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项 目 |
分值 |
考核责任 单位 |
考核内容和要求 |
赋分办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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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工作 (A类镇670分、B类镇乡470分) |
3、综合环境建设 (160分) |
绿化洁化和违章管控 |
市容环境建设 |
30 |
县文明办 (牵头) 县卫生局 |
按省级示范文明城市、卫生乡镇(县城)创建要求,各镇(乡)洁化考核和有关整治工作要求,进行定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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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考核结果进行排名。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减基本分3%。 |
按排名 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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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违章整治 |
20 |
县住建局 县国土资源局 |
按城乡建设违法违章管控和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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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 |
节能降耗 |
10 |
县经信局 (牵头) 县统计局 |
《平阳县节能降耗工作考核办法》 |
按《平阳县节能降耗工作考核办法》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的得基本分10分,每降一个等次减2分。 |
根据节能减排各项合计得分进行排名并计算考绩得分。考绩得分=该镇(乡)合计得分/第一名的镇(乡)合计得分×40。 |
按实绩 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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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排 |
10 |
县环保局 |
《乡镇减排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
按《乡镇减排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的得基本分10分,每降一个等次减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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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污水处理 |
10 |
县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 县环保局 |
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两项工作。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按年初下达的市政管网建设工程量、污水收集量和污水收集浓度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农村生活污水根据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
该项得分=该镇(乡)城乡污水处理考核得分/排名第一的该镇(乡)城乡污水处理考核得分×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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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nbsp; |
10 |
县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 县环保局 |
分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和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收集处置率要求达到100%。 |
该项得分=该镇(乡)城乡垃圾无害化收集处置率×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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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建设 |
50 |
县委政法委 (平安办) |
根据《2012年度镇(乡)平安建设与综治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排名。 |
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减基本分3%。 |
按排名 赋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