料,如存在瞒报、错报、漏报行为的,扣除该项得分,取消被考核单位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考绩结果运用

  按照考绩得分对所有被考核单位进行排名,评出“考绩先进单位”4个,“考绩良好单位”8个,“考绩合格单位”3个,“考绩基本合格单位”1个。根据固定资产投资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设立固定资产投资单项工作奖。凡发生“一票否决”情况的单位,取消“考绩先进单位”评审资格。考绩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考绩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原则上定档为优秀;对评为单项工作先进个人的,年度考核将结合单位主要领导评价和民主测评情况,建议定档为优秀;对“考绩基本合格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谈话,一年内不能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

  附件: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计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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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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