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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委发〔2012〕76号

中共平阳县委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度镇(乡)考绩法》、《2012年度县机关单位考绩法》的通知

2012年05月30日 11:02:40    来源:温州督考网    字体:

 

项   目

分值

考核责任

单位

考核内容和要求

赋分办法

备注

重点

工作

(A类镇670分、B类镇乡470分)

3、综合环境建设

(160分)

绿化洁化和违章管控

市容环境建设

30

县文明办

(牵头)

县卫生局

按省级示范文明城市、卫生乡镇(县城)创建要求,各镇(乡)洁化考核和有关整治工作要求,进行定期评估。

 

以考核结果进行排名。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减基本分3%。

按排名

赋分

城乡建设违章整治

20

县住建局

县国土资源局

按城乡建设违法违章管控和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节能减排

节能降耗

10

县经信局

(牵头)

县统计局

《平阳县节能降耗工作考核办法》

按《平阳县节能降耗工作考核办法》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的得基本分10分,每降一个等次减2分。

根据节能减排各项合计得分进行排名并计算考绩得分。考绩得分=该镇(乡)合计得分/第一名的镇(乡)合计得分×40。

按实绩

赋分

减排

10

县环保局

《乡镇减排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按《乡镇减排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的得基本分10分,每降一个等次减2分。

城乡污水处理

10

县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

县环保局

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两项工作。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按年初下达的市政管网建设工程量、污水收集量和污水收集浓度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农村生活污水根据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该项得分=该镇(乡)城乡污水处理考核得分/排名第一的该镇(乡)城乡污水处理考核得分×10。

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nbsp;

10

县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

县环保局

分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和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收集处置率要求达到100%。

该项得分=该镇(乡)城乡垃圾无害化收集处置率×10。

平安建设

50

县委政法委

(平安办)

根据《2012年度镇(乡)平安建设与综治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排名。

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减基本分3%。

按排名

赋分

 

【编辑: 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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