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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委发〔2012〕54号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度区直单位考绩办法》的通知

2012年05月28日 17:03:20    来源:温州督考网    字体:

 

附件2

2012年度区直单位工作绩效考核项目表

 

指  标  名  称

分 值

考核责任单位

备 注

重点工作

十件实事

30分

区委办、区府办、区督考办

按实绩赋分

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工程)

15分

区发改局

按实绩赋分

“五型”机关创建

责任型机关创建

4分

区直机关工委牵头

排名和实绩

赋分相结合

服务型机关创建

4分

效率型机关创建

4分

学习型机关创建

4分

廉洁型机关创建

4分

“创首善、争一流”

25分

区督考办

按排名赋分

部门联系服务基层

区对街镇(功能区)考核排名

20分

区督考办

按排名赋分

管理服务创新(内部考绩)

5分

区直机关工委、区审管办、

区督考办

按排名和实绩赋分

综合评价

区四套班子领导评价

10分

区督考办

按评价赋分

街镇(功能区)评价

10分

按评价赋分

区直单位互评

8分

按评价赋分

满意不满意单位民主评议

7分

区纪委

按排名赋分

 
【编辑: 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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