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附1:
2012年度镇(乡)工作绩效考核项目表
项 目 |
分值 |
考核责任 单位 |
考核内容和要求 |
赋分办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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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工作 (A类镇670分、B类镇乡4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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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资产投资 |
A类镇300分、B类镇(乡)100分。 |
县统计局 (牵头) 县发改局 县经信局 县住建局 |
考核限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及限上工业性投资任务完成情况。 要求全年限上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增长率达到30%,未达到的,年终考绩和固定资产投资考核不能评先。A类镇全年限上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增长率超过30%的,予以加分;B类镇(乡)全年限上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增长率超过30%的,不予加分。全年限上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增长率=〔(2012年限上固定资产投资额-限上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基数)/限上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基数×100%〕×难度系数。限上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基数=201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2011年全县限上固定资产投资额/2011年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难度系数:昆阳镇1.27、鳌江镇1.30、水头镇1.04、萧江镇1.14、万全镇1.14、麻步镇1.03、腾蛟镇1.12、山门镇1.10、顺溪镇1.15、南雁镇1.05、青街乡1.20。 要求完成工业性投资任务必成数,力争完成工业性投资任务期成数。工业性投资任务必成数、期成数由县政府下达。 |
全年限上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增长率在30%或以下的,考核得分=该镇(乡)全年限上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增长率/30%×该指标分值(负增长的得零分)。全年限上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增长率在30%以上的,A类镇在获得指标分值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增长率相应加分,最高加50分,加分分值=2012年限上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增长率/排名第一的2012年限上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增长率×50分。 完成工业性投资任务必成数但未完成工业性投资任务期成数的,加20分;完成工业性投资任务期成数及以上的,加30分。完成工业性投资任务必成数90%以下的,扣20分;完成工业性投资任务必成数90%但未完成工业性投资任务必成数的,不加分扣分。 |
按实绩 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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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乡统筹 发展 (210分) |
村房两改 |
50 |
县农房办 (牵头) 县城乡一体 化建设办 县住建局 县国土资源局 |
当年新增农房集聚率是指“1+X”规划区内当年农房集聚改造户数占当地农户总数的比例。2012年新增农房集聚率要达到5%。 |
按照村房两改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排名,考核得分=该镇(乡)实际考核分值/排名第一的镇(乡)考核分值×50。 |
按实绩 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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