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温州督考网 > 政策文件 > 县(市、区)考绩文件

文章正文

瓯委〔2012〕3号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瓯海区考绩委员会成员和印发《2012年度镇街考绩法》、《2012年度区属部门考绩法》的通知

2012年06月12日 16:02:35    来源:温州督考网    字体:

附件3-4:

区属部门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计分表

单位:                                      姓名:

 

项 目

分值

赋分办法

得 分

工作绩效考核

600

根据各单位考绩综合得分排名计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其他各区属部门(区经信局、区财政局除外)领导干部该项得分=(该单位考绩综合得分/第一名单位考绩综合得分)×600。

区经信局、区财政局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根据其在投融资和建设管理类单位分类排名时相邻单位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得分而确定。

 

民主测评

400

根据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结果,优秀得票率为90%(含)以上的,得400分;优秀得票率为80%(含)-90%的,得370分;优秀得票率为70%(含)-80%的,得340分;优秀得票率为60%(含)-70%的,得310分;优秀得票率为60%以下且基本称职、不称职合计得票率不足三分之一的,得280分;基本称职、不称职合计得票率达到三分之一的,得240分。

 

总分

1000

――――――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办公室        2012年6月1日印发

【编辑: 张瑶】

更多>>政策文件

更多>>考核排名通报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Netscape6.0 IE7.0以上版本浏览器
温州市考绩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浙ICP备11028417号-1 温州网技术支持
地址:温州市市府路500号 邮编:32500 邮箱:wzsk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