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项 目 |
分值 |
考核责任单 位 |
内容与要求 |
赋分方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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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1000分) |
工作绩效考核排名得分 |
500 |
市考绩办 |
根据各镇(街道)工作绩效考核总分进行排名赋分。 |
该项得分=(该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排名第一的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500。 |
按实绩 赋分 |
市领导综合评价 |
200 |
市委组织部 |
将工作绩效考核 “综合评价”中的由市党政领导对各镇(街道)工作进行的评价排名,作为本考核项进行计分。 |
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减基本分2%。取各排名分的平均分。 |
按排名 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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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测评 |
300 |
市委组织部 |
根据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计分。 |
根据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其中优秀得票率在90%及以上的,得满分;优秀得票率在80%(含)-90%的,得285分;优秀得票率在70%(含)-80%的,得270分;优秀得票率在60%(含)-70%的,得255分;优秀得票率在60%以下且基本称职、不称职合计得票率未达到三分之一的,得240分;基本称职、不称职合计得票率达到三分之一的,得200分。 |
按测评 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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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领导 (1000分) |
工作绩效考核排名得分 |
300 |
市考绩办 |
根据各镇(街道)工作绩效考核总分排名。 |
该项得分=(该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排名第一的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300。 |
按实绩 赋分 |
市领导和市直条线单位评价 |
300 |
市委组织部 |
按照分工,将工作绩效考核“综合评价”中的市党政领导对各镇(街道)对应条线工作进行的考核排名以及对口市直单位对各镇(街道)工作进行的考核排名,作为本考核项进行计分。 |
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减基本分2%。领导干部相对应的条线2条以上的,取平均分。 |
按排名 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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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评价 |
100 |
市委组织部 |
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其他党政领导干部进行评价。 |
镇(街道)党(工)委书记、镇长(办事处主任)的评价所占权重为6:4。 |
按评价 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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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测评 |
300 |
市委组织部 |
根据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计分。 |
根据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其中优秀得票率在90%及以上的,得满分;优秀得票率在80%(含)-90%的,得285分;优秀得票率在70%(含)-80%的,得270分;优秀得票率在60%(含)-70%的,得255分;优秀得票率在60%以下且基本称职、不称职合计得票率未达到三分之一的,得240分;基本称职、不称职合计得票率达到三分之一的,得200分。 |
按测评 赋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