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项 目 |
分值 |
考核责任 单位 |
考核内容和要求 |
赋分办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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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工作 (A类镇670分、B类镇乡470分) |
2、城乡统筹发展 (210分) |
商住用地出让 |
30 |
县城乡一体 化建设办(牵头) 县财政局 县国土资源局 县住建局 县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办公室 |
完成2012年度商住用地出让任务。 |
按照县商住用地出让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排名,考核得分=该镇(乡)实际考核分值/排名第一的镇(乡)考核分值×30。 |
按实绩 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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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低丘缓坡开发 |
30 |
县国土资源局 |
完成2012年度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低丘缓坡开发任务 |
按照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低丘缓坡开发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排名,考核得分=该镇(乡)实际考核分值/排名第一的镇(乡)考核分值×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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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三改” |
股改 |
20 |
县委农办 (农业局) |
要求完成股改的行政村比率达到80%。 |
考核得分=该镇(乡)完成率/80%×20。 |
根据“三分三改”合计得分进行排名并计算考绩得分。考绩得分=该镇(乡)合计得分/排名第一的镇(乡)合计得分×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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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改 |
20 |
县委农办 (牵头) 县林业局 县国土资源局 |
要求完成地改的行政村比率达到80%。 |
考核得分=该镇(乡)完成率/8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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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规范化建设 |
20 |
县社工办 (牵头) 县委组织部 县民政局 |
要求社区规范化建设基本达标。 |
考核得分=实际达标率×20。 |
根据社区规范化建设得分进行排名并计算考绩得分。考绩得分=该镇(乡)得分/排名第一的镇(乡)得分×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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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工作 |
40 |
县人口计生局 |
要求完成2012年度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
按照2012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排名,第一名得指标分值,名次每减1位,减指标分值3%。 |
按排名 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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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综合环境建设(160分) |
绿化洁化和违章管控 |
森林平阳(园林城市)建设 |
20 |
县林业局 |
完成森林平阳(园林城市)创建任务。 |
按照森林平阳(园林城市)创建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排名,考核得分=该镇(乡)实际考核分值/排名第一的镇(乡)考核分值×20。 |
按实绩 赋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