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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委发〔2012〕64号

中共乐清市委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度镇(街道)考绩法》和《2012年度市直单位考绩法》的通知

2012年05月28日 16:41:51    来源:温州督考网    字体:

 

附件3:

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计分表

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人姓名:                             

项  目

分值

赋分办法

得  分

工作绩效考核

最终得分

500

根据单位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情况,排名第一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该项得基本分500分,其他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该项得分=(该单位工作绩效考核得分/100)×500。

 

市领导评价

100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联系领导对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进行评价。根据年度工作的完成情况,按照赋分参考区间(优秀90-100分、良好80-90分、一般70-80分、较差60-7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对领导干部进行测评。

 

民主测评

400

根据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其中优秀得票率在90%及以上的,得满分;优秀得票率在80%(含)-90%的,得380分;优秀得票率在70%(含)-80%的,得360分;优秀得票率在60%(含)-70%的,得340分;优秀得票率在60%以下且基本称职、不称职合计得票率未达到三分之一的,得320分;基本称职、不称职合计得票率达到三分之一的,得300分。

 

总分

 

【编辑: 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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