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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委发〔2012〕69号

中共泰顺县委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顺县2012年度乡镇(功能区)考绩法》的通知

2012年06月13日 14:33:56    来源:温州督考网    字体:

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项目

分值

内容与要求

赋分办法

主要领导

(1000分)

工作绩效考核得分

500

根据各乡镇(功能区)工作绩效考核总分进行赋分。

该项得分=[该乡镇(功能区)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排名第一的乡镇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500。

县四套领导班子综合评价

200

将工作绩效考核“综合评价”中由县四套领导班子对各乡镇(功能区)工作进行的评价排名,作为本考核项进行计分。

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减基本分3%。取各排名分的平均分。

民主测评

300

根据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计分。

民主测评分=[优秀票×1+称职票×0.8+基本称职票×0.6+不称职票×(-0.2) +弃权票×0] /总有效得票数×300。

其他领导

(1000分)

工作绩效考核得分

400

根据各乡镇(功能区)工作绩效考核总分进行赋分。

该项得分=[该乡镇(功能区)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排名第一的乡镇(功能区)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400。

分管工作排名

300

根据各项分管工作得分进行赋分。

该项得分=(分管工作实际得分/该项工作基本分)×300。分管多项工作的取各项工作平均分,无分管工作的取本单位所有其他领导干部该项工作得分的平均分。

主要领导评价

100

乡镇(功能区)主要领导,对其他领导干部进行评价排名。

第一名得基本分,最后一名得50分,并在此区间内,按领导干部人数确定浮动分值,最后计算出领导干部该项得分。

民主测评

200

根据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计分。

民主测评分=[优秀票×1+称职票×0.8+基本称职票×0.6+不称职票×(-0.2) +弃权票×0] /总有效得票数×200。

 

  

【编辑: 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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