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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委〔2011〕3号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瓯海区考绩委员会和印发《2011年度街考绩法》、《2011年度区属部门考绩法》的通知(瓯委〔2011〕3号)

2011年07月18日 16:53:22    来源:温州督考网    字体:

 

3:

2011年度区属部门考绩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考绩工作的激励、监督和导向作用,建立健全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切实推动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的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考绩工作坚持以积极的目标引领发展、以科学的考核评价实绩、以鲜明的奖惩激励干部,按照“全市领先、全省一流”的目标,引导区属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带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全力推进转型发展,努力开创瓯海科学发展新局面。
 
  二、考绩对象
 
  考绩对象为区属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共79家,分党政和综合类、经济发展和服务类、社会事业和管理类、重点建设和管理类等4类(详见附件1)。
 
  区人大各委(办)、区政协各委(办)、驻外办事处不列入考核。
 
  三、工作绩效考核
 
  (一)考核项目设置
 
  工作绩效考核由十大项目、“五型”机关创建、进等升位和综合评价等4方面内容组成(详见附件2)。
 
  1、十大项目:主要考核区属部门十大项目的实施情况。各单位按照“全市领先、全省一流”的目标,根据区委、区政府2011年重点工作的责任分工,自我加压、争先进位,提出2011年度十大项目,经区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区考绩办汇总。
 
  2、“五型”机关创建:主要考核区属部门责任型、服务型、效率型、学习型、廉洁型机关(简称“五型”机关)创建情况。
 
  3、进等升位:主要考核市对区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指标在全市进等升位情况。
 
  4、综合评价:主要由区四套班子领导评价、区属部门互评和镇街、重点建设和管理类单位评价、民意调查等4部分组成。
 
  (二)十大项目难度系数设置办法
 
  十大项目设置难度系数,难度系数由专家组科学评定。区考绩办按照区属部门分类,分别由领导、专家学者组成4个专家组,对相应的区属部门十大项目进行评定,总分以百分计。难度系数=专家组测评分/100。
 
  (三)赋分办法
 
  工作绩效考核设基本分110分,其中十大项目60分、“五型”机关创建15分、进等升位10分、综合评价25分。
 
  1、十大项目(60分)
 
  十大项目每项基本分6分,按实绩赋分。
 
  (1)单位自评和公示。被考核单位向区考绩办提交十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工程建设项目要提交投资额、完成量、完成期限、具体进展等情况;审批监督项目要提出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的突破性措施;公共服务项目要提交服务中心、服务发展、服务基层的具体措施和主要成效;机制建设项目要提交机制建设缘由,具体举措和预期目标。提交的材料由区分管领导审核后公布。
 
  (2)考核组考核评分。由区考绩办组建专门考核组负责考核评分,乘以该单位十大项目的难度系数即为该项得分。
 
  2、“五型”机关创建(15分)
 
  “五型”机关创建由区直机关工委牵头,2011年底由相关考核责任单位进行考核,按排名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最后一名得基本分的50%。在此区间内,按每类单位个数确定浮动分值,最后计算被考核单位该项目得分。
 
  (1)“服务型”、“效率型”机关创建(6分)。由区直机关工委牵头,区委办、区府办、区监察局和区审管办参与制定专项考核办法,并负责考核。
 
  (2)“责任型”机关创建(3分)。由区委组织部制定专项考核办法,并负责考核。
 
  (3)“学习型”机关创建(3分)。由区委宣传部制定专项考核办法,并负责考核。
 
  (4)“廉洁型”机关创建(3分)。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参与制定专项考核办法,并负责考核。
 
  3、进等升位(10分)
 
  由区统计局负责,按实绩赋分。首先根据2011年区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各项指标在全市排名结果,第1名的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名,减基本分的5%;再与上年度排位对比进退情况进行赋分,每进步1名加1分,后退1名减1分,最高不超过基本分,最低扣完基本分为止。责任单位负责2项以上指标,按权重取各指标平均值。对未涉及市对区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指标的单位,该项基本分分摊在十大项目中。
 
  4、综合评价(25分)
 
  (1)区四套班子领导评价(5分)
 
  区四套班子领导对被考核单位按照类别进行评价,根据年度工作完成的质量,每类单位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第一名得基本分,最后一名得2.5分,在此区间内,按每类单位个数确定浮动分值,计算出被考核单位得分,汇总后取平均分为被考核单位该项得分。
 
  (2)区属部门互评(3分)
 
  各区属部门(不含重点建设和管理类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工作,综合考虑被考核单位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对全区发展的贡献情况以及与本单位工作的配合情况等,按照类别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第一名得基本分,最后一名得1.5分,并在此区间内,按每类单位个数确定浮动分值,计算出被考核单位得分,最后汇总确定被考核单位该项最终得分。
 
  (3)镇街、重点建设和管理类单位评价(10分)
 
  各镇街、重点建设和管理类单位领导干部对被考核单位按照类别进行评价。根据与各单位工作对接情况、履行服务职能情况、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每类单位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第一名得基本分10分,最后一名得5分,在此区间内,按每类单位个数确定浮动分值,计算出被考核单位得分。12个镇街、重点建设和管理类单位领导干部分类对被考核单位进行排名赋分,汇总后取平均分为被考核单位该项得分。
 
  (4)民意调查(7分)
 
  由区统计局负责组织,根据区属部门的不同分类,采取向相对应的农村、社区、企业和群众等服务对象代表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区属部门的满意度进行民意调查,调查结果以百分计。该项实际得分=调查结果得分/100×7
 
  被考核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总分=十大项目得分+“五型”机关创建得分+进等升位得分+综合评价得分
 
  被考核单位按工作绩效考核总分分类进行排名后,以本类第一名得100分为基准,按照x=(y/z)×100(x为被考核单位最终得分,y为被考核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总分,z为本类第一名工作绩效考核总分)的公式分别计算出最终得分,并从高到低对所有被考核单位进行排名。
 
  四、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健全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机制,把单位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区属部门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基本分100分,其中工作绩效考核60分、立体评价40分(详见附件3)。
 
  1、工作绩效考核(60分)
 
  根据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情况,得分最高者得该项基本分60分,其他单位领导干部该项得分=(该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100)×60。
 
  2、立体评价(40分)
 
  根据评价主体的责任度、知情度和工作关联度,分上级、同级、下级三种不同类型,分别按20%、35%、45%的权重进行量化计分。其中各单位主要领导的上级为区四套班子领导。
 
  (1)根据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立体评价情况,按优秀1、称职0.8、基本称职0.6、不称职0的权重,进行量化。
 
  (2)每一类型评价主体量化分值为:(优秀票数×1+称职票数×0.8+基本称职票数×0.6+不称职票数×0)/总有效得票数(空白票不计入)。
 
  (3)区管领导干部立体评价量化得分=(上级量化分值×20%+同级量化分值×35%+下级量化分值×45%)×40。
 
  五、考绩工作组织实施和纪律
 
  考绩工作坚持既要科学合理,又要简化程序,尽量减少被考核单位负担;既要以定量为主,又要实行领导评价、共性目标考核、群众测评等相结合的立体考核;既要重结果的考核和运用,又要注重过程的监督管理等原则。
 
  1、明确考绩责任。考绩工作在区考绩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区考绩办负责具体实施。区考绩办做好考绩的组织、协调和汇总等工作,并牵头组建考核组。考核组在由区领导、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专家、“两代表一委员”组成的评委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区委办、区人大办公室、区府办、区政协办公室、各镇街牵头做好区四套班子领导及镇街党政领导参与考核的组织服务工作。“五型”机关创建考核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能,于2011年3月上旬前制定对区属部门“五型”机关创建的考核办法,做到简明扼要,以客观数据和实绩为主,由区考绩办统一审核、汇总、公布。“五型”机关创建考核和区属部门互评工作要在2012年1月15日前完成,考核排名经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后,送区考绩办汇总计分。
 
  2、突出过程管理。考绩工作要做到日常督查、年中评估、年末考核有机结合。被考核单位要理清2011年职能工作的分工,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领导。区考绩办对被考核单位年度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掌握动态,年中对区属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半年度评估。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和市对区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的重点指标,由区考绩办根据相关部门上报的数据,视情进行每月或每季度通报。区委、区政府重点项目,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对工作推进慢、进展不理想的,由区分管领导找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对其提出需要由多个单位共同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区分管领导负责牵头帮助协调解决。
 
  3、严肃考绩纪律。被考核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按要求报送各种数据和材料,经区考绩办汇总后公示,公示后如有举报且经调查核实,存在虚报、瞒报、错报和漏报行为的,扣除该项得分,取消被考核单位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核组、考核责任单位和牵头单位,要严格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做好相关考核和督查工作,考核结果出现失误的,要视情追究相关责任,并扣除责任单位一定的工作绩效考核分数。被考核单位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区考绩办反映。
 
  六、考绩奖惩
 
  按照考绩得分对所有被考核单位进行排名,以20%的比例评出“考绩先进单位”,50%的比例评出“考绩良好单位”,25%的比例评出“考绩合格单位”,5%的比例评出“考绩基本合格单位”。凡发生“一票否决”情况的单位,取消“考绩先进单位”评选资格。考绩结果由区委、区政府发文通报,并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考绩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定档为优秀,单位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上浮至20%,“年终绩效考核奖”基数提高20%;对“考绩基本合格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谈话,原则上不能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单位年度干部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下降至10%,“年终绩效考核奖”基数下降20%。
 
  区属部门连续2年被确定为“考绩基本合格单位”,对主要领导提出组织调整动议。区属部门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排名全区后4位的领导干部,由区分管领导进行谈话;连续2年全区后4位的,提出组织调整动议。
 
  对被考核的市直部门的考绩结果和排名情况,区考绩办函告被考核单位的上级部门。
 
  本考绩法由区考绩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1、区属部门分类表
  2、2011年度工作绩效考核项目表
  3、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计分表
附件1:
 
区属部门分类表
 
 别
   
备注
党政和综合类
区委办(保密局)、区府办(法制办、应急办、人防办)、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社工委)、区委宣传部(文联、党校)、区委统战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农办、区委老干部局(关工办)、区委党史研究室、区民宗局、区台办、区信访局、区档案局、区文明办、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机关事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21个
单位
经济发展和服务类
区发改局(物价局、重点办)、区经贸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公路段)、区水利局(防汛办)、区农林渔业局(畜牧局)、区外经贸局(协作办)、区环保局、区旅游局、区粮食局、区安监局、区审管办、区供销合作社、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供电分局、区消防大队
 23个
单位
社会事业和管理类
区委政法委(综治办、610办、维稳办、平安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教育局(督导室)、区民政局(老龄办)、区司法局、区文广新局、区人事劳动局(编办)、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区城管与执法局、区人口和计生局、区流管局、区体育局、区移民办、区新闻中心、区科协、区侨办(侨联)、区残联、区工商联、区公安分局、区社保分局、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区食品药品监督分局、市交警支队四大队
 24个
单位
重点建设和管理类
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农高园管委会、区温瑞塘河管委会、区征收办、区村镇办(旧城改建指挥部)、中心区建设指挥部、区铁路建设指挥部(瓯海大道建设指挥部、绕城西线建设指挥部)、市西向排洪工程瓯海段指挥部、区六虹桥路建设指挥部、区现代商贸业开发办公室、区南塘大道指挥部
 11个
单位
 
附件2:
 
2011年度工作绩效考核项目表
  
指标名称
半年度工作目标
年度工作目标
主要
责任人
分值
考核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
备注
十大
项目
 
 
 
 
6分
区考绩办
按实绩赋分
 
 
 
 
6分
 
 
 
 
6分
 
 
 
 
6分
 
 
 
 
6分
 
 
 
 
6分
 
 
 
 
6分
 
 
 
 
6分
 
 
 
 
6分
 
 
 
 
6分
“五型”
机关
创建
服务型、效率型机关创建
 
 
 
6分
区直机关工委、区委办、区府办、区监察局、区审管办
按排名赋分
责任型机关创建
 
 
 
3分
区委组织部
按排名赋分
学习型机关创建
 
 
 
3分
区委宣传部
按排名赋分
廉洁型机关创建
 
 
 
3分
区纪委(监察局)
按排名赋分
进等升位
 
 
 
10分
区统计局
按实绩赋分
综合
评价
区四套班子领导评价
——
——
——
5分
区考绩办
按排名赋分
区属部门互评
——
——
——
3分
区考绩办
按排名赋分
镇街、重点建设和管理类单位评价
——
——
——
10分
区考绩办
按排名赋分
民意调查
——
——
——
7分
区统计局
按实绩赋分

 

附件3:
 
区属部门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计分表
 
单位:                                      姓 名:                            
 目
分值
赋分办法
 分
工作绩效考核
60分
根据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情况,得分最高者得该项基本分,其他单位领导干部该项得分=(该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100)×60
 
立体评价
40分
1、根据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立体评价情况,按优秀1、称职0.8、基本称职0.6、不称职0的权重,进行量化。
2、每一类型评价主体量化分值为:(优秀票数×1+称职票数×0.8+基本称职票数×0.6+不称职票数×0)/总有效得票数(空白票不计入)。
3、区管领导干部立体评价量化得分=(上级量化分值×20%+同级量化分值×35%+下级量化分值×45%)×40。
 
各单位主要领导的上级为区四套班子领导。
 
总分
100分
――――――
 
 
【编辑: 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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