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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生管〔2012〕83号

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关于成立温州生态园考绩委员会和印发《2012年度街道考绩法》、《2012年度直属单位考绩法》的通知

2012年06月14日 11:03:59    来源:温州督考网    字体:

 

  附2:

  2012年度街道考绩法

  按照温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度县(市、区)考绩法>的通知》(温委〔2012〕3号)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考绩工作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推动温州生态园各项工作的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绩对象

  考绩对象为三垟街道、茶山街道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

  二、工作绩效考核

  工作绩效考核由重点工作、综合评价、创先争优和民意调查等四项内容组成,总分为1350分。

  (一)重点工作(850分):主要有固定资产投资、城乡统筹发展、综合环境建设等三项内容。

  1、固定资产投资(300分),按实绩赋分,主要考核计划投资完成率。该项考核由发展经济局牵头,第一名得基本分,第二名减基本分5%。

  2、城乡统筹发展(300分),包括农房改造集聚(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三分三改”和计划生育工作等三项内容。

  (1)农房改造集聚(160分),考核制定农房改造政策,做好政策处理,推进农房改造和城中村建设,动工农房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安置房。该项考核由“村房两改办”、房屋征收办牵头,第一名得基本分,第二名减基本分5%。

  (3)“三分三改”(80分),要求完成股改、地改的行政村比率达到80%以上,重视户改工作,社区规范化建设基本达标。该项考核由办公室、资源环保局、机关党委牵头,第一名得基本分,第二名减基本分5%。

  (4)计划生育工作(60分),按实绩赋分,根据2012年计划生育专项考核结果进行计分排名,该项考核由办公室牵头衔接落实,第一名得基本分,第二名减基本分5%。

  3、综合环境建设(250分),包括“两无三化”及数字城管、节能减排和平安建设等三项内容。

  (1)“两无三化”及数字城管(120分),根据市“六城联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区“两无三化”及数字城管工作每月考评通报及年终考核结果进行排名,该项考核由城管与执法局牵头确定。

  (2)节能减排(60分),其中考核节能降耗(10分),考核内容为单位GDP综合能耗下降幅度,要求达到规定目标,该项考核由发展经济局牵头。减排与污染整治(35分),主要考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温瑞塘河综合整治、重点行业污染整治等任务完成情况,该项考核由资源环保局牵头。城乡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5分),要求城乡污水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规定目标,该项考核由城管与执法局牵头。上述每项项目考核按实绩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第二名减基本分5%。

  (3)平安建设(70分),按排名赋分,根据2012年平安建设专项考核结果进行考核排名。该项考核由办公室牵头衔接落实,第一名得基本分,第二名减基本分5%。

  (二)综合评价(250分):主要有共性目标综合评价、党的建设综合评价、管委会领导班子及直属单位综合评价等三项内容。

  1、共性目标综合评价(70分),包括简报信息宣传、有关文件督办、制度落实执行、机关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工作等,分别由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委、团委牵头考核,制定具体考核细则进行评分。

  2、党的建设综合评价(60分),包括党风廉政建设(20分)、党的组织工作(15分)、宣传思想工作(15分)和统战工作(10分),分别由纪委、监察室和办公室、机关党委进行考核评分,第一名得基本分,第二名减基本分5%。

  3、管委会领导班子及直属单位综合评价(120分),其中管委会领导班子综合评价100分,年终由管委会领导班子对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其中管委会主要领导评分占30分,街道分管领导评分占20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评分占50分。直属单位评价(20分),年终由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街道工作对接情况、工作开展完成情况进行评分,评分不得低于10分。评分采取百分制,再按照相应比例换算计分。该项考核由考绩办牵头。

  (三)创先争优(200分):考评街道组织开展创先争优项目实施及完成情况,进行考评打分。具体年度创先争优项目见附件。该项考核由考绩办牵头。

  (四)民意调查(50分):测评干部群众对街道总体工作的满意度。在年底召开街道干部考核工作会议时,由街道各基层村委会书记、主任进行考核测评,进行民意调查。该项考核由考绩办牵头。

  具体内容及赋分办法见附件。

  管委会可在年度中根据形势变化和实际工作需要部署开展重要工作或专项工程,并按相关程序列入考绩。街道在本年度获得的上级重大表彰事项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事项,是否在考绩中予以加分,先由街道提出申请,报管委会党委会研究确定。

  三、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健全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机制,把街道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总分为1000分,其中工作绩效考核总分排名得分500分,管委会领导和各办局、直属单位评价200分,当地党政主要领导评价100分,民主测评200分。

  1、工作绩效考核总分排名(500分),根据街道工作绩效考核总分进行排名赋分。排名第一的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得分为600分,其他领导干部该项得分为500分;排名第二的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得为500分,其他领导干部该项得分为400分。

  2、管委会领导和直属单位评价(200分),其中管委会领导评价150分,按照工作绩效考核“综合评价”中的由管委会领导对街道工作进行评价的得分×120/150作为本项考核基本分进行计分,再由管委会分管街道的领导根据工作表现情况对街道领导干部进行排名,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少1位,减基本分3%。直属单位评价50分,按照工作绩效考核“综合评价”中的由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街道工作进行评价的得分×20/50作为本项考核分进行计分。

  3、本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评价(100分),各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其他领导干部进行评价排名,第一名得基本分100分,最后一名得50分,在此区间内,按评价排名的领导干部人数确定浮动分值,最后计算出领导干部该项得分。

  4、民主测评(200分),根据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进行计分。

  具体内容及赋分方法见附件。

  四、考绩工作组织实施和纪律

  1、明确考绩责任。考绩工作在温州生态园考绩委员会的领导下,由考绩办负责具体实施。各考核牵头单位要制定考评项目具体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于每季度末将得分排名情况提交考绩办予以公布,并于12月底将具体项目考核结果提交考绩办汇总。考核办法要简明扼要,以客观数据和实绩为主,指标要量化、具体化,不得搞台帐考核和赴实地考评。

  2、突出过程管理。考绩工作要突出过程管理,做到日常督查、年中评估、年末考核有机结合。考绩办对各街道的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掌握动态,7月份要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半年度评估,适时对部分重点指标进行通报。对工作推进慢、进展不理想的项目或指标,由分管领导找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谈话提醒。

  3、严肃考绩纪律。被考核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按要求报送各种数据材料,如有举报且经调查核实,存在瞒报、错报、漏报行为的,扣除该项得分,取消被考核单位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核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严格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做好相关考核和督查工作,考核结果出现失误的,要视情追究相关责任,并扣除责任单位一定的工作绩效考核分数。各街道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考绩办反映。

  五、考绩奖惩

  根据考绩得分对街道进行排名,视情评出“考核优秀单位”或“考核良好单位”或“考核合格单位”或“基本合格单位”1—2个。凡发生“一票否决”情况的单位,取消“优秀单位”评审资格。

  考绩结果由管委会发文通报,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评为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评为“优秀单位”的并在该街道任主要领导半年以上、没有否决类情况的党政主要领导,年度考核原则上定档为优秀,并适当提高该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比例;评为单项工作先进个人的,年度考核将结合党政领导评价排名和民主测评情况,建议定档为优秀。对评为“基本合格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谈话,原则上不能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连续2年评为“基本合格单位”的,对党政主要领导提出组织调整动议。

  街道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排名后3位的领导干部,由管委会分管领导进行谈话诫勉;连续2年排名后3位的,提出组织调整动议。

  附件:

  1、2012年度工作绩效考核项目表

  2、2012年度街道创先争优考核项目表

  3、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计分表

  

【编辑: 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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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考核排名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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