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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委发〔2012〕76号

中共平阳县委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度镇(乡)考绩法》、《2012年度县机关单位考绩法》的通知

2012年05月30日 11:02:40    来源:温州督考网    字体:

其他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计分表

单位:                               姓  名:                             

 

项  目

分值

赋分办法

得  分

工作绩效考核

最终得分排名

400

根据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情况,排名第一的单位其他领导干部得400分,单位其他领导干部该项得分=该单位工作绩效基本考核最终排名得分×0.4。

 

县级分管领导评价

200

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分管或联系的各单位其他领导干部进行分档评价,共分3个档次,第一档次得分200分,每档次之间浮动分值为50分,最后一个档次得分100分,按被考核单位领导干部归属的档次,计算出领导干部该项得分。被考核单位若县级分管领导有2位及以上的,取其平均分为该项得分。被考核单位其他领导干部人数少于4人(含4人)的第一档次人数不得超过1人,4人以上的单位第一档次人数不得超过2人。

 

单位主要领导评价

100

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领导干部进行进行分档评价,共分3个档次,第一档次得分100分,每档次之间浮动分值为25分,最后一个档次得分50分,按被考核单位领导干部归属的档次,计算出领导干部该项得分。被考核单位领导干部人数少于4人(含4人)的第一档次人数不得超过1人,4人以上的单位第一档次人数不得超过2人。

 

民主测评

300

根据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其中优秀得票率在90%及以上的,得满分;优秀得票率在80%(含)-90%的,得285分;优秀得票率在70%(含)-80%的,得270分;优秀得票率在60%(含)-70%的,得255分;优秀得票率在60%以下且基本称职、不称职合计得票率未达到三分之一的,得240分;基本称职、不称职合计得票率达到三分之一的,得200分。

 

总分

——

——

 

  

 

  中共平阳县委办公室2012年5月11日印发

【编辑: 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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