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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委〔2012〕4号

中共苍南县委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度县直单位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2012年06月06日 11:28:02    来源:温州督考网    字体:

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项      目

分值

内容与要求

赋分办法

备注

县直单位

主要领导

工作绩效考核排名得分

600

根据县直各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总分按类进行排名赋分。

该项得分=600×该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该类排名第一的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

按实绩赋分

县四套班子领导评分

200

根据县四套班子领导对各单位主要领导评价情况进行计分。

测评分=200×(优秀票数×1+称职票数×0.8+基本称职票数×0.6+不称职票数×0)/总有效得票数,然后按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为40%、副县级领导为60%的权重比例计算出最后得分。

按测评赋分

民主测评

200

根据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进行计分。

民主测评分=200×(优秀票×1+称职票×0.8+基本称职票×0.6+不称职票×0)/总有效票数。

按测评赋分

县直单位副职领导

工作绩效考核排名得分

600

根据县直各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总分按类进行排名赋分。

该项得分=600×该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该类排名第一的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

按实绩赋分

县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领导评分

200

根据副职领导分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县分管领导、单位主要领导分别对该单位副职领导进行定档。

具体赋分办法另行制定。

 

民主测评

200

根据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计分。

民主测评分=200×(优秀票×1+称职票×0.8+基本称职票×0.6+不称职票×0)/总有效票数。

按测评赋分

 

【编辑: 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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