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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委〔2012〕5号

中共洞头县委洞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洞头县2012年度县直单位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2012年07月06日 08:59:01    来源:温州督考网    字体:


 

附件3

主要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计分表

单位:                                   姓  名:                                 

 

项  目

分值

赋分办法

得  分

工作绩效考核

最终排名得分

700

根据被考核单位的工作绩效考核总分进行分类排名,排名第一的被考核单位主要领导得该项基本分,其他被考核单位主要领导该项得分=(该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本类排名第一的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基本分。

 

县党政领导评价

150

县党政领导对分管联系的被考核单位领导干部进行评价。根据所负责项目工作的完成情况,对每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按照优秀150分,良好120分、合格100分、基本合格90分的4个档次进行评分。其中,优秀比例一般不能超过20%,良好比例以上(包括优秀)一般不能超过80%。折算后取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民主测评

150

根据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按照优秀为1、称职为0.7、基本称职为0.3、不称职为-1的系数,按其本人有效得票情况,各去掉一张系数最高和最低票后计算得分。民主测评分=[优秀票×1+称职票×0.7+基本称职票×0.3+不称职票×(-1)]/总有效得票数×150。

 

总分

1000

——

 


 
【编辑: 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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